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負責起草衛生和計畫生育、中蒙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政策規劃、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政革,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監督工作。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執行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依法對醫療機構實施準入管理。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青海省基本藥物增補目錄,擬訂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配送、使用管理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負責完善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監督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和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一)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畫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二)指導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推動執法重心下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三)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實施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四)擬訂中蒙藏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五)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州委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州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州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州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高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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