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各項教育管理制度,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教育發展的目標、重點、結構、速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本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幼稚園)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按許可權制訂本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並指導實施;管理指導本區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招生考試和自學考試。管理區本級教育經費,指導協調、監督學校基本建設、教育技術裝備的配置、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執行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規定,對區內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辦學條件、學校管理、教學質量、辦學效益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評估管理。規劃本區學校(幼稚園)布局,管理三各類學校(幼稚園);指導和協調本區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和指導學校(幼稚園)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組織協調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指導本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國防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與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學校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區學校(幼稚園)和教育機構的開辦、管理、撤銷、合併及專業設定的審核、審批工作;統籌和協調指導全區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所屬幹部、教師進行管理;對局屬單位領導人員進行考察、任免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珠區教育局
- 黨紀委書記:李瑞湘
- 局長:空缺
- 副局長:蔡健安
- 副局長:何毅文
- 副局長:金嫣霞
- 副局長:王莉萍
- 主任督學:王錦剛
領導班子分工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有關政務、事務和系統黨務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文秘、調研、信息、檔案、保密、信訪、督辦工作;負責協調本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社團登記的審核及普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和學校教材、輔助資料的征訂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基建科
負責本區教育經費和學校及幼稚園財務管理;負責本區教育事業的統計管理;負責對全區教育收費工作進行管理;指導管理學校的基本建設;負責局屬學校(幼稚園)國有資產處置、局屬學校申辦產權登記、局屬學校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校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變更、註銷的審核管理工作。
中教科
小教科
職業成人幼教科
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的初級中學、國小、幼稚園的審批、管理及招生計畫的編制工作;管理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教學及中等以下非學歷教育,指導區屬職業高級中學的教育教學工作;協調指導非學歷教育教學工作、社區教育工作;負責規劃、指導學前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協調各街、局、公司的職工教育及各類培訓工作。
德體衛藝科
教育督導室
負責對本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政策情況的檢查;負責對本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和本區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研究、指導教育體制改革;負責編制教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規劃、指導本區學校、幼稚園的結構布局調整;負責評定區一級學校;負責評定省一級學校、市一級學校的審核工作;負責語委辦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黨的組織、宣傳、統戰等工作;負責局中層領導的教育、培訓、考察、任免和後備幹部的管理、培養工作;指導工、青、婦等民眾工作;貫徹省、市、區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離退休幹部閱讀、學習檔案和參加政治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休養和用車等服務的安排;有組織有領導地發揮離退休幹部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負責對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事宜。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住房貨幣補貼的審核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辦理工作人員出境出國的有關手續;負責計畫生育;指導校長、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學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監察審計科
負責指導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指導和監督區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綜合科(與局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有關事務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宣傳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公費醫療、獻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