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溫州)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區

為貫徹落實“東引台資”戰略和國家《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2014年4月,浙江省政府上報國務院,要求設立“海峽兩岸(溫州)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區”。

按照規劃,示範區將立足創新驅動,提升民營企業整體素質,通過兩岸合作破解難題,為民營經濟轉型升級、有效實現民間資本準入、全面最佳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提供示範。

批准成立,重點任務,

批准成立

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等四部門2015年3月3日復函浙江省政府,批准支持建設“海峽兩岸(溫州)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區”。

重點任務

打造浙台經貿合作區等6大兩岸合作平台。培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一批現代產業集群,做強做大電氣、鞋服等5大支柱產業,大力發展網路經濟、雷射與電光等10大新興產業。深入推進國家批准的民辦教育和社會力量辦醫改革試點,推進民間資本進入養老和基礎設施領域。建設民間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民營發展環境最佳化新樣板,推進設立“較大的市”、賦予溫州立法權,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勞動力與人才要素市場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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