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障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參與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有關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責任,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工作,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導房屋登記工作。
(五)指導全市建築活動並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與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擬訂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建設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淨化、亮化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建設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建設規劃監督檢查及小城鎮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特色小鎮建設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市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十一)組織查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執業資格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發展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參與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供熱、供水、燃氣的經營、使用等的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城市公共運輸的規劃建設管理。
(十五)監督指導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加強對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進一步強化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促進建築業發展相關職責,推進棚戶區住房改造、房地產“去庫存”和建築產業現代化等工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污水處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監管工作。
領導分工
李慶凱黨組書記 局長
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工作
張丕宇 黨組成員 副局長
負責黨建、財務、工程項目驗收、污水治理工作。具體分管黨群科、財務科、公共事業科污水治理業務、建設科的工程項目驗收業務。
張濤黨組成員 副局長
負責生態環保、環境衛生、供暖、公共運輸、人防平戰結合(審批除外)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公共事業科、人防辦。
赫威黨組成員 副局長
負責信訪、項目建設計畫、工程項目審批、營商環境、安全生產工作。具體分管建設科、審批科、法制科、信訪科。
柴東曉黨組成員 副局長
負責紀檢監察、掃黑除惡、住房開發建設、保障房建設、物業管理、住宅維修基金驗收工作。具體分管開發科、監察室、公共事業科的物業管理工作。
汪濤副局長
負責分管小城鎮、鄉村規劃建設、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農村危房改造。具體協調組織村鎮事務分中心的相關業務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防辦工作職責
負責制定並組織落實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方案,負責人防指揮所和重要防護目標防護規劃、建設和管理;監督指導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通信的建設、規劃和管理,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檢查、監督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訓練和演習工作。
(二)黨群科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宣傳、工會等群團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局管幹部職務晉升、選拔任用、調整交流及離退休幹部等相關工作。
(三)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機文電傳閱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會務安排和接待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檔案審核工作;負責印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和檔案的取送工作。
(四)建設科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住建系統建設項目計畫、工程項目管理、安全生產、應急及檔案管理工作。
(五)公用事業科工作職責
負責全市的供暖、燃氣、公交、大環境衛生、涉水和物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六)審批科工作職責
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區建設類項目許可審批及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全市規劃區域內房產、市政、園林、環衛、燃氣、供暖、物業等相關業務審批及備案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與市政、園林、環衛相關的行政事業性費用徵收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及抽查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人防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審批和驗收備案工作。
(七)法制科工作職責
負責指導監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指導監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涉法案件受理、處理、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制審核和備案等工作。
(八)計財科職責
組織編制住建系統財政預算、決算,負責登記會計賬簿;收支憑證、收據、現金及轉賬支票管理工作;負責財務記賬、憑證、收據、支票管理;審核財務收支憑證,進行財務收支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工作。
(九)信訪科工作職責 負責“8890”大數據平台上住建方面案件的調查、落實、回復;負責受理城鄉建設類問題的電話來訪、來人來訪等日常接待,及群體性、突發性信訪事件處置工作;負責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訪工作目標考核項目等工作。
(十)開發科工作職責
負責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全年進行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對房地產市場進行監測;負責加強對開發
企業誠信管理,及對全市房地產在建項目進行監測等工作。
(十一)監察室工作職責
負責全局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督導檢查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遵守黨章和其他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督促檢查系統各單位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情況;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信息和網評工作;負責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