海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海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海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海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海豐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牌子。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海豐縣機構改革方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尖黨中央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Haifeng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海豐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程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工作。
(二)承擔推進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組織開展全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住房保障資格審核、分配、後續監管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財政住房保障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訂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住房和域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四)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建築專業定額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工作,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負責房地產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起草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縣建築活動並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清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有關政策。貫徹執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政策、規章制度,監督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相關項目招投標活動。
(七)承擔城市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設施、因林綠化和城市古樹名木保護、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多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城市橋樑及公共景觀照明等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排水排污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城市道路及公共用地、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城市道路照明、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城市燃氣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參與城市管道燃氣工程的竣工驗收,會同公安消防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城市燃氣安全,負責組織對燃氣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有關城市公共資源的綜合開發、合理利用、特許經營和招標出讓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工作。
(十)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編制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授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負責監督管理有關人防工程建設質量。負責海防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職責。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負責發展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新型牆體材料的管理工作,指導行業註冊師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管理、技能鑑定及其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行業的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監督實施地方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規程。
(十二)組織擬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制度措施,承擔城管執法工作,開展城管執法行為監督,組織查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案件。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進一步強化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促進建築業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相關職責,推進住宅和建築產業現代化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黃艷陽
副局長:余世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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