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六)負責全區建築業、勘察設計業、物業服務業等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市場準入並負責全區建築業、勘察設計業等單位的資質管理。(七)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建築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八)負責我區許可權內建築、監理等行業的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負責建工城建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指導轄區建設行業各類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工作。(九)組織由區立項的非房地產項目的擴初會審和竣工聯合檢查工作;參與全區範圍內由市有關部門組織的建設項目的建設條件論證、擴初會審和竣工聯合檢查。(十)負責推進並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全區國家直管公房出售和住房分配貨幣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家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的監督管理。(十一)負責全區房地產中介機構的備案登記,依法規範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十二)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十三)負責指導和管理我區許可權內的人民防空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的日常事務工作。(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財務管理、固定資產採購管理、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節能減排、會議組織、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訓培養、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離退休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
建設管理科(人防管理科)
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公建項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拆遷安置房建設項目等的計畫編制、方案制定、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設管理、竣工驗收和實施過程中的協調工作。負責擬訂年度城市建設的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轄區內人防建設規劃和計畫;參加結建人防工程規劃會審、擴初、驗收審查,負責本轄區內人防工程使用、維護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轄區內人防工程使用、維護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轄區內人防工程及通信警報設施報廢、拆除手續的辦理;負責轄區內人防指揮通信、警報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轄區內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和訓練,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防空演習;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負責編制區級人防經費決算和人防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街道人防辦開展各項工作;戰時組織轄區內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疏散和隱蔽,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
建築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住房和城市建設行政許可事項的初審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備案;負責建築業類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單位資質審核、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負責建設行業人才職稱工作;負責建築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由區立項的非房地產項目的擴初會審和竣工聯合檢查工作;參與全區範圍內由市有關部門組織的建設項目的建設條件論證、擴初會審和竣工聯合檢查;負責住房和城市建設行業建築節能工作。
房政科
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擬訂、報批和組織實施;承擔全區直管公房、落實私房、代管房產、宗教房產等各類房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拆遷低限標準安置申請審批、拆遷地段個人維修基金退款審批、職工住房貨幣補貼審批;負責轄區內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備案,依法規範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負責望春、段塘片區各類房屋的確權、交易、抵押等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望春、段塘片區房屋產權產籍及其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危房解危,做好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違規購買公有住房的核實和清理工作;負責全區住房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務;負責全區物業管理工作。
單位地址
民通街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