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規範性檔案草案,制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職責: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規劃
  • 隸屬:海寧市政府
  • 分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編制全市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市屬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市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三)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創業扶持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五)負責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參與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六)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直屬和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擬訂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受市政府委託對海寧市行政學校進行業務指導;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續。(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崗位設定、人員公開招聘與聘用、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十)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海寧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十一)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十二)貫徹執行人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十三)擬訂農民工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檔案、公務接待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公開、政務督查、安全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辦公大樓及附屬設施、設備和機關食堂的日常管理、維修保養、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年度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工作考核和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局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教育培訓、職稱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全局工資福利、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和全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組織辦理有關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協調民眾來訪接待、來信及電話、網路信訪、市長電話辦理;綜合管理局信息、宣傳工作,承擔局新聞發布工作;綜合協調局內重要政務、事務;協助做好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政策法規科
承擔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組織辦理局外法規性檔案徵求意見工作;負責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承擔局行政許可事項的協調、管理和監督,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局重要文稿起草;牽頭局調查研究工作,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組織協調局法律顧問和專家諮詢事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動態的收集、綜合和研究工作。
計畫財務科
牽頭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綜合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協調組織實施;匯總編制、下達全市機關和市屬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監督檢查人員計畫的執行情況;綜合管理全市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綜合統計、分析工作,定期發布統計資料和發展預測報告;組織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並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查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重大違紀案件,參與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社會保險基金分析預警,擬訂應對措施;承擔全局工資福利、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登記工作;承擔局內部審計和財務監督工作;牽頭擬訂上級和本市財政各項專項資金分配方案。
信息化管理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組織實施“金保工程”;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聯網工作,指導基層信息化服務平台建設;綜合管理局入口網站,提供網路信息服務;負責局信息網路技術安全和保密安全工作;負責局系統信息化、辦公自動化項目建設、維護和推廣套用,承擔信息數據的採集、分析、開發和套用及信息資源數據管理服務。
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負責管理企業在職職工、社會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綜合管理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機構,負責市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負責市技師評審和高級技師評審的推薦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直屬和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職務升降、任免、輪崗、競爭上崗、交流、迴避、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工作;負責政府直屬(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公務員培訓和能力建設工作,參與編制人員計畫,負責公務員統計工作;負責市級政府部門非領導職務的審核、督查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行政獎勵、表彰工作,負責辦理以市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和全國、省部級、嘉興市級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工作,審核市級系統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市級機關崗位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擬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政策,指導進行規範管理。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營以下和專業技術轉業幹部接收、安置、培訓工作;負責協調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配偶安置和隨遷配偶、子女落戶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落實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才開發科
綜合管理與協調全市人才開發工作,負責全市人才資源開發的調研、分析和規劃、預測工作;制定全市人才的引進、培養、流動、激勵等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市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政策;組織開展區域人才資源開發交流與合作,參與人才市場信息和人才統計工作;健全人才評價體系;負責人才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人才專項資金並制定使用管理辦法;負責規範全市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並對其進行綜合管理,依法開展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組織年檢和行政處罰等工作。承擔引進和培育創業創新領軍人才以及重點創新團隊的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督促等工作;歸口管理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和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博士后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辦法,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管理協調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和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做好全市來華定居專家的管理、協調、服務及交流合作;承擔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擬訂市屬事業單位年度人員計畫和監督檢查人員計畫執行情況;擬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政策,負責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負責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聘上崗、培訓、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規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市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屬事業單位招聘方案的備案工作,擬訂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承辦市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外的事業單位人員錄用、引進的審批和調配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登記管理制度;參與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統計工作。
工資福利科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和離退休待遇政策的貫徹實施;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核准事業單位工資總量分配方案;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受獎懲人員工資待遇的確定;核准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年報統計;負責核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認定;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到齡幹部辦理退休手續;協調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離退休和退職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的檢查落實;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的貫徹執行,管理市級機關有關福利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退休人員定期體檢和優秀公務員健康休養;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培訓及考核工作;審核辦理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使用計畫;參與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改革。
勞動關係科
擬訂勞動關係協調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負責改制、破產等企業職工分流安置等審核工作;制定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參與各級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工作;承擔市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工作;綜合管理全市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平安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
貫徹執行國家促進就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就業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統籌城鄉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統籌城鄉就業的優惠政策及政策評估工作;研究擬定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權益保護政策措施,促進家政服務網路建設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職業介紹機構的認定和綜合管理;建立健全就業、失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加強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監管和使用;承擔市再就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直屬單位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直屬單位有就業管理服務處。
就業管理服務處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就業政策管理各類勞動力;調查掌握本地區勞動力供求狀況及流向,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發展勞動力市場,為勞動力供求雙方提供職業介紹、 職業指導、勞動事務代理等各類就業服務,管理監督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的中介活動,維護勞動力市場正常秩序;開展幫困就業、再就業援助、實施社保補貼、用工補助、審核開業貸款、自主創業專項貸款人員身份、規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開發社區就業崗位;開展失業保險登記、申報、征繳工作,發放失業救濟金;綜合管理就業登記,推進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建設;負責落實農村和外來勞動力憑證有序流動制度,規範單位使用農村和外來勞動力用工行為;協調、指導各鎮、街道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工作。

領導班子

王一鳴 黨組書記、局長:全面負責局黨組、行政工作。聯繫辦公室。
楊雪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勞動用工管理、依法行政、勞動關係協調、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仲裁、諮詢服務等工作。聯繫法規監察科(行政審批科)、勞動關係科、連杭經濟區分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勞動仲裁院、人事爭議仲裁院。
沙寧紅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局人事和公務員管理、工資福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人事考試等工作。聯繫公務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資福利科、人事考試辦公室。 
翟躍其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人才開發、職稱、職業能力建設、技能培訓與鑑定、就業再就業、失業保險、人力資源交流等工作。聯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人才開發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就業管理服務處、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裘國賢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局財務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勞動能力鑑定、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勞動事務代理等工作。聯繫社會保障科(工傷科)、社會保障管理中心、勞動能力鑑定管理中心、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服務所。
湯新紅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黨組書記分管黨務、群團、紀檢、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信訪、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機關作風效能執行力建設等工作。聯繫監察室。
阮衛國副局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局基礎建設工作;協助楊雪平同志分管勞動用工管理、依法行政等工作。
陳雪明黨組成員:負責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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