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監測規範第7部分: 近海污染生態調查和生物監測

《海洋監測規範第7部分: 近海污染生態調查和生物監測》是為適用於近海環境污染的生物學調查、監測和評價而制定的標準。

2007年10月18日,《海洋監測規範第7部分: 近海污染生態調查和生物監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08年5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洋監測規範第7部分: 近海污染生態調查和生物監測
  • 外文名:The specification for marine monitoring - Part 7:Ecological survey for offshore pollution and biological monitoring
  • 頒布時間:2007年10月18日
  • 實施時間:2008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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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檔案

2007年10月18日,《海洋監測規範第7部分: 近海污染生態調查和生物監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08年5月1日實施。

內容摘要

1 範圍
GB17378的本部分規定了近海污染生態調查和生物監測的樣品採集、實驗、分析、資料整理等方法的技術要求。
本部分適用於近海環境污染的生物學調查、監測和評價。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GB1737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GB3097—1997 海水水質標準GB/T12763.4 海洋調查規範
GB17378.1 海洋監測規範 第1部分:總則
GB17378.2 海洋監測規範 第2部分:數據處理與分析質量控制
GB17378.3 海洋監測規範 第3部分:樣品採集、貯存與運輸
GB17378.4 海洋監測規範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17378.5 海洋監測規範 第5部分:沉積物分析GB17378.6 海洋監測規範 第6部分:生物體分析
GB18668—2002 海洋沉積物質量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GB17378的本部分。
3.1 浮游生物 狆犾犪狀犽狋狅狀
體型細小懸浮於水層中,無或僅有微弱游泳能力隨水流移動的水生生物。
3.2 大型底棲生物 犿犪犮狉狅犫犲狀犺狋犺狅狊
底棲生物的一類,不能通過0.5mm孔徑網篩的底棲生物。
3.3 大型浮游生物 犿犪犮狉狅狆犾犪狀犽狋狅狀
個體在(5~10)mm之間的浮游生物。水母、大型橈足類、磷蝦類、櫻蝦類、被囊類、毛顎動物、翼足類軟體動物和異足類軟體動物等的統稱。
3.4 指標生物 犻狀犱犲狓狅狉犵犪狀犻狊犿
對某種污染物質有很強的忍受能力或對某種污染物敏感的生物種類。
3.5 毒性試驗 狋狅狓犻犮犻狋狔狋犲狊狋
將生物體置於試驗條件下,施加污染物的影響,然後觀察、測定生物異常或死亡效應,包括急性、亞急性、慢性毒性試驗。
3.6 
試液 狋犲狊狋狊狅犾狌狋犻狅狀
用作毒性試驗的毒物溶液或排污口水樣的不同濃度的稀釋液。
3.7 稀釋度 犱犻犾狌狋犻狅狀
試液被稀釋的程度(倍數)。
3.8 受試生物 狋犲狊狋狅狉犵犪狀犻狊犿用作毒性試驗的生物。
3.9 受試驗時間 狋犲狊狋犻狀犵狋犻犿犲
受試生物直接接觸試液的起止時間範圍。
3.10 半數致死濃度 犺犪犾犳犾犲狋犺犪犾犮狅狀犮犲狀狋狉犪狋犻狅狀
在一定觀察期內,造成50%的受試生物死亡的毒物濃度。
3.11 半數效應濃度 犺犪犾犳犲犳犳犲犮狋犮狅狀犮犲狀狋狉犪狋犻狅狀
在一定觀察期內,導致50%的受試生物出現某種異常反應(如迴避、攝食率和呼吸率改變、平衡喪失等)的毒物濃度。
4 一般規定
4.1 近岸污染生態調查
近岸污染生態調查內容如下:
———浮游生物生態調查;
———大型底棲生物生態調查;
———潮間帶生物生態調查。
4.2 生物監測生物監測內容如下:
———葉綠素a;
———糞大腸菌群;
———細菌總數;
———生物毒性試驗;
———魚類迴避反應實驗;
———濾食率測定;
———赤潮毒素———麻痹性貝毒的檢測。
4.3 調查和監測項目的選擇
近岸污染生態調查和監測項目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
———在調查和監測中,應依據目的、任務和性質考慮生物調查和監測的內容。通常,在基線(背景)調查和環境質量綜合評價中,浮游生物生態調查、大型底棲生物生態調查、潮間帶生物生態調查、葉綠素a、糞大腸菌群和細菌總數等是應測項目;
———在危害調查和排污口、傾廢區、海上石油開發區等的監視監測中,應選測生物毒性試驗、魚類迴避反應實驗和濾食率測定等項目;
———赤潮毒素(麻痹性貝毒)的檢測,應在赤潮發生區和赤潮多發季節定期監測,或發現可疑的麻痹性貝毒(PSP)中毒事件時套用;
———運用污染生態調查資料常用評述方法(參見附錄B)時應慎重,應比較幾種方法所得的結果,並與傳統的生態描述方法結合,進行綜合分析;
———幾種受試動物的親體產卵和幼蟲階段培養條件(參見附錄C),因生物地區性很強,各地用其進行毒性試驗時,應進行必要的試養;
———在生物監測中,對生物體內污染物質累積量的測定,也是主要內容之一。其分析測定方法見
GB17378.6。
5 浮游生物生態調查
5.1 調查內容和方法
5.1.1 調查內容
5.1.1.1 生物調查
調查浮游植物的種類組成和數量分布;浮遊動物的生物量、種類組成和數量分布。
5.1.1.2 環境調查
根據污染調查的目的、類型及污染源的性質,確定調查和監測項目。赤潮的環境調查和監測,特別應考慮營養鹽、溶解氧、化學耗氧量、pH、水色、微量重金屬、鐵、錳、葉綠素a等的測定。
5.1.2 調查類型
5.1.2.1 現狀調查(或稱基礎調查)
掌握調查海域浮游生物的種類組成、數量分布、季節變化等生態學現狀,為調查海域的污染生態監測和評價,提供背景資料。
調查站位的布設應與環境監測設站相一致。若站位較密,工作量太大,浮游生物可考慮間隔站取樣。調查時間每月一次,根據需要於大潮期和小潮期間進行。
5.1.2.2 監測性調查
掌握污染海域,尤其是赤潮頻發區的浮游生物(特別是赤潮生物種)的動態及其與環境的關係。通過長期資料積累,為環境和赤潮的預測、預報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此類調查,站位布設不宜過多,可在現狀調查的基礎上,選擇若干“熱點”設站定期取樣分析。一旦發現異常,應密切注意其動向,適當增加調查次數,並按現狀調查的站位,進行一次較全面的調查。每月大潮期間進行一次,在赤潮常發期(4月~10月),5d調查監測一次,並設定對照測站。
5.1.2.3 應急跟蹤調查
應急跟蹤調查是在發生突發性污染事故(如溢油)或發生赤潮時所採取的應急性行動。調查、監測應儘快趕赴現場取樣,並持續到直觀跡象消失。每天或隔天採樣一次。站位布設應根據污染或赤潮發生範圍,按梯度變化酌情而定。同時應在事故範圍之外,選取1個~2個站作為對照。
5.1.3 調查方法
5.1.3.1 採樣
浮游植物調查,一般只需采水樣。測站水深在15m以內的淺海,采表、底兩層;水深大於15m的采表、中、底三層。若需要詳細了解其垂直分布,可按0m、3m、5m、10m、15m和底層等層次採樣。當有必要進行晝夜連續觀測時,可每間隔2h或3h按上述層次採樣一次。
5.1.3.2 拖網
通常用於浮遊動物採樣。浮游植物拖網採樣,可考慮在需要詳細分析種類組成時採用。一般使用規定的網具自海底至水面作垂直拖網採樣。若需了解其垂直分布,可按5m~0m、10m~5m、底至
10m等層次作垂直分層拖網。若需進行晝夜連續觀測,應與浮游植物采水樣的時間間隔一致。
5.2 海上調查
5.2.1 採樣工具和設備
5.2.1.1 浮游植物樣品采水器。
以下為浮游植物樣品常用采水器:
———顛倒采水器;
———卡蓋式采水器。
5.2.1.2 網具
使用以下類型的網具:
———淺水Ⅰ型浮游生物網:用於採集大型浮遊動物及魚卵、仔稚魚等。規格見表1;
———淺水Ⅱ型浮游生物網:用於採集中、小型浮遊動物。規格見表2;
———淺水Ⅲ型浮游生物網:用於採集浮游植物樣品,供分析種類組成時採用。規格見表3。
表1 淺水Ⅰ型浮游生物網規格
部位
尺 寸 和 材 料
網口部
內徑50cm,網口面積0.20m,網圈用直徑10mm的圓鋼條
過濾部
長5cm,細帆布
長135cm,CQ14或JP12篩絹
網底部
直徑9cm,長5cm,細帆布
全長
145cm
表2 淺水Ⅱ型浮游生物網規格
部位
尺 寸 和 材 料
網口部
內徑31.6cm,網口面積0.08m,網圈用直徑10mm的圓鋼條
頭錐部
長35cm,細帆布,中圈直徑50cm,網圈用直徑10mm的圓鋼條
過濾部
長100cm,CB36或JP36篩絹
網底部
直徑9cm,長5cm,細帆布
全長
140cm
表3 淺水Ⅲ型浮游生物網規格
部位
尺 寸 和 材 料
網口部
內徑37cm,網口面積0.1m,網圈用直徑10mm的圓鋼條
過濾部
長5cm,細帆布
長130cm,JF62或JP80篩絹
網底部
直徑9cm,長5cm,細帆布
全長
140cm
5.2.1.3 網底管
浮游生物網末端收集標本的裝置。其外徑為9cm,所用篩絹套與浮游生物網網衣的篩絹規格一致。
5.2.1.4 閉鎖器
分層採集時控制浮游生物網網口關閉的裝置。
5.2.1.5 流量計
測量浮游生物網濾水量裝置,使用時安裝於網口半徑的中點,通過水流驅動其葉輪轉動,記錄器記錄轉數,經必要的換算,可求出流經網具的實際水量。
未經檢定的流量計,使用前應檢定或在平靜海區經現場標定後方可使用。標定方法是將流量計按實際使用時的位置,安裝在不帶網衣的網圈上,並按實際採樣時的拖網速度從一定深度(10m或30m)垂直拖至表層,記錄其轉數。如此反覆5次~10次,取得平均值,再計算每轉的流量,則為流量計標定值。此值至少需保留三位有效數字。
5.2.1.6 船上設備
以下設備為船上常備設備:
———絞車、吊桿及鋼絲繩:絞車應配有變速(0.3m/s~1.5m/s)排纜裝置和計數器的電動絞車。若缺乏該設備,可用建築用的升降機或手搖絞車代替。鋼線繩直徑一般為4.8mm左右。吊桿安裝需高出船舷3m,跨舷距約1m;
———沖水設備:水泵、水管、水桶和吸水球(大的洗耳球);
———照明設備。
5.2.2 樣品採集
5.2.2.1 出海前的準備
5.2.2.1.1 按調查項目、站數、層次,準備足夠的採樣工具及已編號的各種標本瓶、固定劑、記錄表等,裝箱上船並放於適當位置,避免撞擊和丟失;
5.2.2.1.2 認真檢查船上設備是否運轉正常,若遇故障,應及時排除或更換;
5.2.2.1.3 配製固定制
浮游植物用碘液固定。其配製方法是將碘片(I)溶於5%的碘化鉀(KI)溶液中,使成飽和溶液。
需要量按每升水樣加該碘液6mL~8mL準備。
浮遊動物用5%甲醛固定。不必事先配製,只須按標本瓶容量的5%左右加入甲醛溶液即可。
5.2.2.2 到站前的準備
5.2.2.2.1 採集人員應提前到達工作崗位,再次檢查網具及其附屬檔案、記錄表及其他有關配備是否完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2.2.2.2 船隻到站時,應先核對站位,待船停穩後,測其實際水深,確定採樣層次及鋼絲繩應放長度。
5.2.2.3 採樣
5.2.2.3.1 浮游植物水樣採集
浮游植物水樣採集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用顛倒采水器或卡蓋式采水器,其使用方法及操作步驟與水質項目採樣相同;
———採樣層次視調查需要、計畫規定和海區各站實際水深而定;
———水樣採集務必與葉綠素a和水質項目的采水同步進行;
———所需水樣量一般為500mL;
———採樣後,應及時按每升水樣加6mL~8mL碘液固定。
5.2.2.3.2 垂直拖網採樣
分別用淺水Ⅰ、Ⅱ型浮游生物網自底至表垂直拖曳採集浮遊動物。若需網采浮游植物,則用淺水Ⅲ 型網。其操作步驟如下:
———每次下網前應檢查網具有否破損,發現破損應及時修補或更換網衣;檢查網底管和流量計是否處於正常狀態,並把流量計指針撥至指零;放網入水,當網口貼近水面時,需調整計數器指針於零的位置;網口入水後,下網速度一般不能超過1m/s,以鋼絲繩保持緊直為準;當網具接近海底時,絞車應減速,當沉錘著底,鋼絲繩出現鬆弛時,應立即停車,記下繩長;
———網具到達海底後可立即起網,速度保持在0.5m/s左右;網口未露出水面前不可停車;網口離開水面時應減速並及時停車,謹防網具碰刮船底或卡環碰撞滑輪,使鋼絲繩絞斷,網具失落;
———把網升至適當高度,用沖水設備自上而下反覆沖洗網衣外表面(切勿使沖洗的海水進入網口),使粘附於網上的標本集中於網底管內;將網收入甲板,開啟網底管活門,把標本裝入標本瓶,再
關閉網底管活門,用洗耳球吸水沖洗篩絹套,如此反覆多次,直至殘留標本全部收入標本瓶中;
———按樣品體積的5%,加入甲醛溶液進行固定。
5.2.2.3.3 分層拖網採樣
分層採集,應在網具上裝置閉鎖器,按規定層次逐一採樣。操作步驟為:
———下網前應使網具、閉鎖器、鋼絲繩、攔腰繩等處於正常採樣狀態,下網時按垂直拖網方法;
———網具降至預定採樣水層下界時應立即起網,速度如垂直拖網;當網將達採樣水層上界時,應減慢速度(避免停車,以防樣品的外溢),提前打下使錘(提前量每10m水深約1m);當鋼絲繩出現瞬間鬆弛或振動時,說明網已關閉(記錄此時的繩長),可適當加快起網速度直至網具露出水面;之後,將閉鎖狀態的網具恢復成採樣狀態,並按垂直拖網法沖網和收集、固定標本;
———各項樣品採樣完畢,應及時將採樣記錄詳細記入表A.1或表A.2。
5.2.2.3.4 採樣結束後的工作採樣後應進行以下工作:
———所有樣品應裝入牢固的標本箱內搬運;
———用過的網具、閉鎖器和流量計等需用淡水沖洗,晾乾後收藏;
———絞車、鋼絲繩、計數器等需經擦試,上油保養。
5.2.2.3.5 注意事項
採樣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遇傾角超過45°時,應加重沉錘重新採樣;
———遇網口刮船底或海底,應重新採樣。
5.3 樣品整理與分析
5.3.1 樣品的整理
5.3.1.1 核對
根據採樣記錄表,認真核對採取的全部樣品,若發現不符應及時查找原因,不得任意更改原始記錄。
5.3.1.2 編號
依據海上採樣記錄,按序對各類樣品進行總編號,並記入表A.3中。總編號力求簡明,由能表示樣品的採樣海區、採集方式、採集網具、採集年份及標本序號的字母或代號表示,其規定如下:
———採集海區:用調查海區漢語拼音第一個字母表示;
———Ⅰ表示淺水Ⅰ型浮游生物網垂直拖網樣品;
———Ⅱ表示淺水Ⅱ型浮游生物網垂直拖網樣品;
———Ⅲ表示淺水Ⅲ型浮游生物網垂直拖網樣品;
———L表示晝夜連續觀測樣品;
———ch表示垂直分層採集樣品;
———S表示浮游植物采水樣品;
———年份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5.3.1.3 標籤
按以下要求對採集的樣品貼標籤:
———外標籤:按總編號順序編寫,貼於各號標本瓶外,並塗臘或樹脂保護;
———內標籤:按表4的式樣(規格:4cm×2.5cm)填寫,放入各標本瓶中。
表4 內標籤式樣
5.3.2 浮游植物樣品的處理與分析
浮游植物水樣的種類鑑定與計數,一般需按採樣層次逐一分析。若時間不允許,在不影響計畫要求前提下,可採用混合樣計數,即各層取等量(50mL或100mL)混合,再按下述方法處理和分析。
5.3.2.1 沉降計數法
5.3.2.1.1 主要儀器和設備
使用的主要儀器和設備如下:
———倒置顯微鏡;
———沉降器:沉降器包括底板、沉降管、排水孔及蓋玻片等。規格有5mL、10mL、20mL、50mL、
100mL等不同容量。若無上述沉降器,可自己製作簡易沉降器,只需取內徑為25mm(外徑約32mm)、高度為20.4mm的有機玻璃管粘於43mm×40mm的載玻片上即可(其容積為10mL),可製作其他規格的簡易沉降器,但使用前需對其容積和底面積進行準確標定,並逐一編號;
———蓋玻片;
———計數器。
5.3.2.1.2 計數
每個水樣取三個分樣計數,取平均值。計數操作過程如下:
———取三個等容量的沉降器,分別注滿經搖勻的水樣,蓋上蓋玻片使不留氣泡,靜置24h以上。分樣體積大小需視水樣渾濁度和浮游植物的豐度而定;可一次性準備幾個待計數的樣品;
———輕移上述沉降器於倒置顯微鏡下鑑定、計數。浮游植物數量較少時,應計全數;
———若數量較大或計數微型藻類時,可於高倍鏡下計算一定面積上的細胞數,再依所計面積,換算為整個底面積上的總細胞數;
———鑑定、計數結果記入表A.4。
5.3.2.2 直接計數法
5.3.2.2.1 主要儀器和設備儀器和設備如下:
———顯微鏡;
———計數框:取0.25mm厚的蓋玻片,切割成細條狀(寬約2.5mm),貼上於普通載玻片上,務使框內邊長分別為50.0mm和20.0mm,亦即框內面積為1000mm,容積為0.25mL。框內載玻片上應刻劃出1mm或0.5mm等距離垂線;
———取樣管;可直接採用0.25mL的微型注射針筒,或取2mL分析用的移液管,截去上端,磨平,並裝上小橡皮球即成;
———蓋玻片。
5.3.2.2.2 計數
每份水樣計數三個分樣,取平均值。按以下步驟操作:
———將待計數水樣搖勻,準確吸取0.25mL置於計數框內,蓋上蓋玻片使不留氣泡;
———移計數框於顯微鏡下鑑定計數。通常應按序計全數,若數量大,可考慮間行計數(若水樣為未加固定劑的新鮮海水,計數前應向框內噴射少許醋酸蒸汽); ———本法適於赤潮發生期間或浮游植物細胞數量達每升10個以上時的計數;
———將計數結果記入表A.4中。
5.3.2.3 濃縮計數法
5.3.2.3.1 儀器設備:與直接計數法相同。
5.3.2.3.2 計數
按以下步驟操作:
———將靜置24h以上的水樣,用包紮有JF62或JP80號篩絹的吸管,輕輕吸去上清液,使水樣濃縮至
10mL。濃縮時切勿攪動沉澱樣品,否則需重新靜置24h後再濃縮。通常一次不可能濃縮成
10mL,需把濃縮到一定體積的水樣移至50mL左右的指形管中,經24h以上靜置後再濃縮;
———將濃縮後的樣品全部移入已經標記10mL容積的指形管中,靜置24h後,用吸管輕吸多餘的清液,使液面凹處恰在標記上;
———計數取樣時,水樣務必充分搖勻,用取樣管迅速吸取0.25mL於計數框內,加蓋蓋玻片使不留氣泡。之後的計數方法與直接計數法相同。計數結果記入表A.4中;
———網採樣品,可適當濃縮(或稀釋),按本法計數。
5.3.2.4 計數注意事項
計數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計數時一般以種為單位分別計數。優勢種、常見種、赤潮生物種應力求鑑定到種;
———凡失去色素或不足一半的殘體,不在計數之列;
———膠質團大群體和浮游蘭藻類等不易計數的種類,可用數量等級符號(+++、++、+)表示;
———對進入浮游生物中的底棲種類,均按細胞記數,並將它們作為單項列入浮游植物總量中;
———填表時,應特別注意不同計數方法的水樣量、沉降量、濃縮量(或稀釋量)、計數面積或計數量,並進行必要的換算。
5.3.3 浮遊動物樣品的處理與分析
浮遊動物樣品靜置沉澱後進行必要濃縮,按序分別移入已備好內外標籤的標本瓶中,測定其生物量及計數。
5.3.3.1 濕重生物量測定
5.3.3.1.1 主要儀器及設備 儀器及設備如下:
———扭力天平:感量0.01g;
———真空泵:10L;
———布氏漏斗;
———抽濾瓶;
———篩絹:JF62或JP80
———吸水紙;
———吸管;
———鑷子。
5.3.3.1.2 測定
測定步驟如下:
———篩絹標定:將上述篩絹剪成與漏斗內徑等大,浸濕後鋪於漏斗中,用真空泵抽去篩絹上多餘水分,稱取篩絹濕重並記錄於表A.5中。該標定後的篩絹可反覆使用;
———樣品測定:把標定過的篩絹鋪於漏斗中,開動真空泵,倒入已剔除雜質的欲測樣品;待水分濾乾後關閉真空泵;小心取出帶樣品的篩絹放在吸水紙上,吸去多餘水分;將樣品(連同篩絹)置於扭力天平稱重,並將結果填於表A.6中的相應欄目中。
5.3.3.2 體積生物量測定
5.3.3.2.1 儀器及設備儀器及設備如下:
———浮游生物體積測量器;
———滴定管:容量50mL;
———真空泵:10L;
———抽濾瓶;
———吸管;
———鑷子。
5.3.3.2.2 測定
測定操作過程如下:
———測量器體積標定:將一定體積的水(如50.0mL)注入測量器中,排除底蓋與篩絹之間的氣泡;旋轉測量器頂端指針使針尖恰好接觸液面,用固定螺絲固定好指針位置。打開底蓋,倒出注入的水。
———樣品測定:將經除去雜質的樣品倒入打開底蓋的體積測量器中,用真空泵抽去樣品中的水分;然後扭緊底蓋,用滴定管(裝有50.0mL5%甲醛海水固定液)從測量器加水孔注入該固定液,排除底蓋與篩絹之間的氣泡(用小吸管吸取)使液面恰好與指針針尖接觸為止。此時滴定管中剩餘的固定液量即為被測樣品的體積。測定結果記錄於表A.5中。
5.3.3.3 個體計數
淺水Ⅰ、Ⅱ型浮游生物網採集的樣品分別用於大型和中、小型浮遊動物(包括夜光藻)的種類鑑定和計數。
5.3.3.3.1 儀器及設備儀器及設備如下: ———體視顯微鏡;
———普通顯微鏡;
———計數器;
———鑷子;
———解剖針;
———計數框:取直徑為8cm左右的培養皿,於其內粘上若干玻璃條即可。玻璃條間距根據體視顯微鏡視野而定;
———取樣管:將內徑2.2cm的指形管底部截去、磨平,使成長約8cm的管子;剪取二塊厚度約0.7cm橡皮塞,做成直徑與管子內徑相等的隔板;分別於兩隔板的圓心和兩側打二個小孔,於圓心處套入一根內徑2.5mm的玻璃管;將隔板裝入上述管子中,使下隔板與管子下端的體積恰為10mL或5mL;另取一細銅棒(直徑約2mm)做提柄,於下端連線一塊略大於管子直徑的圓銅板,板上粘上與銅板等大的橡皮墊;將此提柄插入管內,即構成取樣管。取樣時,將取樣管插入已知體積的標本容器中,通過提柄的上下運動使樣品混勻,然後迅速使橡皮墊封閉管子的下端再移出取樣管,將取出的樣品全部置於浮遊動物計數框即可。
5.3.3.3.2 計數
按以下步驟操作:
———標本數量較少的應全部計數;
———若數量較大,應先將個體大的標本(如水母、蝦類、箭蟲等)全部揀出分別計數;
———其餘樣品稀釋成適當體積,再用浮遊動物取樣管取樣計數;
———計數結果記入表A.6和表A.7中。
5.3.3.4 注意事項
計數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計數時一般以種為單位分別計數;優勢種、常見種應力求鑑定到種;
———生物量測定時,遇有含水量多的、較大型的浮遊動物(如:水母、海樽等),應在所填表格相應的備註欄里註明,以備查用;
———所有浮遊動物的殘損個體,按有頭部的計數;
———填表或計算時,應注意樣品體積、取樣計數量、樣品稀釋倍數及濾水量等的換算。
5.3.4 樣品的保存
經鑑定、計數後的所有樣品,需收集裝回原標本瓶中妥善保存,以備複查或進一步深入研究。長期保存樣品的標本瓶密封性能應好,必要時可封臘保存。樣品的內外標籤應完整。
用碘液固定的浮游植物樣品,保存時需按水樣量加入一定量的甲醛溶液,使成為5%的甲醛固定液。
定期檢查保存的樣品,以防固定液乾涸或標本霉變。
5.4 資料整理
5.4.1 浮游植物細胞數的統計
5.4.1.1 沉降計數法和直接計數法的統計按式(1)計算:
狀 (1)犖= ×1000!!!!!!!!!!!!!!!!
犞式中:
犖———每升水樣的藻類細胞數,單位為個每升(個"L);狀———三個分樣的總細胞數或其平均值,單位為個;
犞———三個分樣的總體積或其平均值,單位為毫升(mL)。
5.4.1.2 濃縮計數法的統計按式(2)計算:
狀犞′ (2)犖=!!!!!!!!!!!!!!!!!

犞犞″

式中:
犖———每升水樣的藻類細胞數,單位為個每升(個"L);狀———取樣計數所得的細胞數,單位為個;犞′———水樣濃縮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犞———采水量,單位為升(L);
犞″———取樣計數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5.4.1.3 網采浮游植物數量計算:見5.4.2.1和5.4.2.3。
5.4.2 浮遊動物生物量和個數的統計
5.4.2.1 濾水量計算
根據流量計的轉數(狉)按式(3)計算濾水量:
犞=狀犞或犞=狀!!!!!!!!!!!!!!
式中:
犞———濾水量,單位為立方米(m);
狀———實際採樣時流量計的轉數,單位為轉(r);
———流量計的標定值,單位為立方米每轉(m/r);犛———浮游生物網網口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
犇———流量計標定時的平均拖曳距離,單位為米(m);狀———流量計標定時的平均轉數,單位為轉(r)。
(3)5.4.2.2 根據繩長計算濾水量:若無流量計,按式(4)計算濾水量:
犞=犛犔 !!!!!!!!!!!!!!!!!(4)式中:
犞———濾水量,單位為立方米(m);
犛———浮游生物網網口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犔———採樣時放出的繩長,單位為米(m)。
5.4.2.3 濕重生物量和體積生物量計算
濕重生物量以mg/m表示,體積生物量以mL/m表示,按式(5)計算:
犛 (5)犅= !!!!!!!!!!!!!!!!!
犞式中:
犅———濕重生物量,單位為毫克每立方米(mg/m)或體積生物量,單位為毫升每立方米(mL/m);犛———樣品濕重,單位為毫克(mg)或樣品體積,單位為毫升(mL);犞———濾水量,單位為立方米(m)。
5.4.2.4 個體數的計算
浮遊動物個體數以個/m表示,按式(6)計算:
犖=(6)
!!!!!!!!!!!!!!!!!
犞式中:
犖———每立方米水體中的個體數,單位為個每立方米(個/m);狀———取樣計數所得的個體數,單位為個;犪———取樣體積與樣品總體數之比;犞———濾水量,單位為立方米(m)。
5.4.3 圖表繪製
5.4.3.1 填寫統計表
將上述各種統計數據分別填入表A.3~表A.7。
按分類系統,將上述各表數據分別匯總於表A.8和表A.9中。
5.4.3.2 繪製數量分布圖
5.4.3.2.1 浮游植物
根據表A.8和表A.9統計數據,按以下標準繪製浮游生物平面分布圖:
a) 總量:小於5×10個/L、5×10個/L、1×10個/L、5×10個/L、1×10個/L、5×10個/L、
1×10個/L、5×10個/L、1×10個/L、5×10個/L、1×10個/L和大於10個/L。
b) 主要種(包括夜光藻或其他赤潮生物):小於10個/L、1×10個/L、5×10個/L、1×10個/L、
5×10個/L、1×10個/L、5×10個/L、1×10個/L、5×10個/L、1×10個/L、5×10個/L、
1×10個/L和大於10個/L。
5.4.3.2.2 浮遊動物
根據表A.8和表A.9統計數據,按以下標準繪製浮游生物平面分布圖:
a) 濕重生物量:小於25mg/m、25mg/m、50mg/m、100mg/m、250mg/m、500mg/m、
10mg/m、大於10mg/m。
b) 體積生物量:小於0.1mL/m、0.1mL/m、0.2mL/m、0.5mL/m、1.0mL/m、2.5mL/m、
5.0mL/m、10.0mL/m和大於10.0mL/m。
c) 主要種或主要類別的個體數量:小於1個/m、1個/m、5個/m、10個/m、25個/m、50個/m、
100個/m、250個/m、500個/m、10個/m、大於10個/m。
5.4.3.3 注意事項
圖表繪製應注意以下事項:
———參與資料整理,校對人員,均應在圖表上籤名;
———所有化學調查項目的分析方法和資料整理,均按GB17378.1~GB17378.6的規定進行;
———報告編寫完畢,應及時把所有資料整理報出、歸檔。
6 大型底棲生物生態調查
6.1 調查內容和方法
6.1.1 調查內容
6.1.1.1 生物調查
生物調查內容如下:
———鑑定生物種類,測定棲息密度和生物量,分析其相對豐度和群落多樣性;
———確定群落中的主要種,並儘可能測量其個體大小,年齡結構、性別比例等。有條件的可做乾濕比和灰重、生長率、生殖率;
———主要種類體內污染物質測定。
6.1.1.2 環境調查
環境調查內容如下:
———環境特點調查,包括海區的地理環境、形態和沉積物、狀況、污染源的位置等;
———水文氣象調查天氣狀況、水溫、水深、水色、透明度等;
———沉積物粒度、有機質、氧化還原電位、氧化物、底溫等;
———污染物的測定項目應根據污染源的性質選定,分析方法按GB17378.4和GB17378.5的規定執行。
6.1.2 調查方法
6.1.2.1 準備工作
調查之前,應對調查水域的基本狀況有所了解,包括陸上和海上污染源的位置分布、海區的沉積物類型、海流、泥沙運動和底棲生物的基本特點等。並應進行必要的社會調查,特別應注意沿海工業和海上工程建設對海區環境的影響,為制定調查方案提供依據。
6.1.2.2 站位布設
站位的布設應根據污染源的位置和分布,結合海區的水文、水質、沉積物等環境資料綜合考慮。特別應注意水深、沉積類型和底棲動物區系異同。調查站位與沉積物污染調查一致。同時還應選擇生態類型相同的非污染點或斷面作為參照,以便進行資料對比和評價。
6.1.2.2.1 與污染源有關的調查
城市工業排污、海上石油平台及海上傾廢區等點源污染的調查,應按點源污染的濃度梯度布設直線型或輻射型的站位,站位多少可根據實際需要酌定。一般在封閉和半封閉的海灣、河口或在複雜沉積類型的水域應密些,在淺海或沉積類型均勻的水域可適當疏些。
6.1.2.2.2 一般性的普查
作為一般性的污染普查,應按方格式布設站位,斷面的布設主要考慮水深和鹽度梯度的變化。
6.1.2.3 調查類型和次數
6.1.2.3.1 基線(背景)調查:按生物季節(春季3月~5月、夏季6月~8月、秋季9月~11月、冬季
12月~2月)一年調查4次或根據需要適當增減調查次數。
6.1.2.3.2 監測性調查:根據各地實情和需要,選擇若干固定月分和若干站點定期取樣分析。所選時間和站位應與基線調查時的時間和站位相應。
6.1.2.3.3 應急調查:若遇突發污染事故,傾廢、赤潮等,應跟蹤監測,並於事故後進行若干次危害評價調查。
6.1.2.4 取樣面積、次數和手段
6.1.2.4.1 沉積物採樣:一般使用0.1m采泥器,每次取3次;在港灣中或無動力設備的小船上,可用
0.05m采泥器,每站取3次。特殊情況下,不少於2次。
6.1.2.4.2 拖網取樣:應在調查船低速(2kn左右)時進行。如船隻無1kn~3kn的低速檔,可採用低速間歇開車進行拖網。每站拖網時間一般為15min;半定量取樣,拖網時間10min(以網具著底始算起至起網止)。深水拖網,可適當延長時間。
6.2 樣品採集
6.2.1 採樣工具
6.2.1.1 采泥器
以下為常用的采泥器類型:
a) 抓鬥式采泥器:由兩個可活動的顎瓣構成,兩瓣的張口面積為0.1m。兩顎瓣頂部由一條鐵鏈連線,當鐵鏈被掛到鋼絲繩末端的掛鈎上時,兩顎瓣呈開放狀態。采泥器一經觸及海底,掛鈎錘即下垂與鐵鏈脫鉤。當采泥器上提時,通過掛鈎對橫樑的拉力,連線兩顎瓣的鋼絲繩拉緊,使兩顎瓣閉合,將沉積物取入。深水(500m以上)采泥,應換上帶重錘的掛鈎,並在兩顎瓣的外面附加配重,以增加采泥器的重量。
b) 彈簧采泥器:該采泥器主要靠彈簧作用使左右顎插入沉積物內取樣。兩瓣的張口面積為0.1m。操作時,把采泥器放在木製框架(規格65cm×55cm×30cm)上,將負載板插入導管中,在負載板的下孔中插入一鐵銷,上孔中插入一長鐵桿,另在鐵桿下方基架台上放一塊三角鐵。然後,用鐵桿將負載板撬起,左右掛分別鉤住兩顎瓣限動臂上的眼環,使彈簧被壓縮受力。這時再把左右顎瓣臂向上推,使之與釋放桿上的制動栓卡在一起,兩顎瓣即成開放狀態。
當采泥器平穩地降至海底時,由兩個啟動板的觸底帶動釋放桿將導管周圍的環托起,掛鈎即脫落,在彈簧的作用於下顎瓣插入底質內。此時,制動栓也互相脫離。當鋼絲繩上提時,兩瓣閉合將沉積物取入。在風浪較大和遇到砂底的情況下,均宜使用彈簧采泥器,並加配重。
c) “大洋50”型采泥器:結構基本與抓鬥式采泥器相同,取樣面積為0.05m。適於無動力設備的小船在內灣取樣。
6.2.1.2 拖網
以下為幾種常用的拖網類型:
a) 阿拖網:網架用鋼板或鋼管制成,網口呈長方形,兩邊皆可在著底時進行工作。口緣的網架上繞有鋼絲繩(4mm~6mm)。網袋長度為網口寬度的2.5倍~3倍。進口處網目較大(2cm),尾部較小(0.7cm)。為使柔軟的小動物免受損壞,可在網內近尾部附加一個大網目的套網以使之與大動物隔開。
該網網口寬度可根據調查船噸位及調查海區酌定。一般調查船上用1.5m寬的即可。船上起重設備差,或在內灣調查,也可用0.7m~1m寬的小型網。深水調查,一般多用寬度為3m的大型網,其網架也要相應加重。
拖網時,套用兩根粗繩分別扣結在網架兩側邊上,並將其另一端繞結在網袋末端,避免網內泥砂多時網衣破裂。
b) 三角形拖網:網架為鋼質材料,呈三角形,架的四周橫接三根圓鋼,起加固作用。網口寬度,大小及網衣結構與阿拖網相同。三角形拖網適於沿岸淺水和底質較複雜的海區。
c) 雙刃拖網:網架長方形,以刀刃形鐵板作網口的上下緣,連線網口的網叉分為兩段,其中有一段用線繩或麻繩連線,以防網口卡於底上岩石,荷重過大時,導致網具丟失或發生危險。網口寬度有60cm和80cm兩種,網袋的長度為寬度的2倍。該網具適於硬底、碎石或砂礫沉積物區域工作。
6.2.1.3 淘洗設備
主要用漩渦分選裝置。主要由筒體、漩渦發生器、分流器(進水口、進水閥、分流閥)、生物收集器(套篩)、排渣閥、支架等組成。筒體直徑50cm,高75cm(其中漏斗狀部分25cm),上方有一出水口;漩渦發生器安於漏斗部底側,由一切成鍥形的水管焊貼於近筒邊(距離1cm左右),當進入的水流經此處,即受筒邊阻擋而改變方向,並形成漩渦;分流器系控制水流強弱的裝置,具雙向流水控制閥門;生物收集器為一複合套篩和木架組成,套篩分三層,上層網目為2mm,中層為1mm,底層0.5mm,用時與漩渦分選裝置配套使用;分選樣品時,排渣閥封閉筒底洞口,樣品分選完畢,排渣閥開啟,將余渣排出。
6.2.1.4 其他常用工具和器材
6.2.2 甲板設備
6.2.2.1 絞車和吊桿:拖網要能負荷2000kg。絞車應能變速(快、中、慢三檔),並配有自動排繩設備及繩索計數器,最好能配張力表、電子秤,以便從鋼絲繩的張力及時了解網具是否到達海底和拖網狀況,確保全全。吊桿一般裝在主甲板後部,高出船舷5m左右,舷間距約1m,可作迴轉運動。
用於采泥器取樣的絞車及吊桿應能負荷500kg,使用彈簧採樣器的負荷應為2000kg。吊桿高出船舷的程度儘量減小,以能使用為度。
6.2.2.2 鋼絲繩:拖網套用直徑8mm~10mm的軟質鋼絲繩。其長度按調查海區的水深確定,備有足夠用量。在專供采泥用的絞車上,一般用直徑4mm~6mm的軟質鋼絲繩。
在鋼絲繩與網具或采泥器相連線處應裝有轉環,以防操作過程鋼絲繩扭曲或打結。拖網時,應附加保險繩,以便網具在海底碰到障礙物時,保險繩斷開,不致丟失網具。
6.2.2.3 沖水設備:船上應裝有水龍頭及橡膠水管,供采泥和拖網後沖洗沉積物樣品和工具。無供水設備時,應另備小型抽水泵。
6.2.3 樣品採集和處理
6.2.3.1 沉積物樣品採集
6.2.3.1.1 抓鬥式采泥器的操作
抓鬥式采泥器按以下方法操作:
a) 投放:將采泥器活門上的鐵鏈掛在掛鈎上,慢慢開動絞車,提升采泥器。隨著鋼絲繩拉緊,兩顎瓣自動張開。采泥器上升到略超過船舷時,即轉動吊桿將其送出舷外,待穩定後慢速下降,入水後再快速下降。放出的鋼絲繩可稍長於水深。在淺海採樣時,當放出的鋼絲繩鬆弛時,即采泥器已著底,應立即停車。在深水採樣時,可根據鋼絲繩傾角的大小,加適當的餘量。
b) 提升:開始用慢速,離底後改用快中速,接近水面時,再用慢速。當采泥器超過船舷時,應立即停車,轉動吊桿使之移近船舷或用鐵鉤將其鉤入舷內,再慢慢下降,將采泥器放在一預先準備好的白鐵盤中。先打開採泥器兩顎瓣上方的活門,從活門處觀察沉積物的顏色、厚度和生物棲息情況等,並作好記錄。然後將活門上的鐵鏈重新掛於掛鈎上,慢慢開動絞車,使采泥器上升離開鐵盤,顎瓣即自動打開,使泥樣落盤中。
6.2.3.1.2 彈簧采泥器的操作
彈簧采泥器按以下方法操作:
a) 投放:首先,在掛鈎鉤住眼環使顎瓣張開後,取下負載板,用卡環連線采泥器上的鋼絲繩與絞車上的鋼絲繩,然後慢慢開動絞車將提升起來的采泥器送出舷外,並投放。采泥器接近海底時改用慢速下降。
b) 提升:操作方法基本與抓鬥式采泥器相同,只是在采泥器提升上來後,須停放在一個預先準備好的框架上,再打開兩個顎瓣,使泥樣落在框架下面的白鐵盤中
6.2.3.1.3 “大洋50”采泥器操作:操作方法與抓鬥式采泥器相同。
6.2.3.1.4 淘洗及分離標本
將採到的沉積物樣品移入漩渦分選器筒體中,打開分流器的閥門進水,利用水流通過漩渦發生器攪
動樣品,浮選出比重輕的生物,比重大的生物連同餘渣沉底。分流器的進水不宜太大,以免較大顆粒的沉積物攪起溢出筒體上方出水口。從出水口溢出的水體和生物流到套篩,將截留在篩網內的動物按體形大小及軟硬程度分別揀入盛有海水的器皿中,然後按類別或軟硬分別裝瓶,並注意勿使小動物遺漏。應仔細揀出余渣中比重較大的動物。難挑揀的生物連同餘渣帶回實驗室,在解剖鏡下挑揀。采泥標本一律用5%甲醛溶液固定保存。
6.2.3.2 拖網取樣
6.2.3.2.1 網具的選擇:根據調查海區各站深度與沉積物狀況選擇適宜網具。較硬的沉積物用阿拖網或三角形拖網;岩石或礫石較多以及海藻叢生的區域,使用雙刃拖網。深海作業,一般使用大型阿拖網,在港灣中可使用小型拖網(網口寬0.7m~1m)。
6.2.3.2.2 投網:拖網應在每一測站各調查項目完成後進行。調查船以低速離站開航,航向穩定後投網。開動絞車將網具吊於舷外,理順網衣和網架,然後慢速下降。放出繩長一般為水深的三倍左右,近岸淺海可更長些。在100m水深工作時,因鋼絲繩重量大,繩長不宜超過水深的2倍。拖網的航速控制在2kn左右,船速大於4kn時,可採取間歇開車,利用船體的滑行速度拖網。
拖網過程中,應有專人監視網具工作情況,並根據鋼絲繩的傾角和弛張程度或張力表來判斷網具是否著底並正常運行。遇有異常,應立即停車、放繩或起網。拖網時間是從放繩完畢,網著底始至起網止。
6.2.3.2.3 起網:應先降低船速,然後起網。當網升至近水面時,應以慢速使網具離開水面,網尾部接近船舷時停車。轉動吊桿方向(吊桿不能轉動時用鐵鉤等將網具拉入舷內),慢慢將網放下,使網袋後部落在備好的鐵盤內。解開網袋,將捕獲物傾入盤中。網袋內如有泥砂,則移入2mm套篩沖洗,並將掛夾在網目上的生物挑揀乾淨。
6.2.3.3 標本的處理和保存
6.2.3.3.1 處理:自網中取出標本後,按類群或大小、軟硬分別裝瓶,避免損壞。標本量大時,可取其中部分稱重,並計算各類群或各種類個體,換算成標本總數量。保留一定數量個體數(大、中、小個體),作為生物學等測定,余者經稱重後處理掉。稱重和計數結果記入表A.10中。
發現具典型生態意義的標本,應及時拍照並進行有關生物學的觀察及測量。需培養和麻醉的生物,用海水沖洗乾淨,並儘量減少刺激、損傷。標本按類群分離完畢,按個體大小分裝於不同規格的標本瓶或鐵皮箱。放入鐵皮箱中的標本,用紗布包好附上竹籤。裝入容器的標本量不得超過體積的2/3。
6.2.3.3.2 固定和保存:標本在野外固定時,除海綿動物用85%酒精外,其餘各類均可先用5%甲醛溶液(加適量硼砂或六胺)。較大魚類套用針筒將固定液注入體腔,海膽等大型棘皮動物,應在其圍口膜處刺一小孔,使固定液滲入。
標本帶回實驗室應及時分離,並按需要更換固定液。一般而言,藻類、海草、魚類仍用5%甲醛溶液固定保存,其餘各類改換70%酒精(加入5%甘油)固定、保存。若標本不能及時分離,亦應更換一次固定液。
6.2.3.4 污染物測定的生物樣品
按照GB17378.6的規定儘快送檢。
6.2.3.5 採樣記錄和登記
6.2.3.5.1 填寫採樣記錄表:每站取樣時,按表A.10的各項填寫。表中采泥和拖網標本數是指每站所取得的各類群生物的裝瓶數和包數。記事欄記錄該站工作的情況。
6.2.3.5.2 標籤:每號標本瓶中須放標籤(見表5和表6式樣)。標籤在填寫採樣記錄表時一併寫好。放在鐵皮箱中的大個體生物,應另加一個竹籤。竹籤上應有站號、標本編號和日期等。標籤、記錄表和標本三者應相符,切勿混淆。
6.2.3.5.3 標本編號
標本編號應遵循以下規定:a) 采泥標本編號:M犼A犓。
M———調查船代號;
犼———取樣站位序號(犼=1,2,3……);
A———采泥標本符號;
犓———采泥標本序號(犓=1,2,3……)。
b) 拖網標本編號:M犼B犻。
M———調查船代號;
犼———取樣站位序號(犼=1,2,3……);
B———拖網標本;
犻———拖網標本序號(犻=1,2,3……)。
6.2.4 標本歸類和採集工具保養
6.2.4.1 標本歸類:標本處理、分離、投放標籤及固定完畢後,按各大類群分別裝箱。海上難分離的樣品應帶回實驗室處理。
6.2.4.2 工具保養:每航次工作結束後,對所用工具進行清理和保養。網具、采泥器、漩渦分選器及其他用具(套篩、鐵盤、搪瓷盤、剪刀、鑷子等)均用淡水沖選,晾乾,關鍵部位用紗布揩乾塗上黃油。
6.3 室內標本處理
6.3.1 標本核對
檢查全部標本編號、數量等與海上記錄表的內容是否相符,遇有不符,應及時查找。
6.3.2 標本鑑定
無論按標本編號或站號順序鑑定標本,對主要種應儘可能鑑定到種,並按表A.12各項生物學數據計算、測定和填寫。
6.3.3 標本編號
鑑定的種類按順序在采泥或拖網標本序號(犽或犻)後另起一個新序號(如犽1,犽2…),有多少種類就編多少號,同時將種名寫在新標籤上。
6.3.4 標本分析
6.3.4.1 稱重
將標本放於吸水紙上吸去表面水分,去除底棲動物的管子、寄居蟹的寄居外殼、體表偽裝物和其他附著物,用感量0.01g扭力天平稱取濕重。若要稱量乾重,應將標本用淡水或蒸餾水沖洗,吸去表面水分,置70℃~100℃烘箱中至恆重(用感量0.0001g的天平稱量)。必要時,可分殼肉稱量和稱取灰份重。稱重結果記入表A.11中。群體生物(如:苔蘚苔、珊瑚等)和定性標本不稱重。
6.3.4.2 計數
  對易斷的紐蟲,環節動物只計頭部。軟體動物死殼不計數。標本量大時,可取部分稱重計數換算,數據記入表A.12或表A.13中。
6.3.4.3 測量
主要種體長、體寬和體高的測量,按各類群規定的測量法進行。對典型意義的指示種,有條件時可用電鏡掃描測量生長線、計算生長率。
6.4 資料整理與保存
6.4.1 數據計算和表示
6.4.1.1 數據計算
  數據計算按以下方法計算:
a) 生物密度和生物量的換算:將所有站位的實測生物個體數和生物量數據按其採樣面積換算成個/m和g/m,分別表示生物密度和生物量;
b) 生物密度和生物量統計:將各站位各類群生物密度記入表A.14中,並對各欄數據進行累加,求得整個海區的平均值。將各站位各類群生物量記入表A.15中,並對各欄數據進行累加,求得整個海區的平均值;
c) 各生物類群的組成百分比:根據表A.14和表A.15匯總的數據,計算各類群的生物密度和生物量在各站位和整個海區的組成百分比。
6.4.1.2 數據表示法
數據按以下方法進行表示:
a) 生物密度分布圖根據表A.14數據,按不同的量級(小於5個/m、10個/m、25個/m、50個/
m、100個/m、250個/m、大於500個/m)分別填入海圖上的相應站位,然後以內插法繪出等值線圖,或用不同大小的圓圈表示不同量級的密度分布。
b) 生物量分布圖將表A.15中的數據(按總生物量或各類群)分別填在海圖上相應的站位,用內插法繪製等值線。一般按小於1g、5g、10g、25g、50g、100g、250g、500g、1000g等量級取線。
c) 各類群生物密度和生物量組成百分比圖:按各類群生物所占密度或生物量百分數比例繪製成圓形圖,不同類群可以不同線條或圖案裝飾,使之更直觀。也可用直方圖或其他表示法。
d) 種類分布圖:取主要種的有關數據繪製分布圖。這些種類可分別以不同符號表示,每張圖可畫一至數個種。
e) 根據表A.12和表A.13的數據,按種歸類整理並填寫附表A.16和表A.17。
6.4.2 資料保存
除按傳統的資料歸檔方法保存資料外,電子文檔輸入計算機,用磁碟貯存。
7 潮間帶生物生態調查
7.1 調查內容和方法
7.1.1 調查內容
7.1.1.1 生物調查
生物調查內容如下:
———不同生境動、植物的種類、數量(棲息密度、生物量或現存量)及其水平和垂直分布的調查;
———污染生態效應調查,例如:污染指示生物的出現或消失;主要種類的增減、異常、死亡;種群動
態;豐度、多樣性、生長率、生殖力的改變;各生物類群比例關係的變化以及群落結構的演替等;
———主要種類體內污染物質的測定。
7.1.1.2 環境調查
  環境調查內容如下:
———環境基本特徵:包括港灣形態、潮夕類型、灘涂闊狹、沉積物類型、污染源分布及位置等;
———水文氣象要素:天氣(晴、陰、雨)、氣溫、水溫、水色、底溫、風向、風速等; ———化學要素:鹽度、溶解氧(DO)、化學需氧量(COD)、pH值等,並依調查區污染源性質和調查目的,選測其他有關項目;
———沉積物要素:粒度、有機質、硫化物、氧化還原電位等,並依調查區污染性質和調查目的,選測其他有關項目。
7.1.2 調查方法
7.1.2.1 調查地點的選擇
調查地點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
a) 了解有關地點的歷史、現狀和未來若干時期的可能變化(如:建廠、圍墾和其他海岸工程建設);
b) 根據調查目的,結合污染源分布狀況,考慮污染可能影響的範圍;
c) 調查區內可能有岩岸、沙灘、泥沙灘、泥灘等多種海岸類型,選點應包括有不同類型,若有困難,為保證資料的可比性,所選點的沉積物類型應力求一致;
d) 應在遠離污染源的地方,選一生態特徵大體相似的清潔區(非污染區)作為對照點。
7.1.2.2 潮間帶的劃分
7.1.2.2.1 潮汐參數劃分法
調查地點選定後,應依據當地的潮夕水位參數或岸灘生物的垂直分布,將潮間帶劃分為若干區
(帶)、層(亞帶),劃分方法如下:
a) 半日潮類型按以下方法劃分:
———高潮區(帶):最高高潮線至小潮高潮線之間的地帶;
———中潮區(帶):小潮高潮線至小潮低潮線之間的地帶;
———低潮區(帶):小潮低潮線至最低低潮線之間的地帶。
b) 日潮類型按以下方法劃分:
———高潮區(帶):回歸潮高潮線至分點潮高潮線之間的地帶;
———中潮區(帶):分點潮高潮線至分點潮低潮線之間的地帶;
———低潮區(帶):分點潮低潮線至回歸潮低潮線之間的地帶。
c) 混合潮類型按以下方法劃分:
———高潮區(帶):高高潮線至低高潮線之間的地帶;
———中潮區(帶):低高潮線至高低潮線之間的地帶;
———低潮區(帶):高低潮線至低低潮線之間的地帶。
7.1.2.2.2 生物垂直分布帶劃分法
根據生物群落在潮間帶的垂直分布來劃分,由於生物群落可隨緯度高低、沉積物類型、外海內灣、鹽度梯度、向浪背浪、背陰向陽等複雜環境因素的不同而改變,因此,要提供一個統一模式是困難的。一般而言,岩石岸大體分為:濱螺帶;藤壺牡蠣帶;藻類帶。泥沙灘可有:綠螂沙蠶招潮蟹灘(或南方的鹽鹼植物帶);蟹類螺類灘;蛤類灘。各地在調查時可根據各區、層的群落優勢種給於更確切的命名。
7.1.2.3 斷面和取樣站布設
7.1.2.3.1 斷面布設
斷面布設應遵循以下原則:
a) 調查地點選定後,對該地生境要有巨觀概念,選取不被或少被人為破壞、具代表性的地段布設調查斷面;
b) 每一調查地點,通常要設主、輔兩條斷面,若生境無大差異,可只設一條主斷面;c) 斷面位置應有陸上標誌,走向應與海岸垂直。
7.1.2.3.2 取樣站布設
取樣站布設應遵循以下原則:a)依據潮帶劃分,各潮區(帶)均應布有取樣站位,通常高潮區(帶)布設2站、中潮區(帶)布設
3站、低潮區(帶)布設1站~2站;
b) 岩石岸布站應密切結合生物帶的垂直分布;軟相灘涂除考慮生物的垂直分布外,應特別注意潮區(帶)的交替、沉積物類型的變化和鑲嵌;
c) 各站間距離視岩岸坡度、灘涂闊狹酌定。確定站位後,應設有固定標誌,以便今後調查找到原位。為防標誌物遺失,需按站序測量、記錄各站間距離;
d) 岩沼和灘涂水窪地是一種特殊生境,在污染調查中具有重要意義,應另布站取樣。
7.1.2.4 調查時間
調查時間的確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a) 潮間帶採樣受潮汐限制,為獲得低潮區(帶)樣品,須在大潮期間進行。若斷面或站數較多而工作量較大時,可安排大潮期間調查各斷面的低潮區(帶),小潮期間再進行高、中潮區(帶)的調查;
b) 基礎(背景)調查,應按生物季節(春季3月~5月、夏季6月~8月、秋季9月~11月、冬季
12月~2月),一年最少調查4次;
c) 監測性調查,可根據各地實情選擇若干月份定期進行(如枯水期、豐水期等)。但為了資料比較,所選月份應與基礎調查月份一致,並應注意避開當地主要生物種類的繁殖期;
d) 急調查(偶發污染事故、赤潮等),應進行跟蹤觀測,並對事故後所造成的影響作若干次必要的調查。
7.2 樣品採集
7.2.1 採樣工具和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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