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檢察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
  • 所屬地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所獲榮譽: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組織獎”
  • 檢察長:劉富梅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檔案文稿,管理秘書事務,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
第一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的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三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辦理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刑事申訴案件。
第二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的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辦理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或交辦的職務犯罪案件。辦理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刑事申訴案件。
第三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的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刑事申訴案件。
第四檢察部
負責對轄區內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負責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被羈押人員犯罪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的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偵查。
第五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辦理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民事申訴案件。
第六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負貴辦理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行政申訴、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第七檢察部
負責信訪及舉報線索的審查處理,審查受理屬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民事行政監督案件、控告案件。審查辦理屬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賠償複議案件、賠償監督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同級人大、政法委、聯席辦、上級院及本院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負貴重要信訪的應急處置。
綜合業務部
負責案件統一受理流轉、送案審核、案件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業務信息監管和態勢研判分析、接待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工作。牽頭組織案件質量評查、協助開展綜合業務考評。負責法律政策研究和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海西州委、州人大、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等相關部門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徵求意見稿的審查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辦案場所警戒、人員押解和看管,執行傳喚、拘傳。協助執行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參與搜查,送達有關法律文書。保護出席法庭、執行死刑臨場監督檢察人員的安全。協助維護檢察機關接待民眾來訪場所的秩序和安全,參與處置突發事件。
檢務督察部
承擔對下級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院的規定、決定情況進行督察。開展全州檢察機關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本級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
計畫財務裝備局
制定實施全州檢察機關財務、裝備和基本建設發展規劃,指導全州檢察機關支出規劃、部門預決算、財務報告等工作,負責本級財務、國有資產和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州檢察機關“兩房”建設項目工作及各種經費申請、核算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州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貴州級檢察院大數據、網路安全的規劃、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指導全州檢察機關技術信息工作。
政治部
負責全州檢察機關思想政治建設、隊伍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教育等工作。內設幹部科、宣傳教育科。
機關黨委
負責本級機關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檢察長:劉富梅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梅 松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黎 偉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春奇
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長:李勝業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李曉輝
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石 柱
檢委會專職委員:祁建功

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組織獎”。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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