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專論》是2018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商法專論
- 作者:司玉琢
- 出版時間:2018年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
- ISBN:9787300257983
《海商法專論》是2018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
《海商法專論》是2007年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司玉琢。本書可作為國際法學、民商法學科,特別是海商法方向的研究生教材,同時也適於有一定海商法理論基礎的教學、科研、航運界、海上保險界業內人士和從事海事司法實踐的法官、律師閱讀、參考。內容簡介 本書是司玉琢老師的誠意之作,跳出了現有海商法教材...
《海商法問題專論》是2007年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湘蘭。內容簡介 本書是在近幾年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海商法課程講義的基礎上形成的。本書共13章,按照基礎理論、船舶物權與管轄權、海上侵權、海上保險的順序排列,分別對有關問題作了闡述。本書適合法學專業研究生、高校教師、科研人員和實務工作者...
海商法專論 《海商法專論》是2018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
《中國海商法基本理論專題研究》是2009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司玉琢,李志文。本書是側重於我國海商法基本理論研究的專著。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本側重於我國海商法基本理論研究的專著,研究的專題涉及海商法的基礎理論和航運、海上保險與海事司法實踐中的理論爭議問題,其中,對海商法一般理論、船舶物權...
《海商法導論》,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萬志勇。內容簡介 該書是為高等院校海商法專業“海商法導論”“海商法總論”等課程編寫的教科書,專門講解海商法入門階段的基礎理論知識,涵蓋海商法的概念、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特性、體系、法源、法律關係、沿革等基本問題,旨在為學生後續學習海上貨物運輸法...
海商法論叢2008 《海商法論叢2008》是2008年12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煥寧。內容介紹 本書分專論、港台專論、研究生論壇、案例研究、海商法教學研究、海外速遞幾部分,內容包括;關於《全程或部分海上貨物運輸國際公約》草案中的若干問題、論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公約對我國《海商法》的影響等。
《海商法論》是難得一見的專著型教科書中的精品。體系完整,內容全面,概念明晰,為教學提供了充足的知識儲備。在此基礎上,《海商法論》又體現出“專”、“精”、“深”的特點。總體來說,《海商法論》頗有理論深度又兼具全面與系統性,非常適宜作為研究生教材?用。《海商法論》共十四章,主要依據我國《海...
9.我國《海商法》修改之我見 10.從巨觀角度看我國《海商法》的完善 11.對《海商法》訴訟時效法律規定的修改意見 12.商事仲裁的歷史源流及其功能 ——兼論武漢仲裁委員會的地位 13.捷安特輕合金科技(崑山)有限公司與雅柯斯遠東有限公司 ——外法域判決在新加坡的承認與執行的一次突破 14.外國仲裁裁決在中國...
《海商法(第六版)》是2024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全面系統地介紹了海商法的框架體系,著重闡述了海商法各項法律制度的理論內容和學術觀點,幫助讀者理解和掌握海商法的基本理論和法律制度規則的內容以及適用條件等。並且,根據學習和理解海商法理論的需要,介紹相關的具有代表性的國際公約和...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以海洋法、海商法為特色,自建校以來一直設有以海商法為核心的法學類課程。在海商法界權威魏文翰、魏文達教授的帶領下,首開中國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學與科研的先河。1979年,開始招收國際法學研究生,是中國國內最早開設海商法碩士研究生教育的高校,1981年成為中國首批獲得碩士學位(國際法)授予權的...
海上運送人責任的修正政策與立法模式——以台灣地區“海商法”的規定為中心 《鹿特丹規則》國內研究現狀綜述 海峽兩岸海商法律制度趨同的起點——從承運人法律制度立法談起 賣方僅為單證上的託運人 自近年貨代案例看“海商法”貨物運送部分之修正 統一與平衡:鹿特丹規則管轄權規定之述評 論我國台灣地區“海商法”...
第一專題論海事國際私法的法律形態 第二專題論海事的法律衝突 第三專題海事國際私法的識別問題探析 第四專題海事國際私法的外國法查明問題辨析 第五專題談我國《海商法》的特色 第六專題要重視對《海商法》的研究 第七專題《民法典》涉外編條款設計問題探究 中篇國際海事訴訟管轄權問題研究 第八專題國際海事訴訟管...
《國際貿易法專論》是2007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憲民。內容提要 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經濟法律類書籍。本書的作者主要是從事國際貿易法教學工作的教師,熟知相關專題,他們在教學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並將其融於寫作之中。本書以國際貿易法理論為基礎,內容始終貫穿國內外貿易規則,以及司法實踐。本書...
《國際經濟法學專論(上下)(研究生教學用書)》是教育部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推薦的第一批研究生教學用書之一。全書十章,分上編和下編各五章。上編總論部分系統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包括國際經濟法的涵義、淵源、主體及基本原則等;下編分論部分包括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貨幣金融法、國際稅法和國際海事法...
任教。現任煙臺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教授,民商法專業碩士生導 師,山東省中青年學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曾被評為全 國優秀教師和山東省“十佳理論工作者”;兼任山東省法學會學術 委員會委員、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等職。主要著作有:《中國民事立法專論》(合著,1995)、《中國損害賠償全書》(主編之一...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人身權法、侵權行為法、智慧財產權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體法和商行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業法、保險法、票據法、破產法、海商法等。定義 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別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重效率。民商法學是建立在民商法的基礎上而...
論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法律性質 中美關於美國對台軍售問題爭議的法律思考 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為視角論我國 對條約的保留之適用問題 國際貨物買賣契約中所有權的移轉問題研究 試析《里斯本條約》對歐洲一體化走向的影響 世界主要航運中心模式比較及對上海建設國際航運中心的啟示 論海商法法律適用原則 試述集...
省級精品教材:《海商法》《遠洋運輸業務與海商法》《海商法專論》《海商實用英語》 [2] 學術研究 播報 編輯 科研平台 截至2024年11月,學院組建和成立了20多個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包括3個國家級研究機構,10個省部級研究中心(基地),3個市級研究中心(基地),16個校級研究中心。 [2] 國家級研究機構:海洋法治協...
而法學方法論作為法哲學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日趨完善,已成為法律解釋學的主幹。我國海事法法官的釋法權雖然未被立法明確授予,但其作為連線法律規範與社會生活的橋樑,客觀存在,立法應明確並予以適當規制。基於我國海事法的移植立法、逆序立法以及海事海商活動的國際性、技術性和專業性等特點,海事法的解釋規則具有...
《海上保險契約法詳論(第3版)》是2011年3月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汪鵬南。內容簡介 《海上保險契約法詳論(第3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為主要法律依據,圍繞我國現行貨物、船舶及其他海上財產和責任的保險條款,參照英國海上保險法和協會保險條款,對海上保險契約...
3、“Legislacion Y Jurisprudencia De Derecho Maritimo En Hong Kong Desde Septiembre De 2000”,Anuario De Derecho Maritimo Vol XXII(2004)377-398(《2000年後香港海商法的發展》《西班牙海商法年鑑》第22期。4、《試論WTO和人權的可協調性》,2004年2月《政法論壇》第22卷(總第116期)5、《中國必...
40.保險法再修改的原則性建議,《海商法保險法評論》,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7(8)。41.保險契約條款發生競合時的索賠案,《中國商業保險》,2007(6)。42.平安奧運呼喚公眾責任保險,《人民日報》(海外版),2007-09-19。43.中國保險業的新特色與存在的問題,《中國商業保險》,2007(3)。44.農業保險需要“...
在此基礎上,本書分析海上保險保證制度在我國航運和司法實踐中的套用狀況,並結合我國海上保險業務特點就《海商法》相關條款的修改提出自己的建議。本書從海上保險保證的概念與性質談起,探尋海上保險保證制度的歷史蹤跡,對保證義務進行類型化分析。再次基礎上,探討海上保險保證制度所面臨的困境,分析困境形成的原因,並...
《海商法》第216條(海上保險契約的定義)、第225條(重複保險時保險人的責任)、第237條(保險人的首要責任)、第239條(保險人對多次事故的賠償責任)和第240條(保險人對施救費用的賠償責任),體現海上保險契約是一種“賠償契約”。這五條規定,也是《海商法》中僅有的幾條規定保險人所負義務的條款。其他各條,...
王國華,女,法學博士,1963年生,1997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國家留學資金資助俄亥俄州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0-2001年),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1996-1997年),香港理工大學合作研究者(2005年)。現任上海海事大學法律系教授,兼任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理事、上海市法學會海商法研究會副總乾...
證券法、金融法、經濟法、商法。開設課程 1.本科生課程:“證券法”(2學時/周); “金融法”(2學時/周)。2.研究生課程:“證券法研究”(2學時/周); “公司併購理論與實踐”(3學時/周)3.其他課程:(1)1999年—2005年,本科課程“海商法”每學年一學期,3學時/周,其中2002年為2學時/周(與...
《海事衝突法新論》以海事衝突法為研究視角,以國際海事法律關係為研究對象,緊密結合國際國內的最新理論與司法實踐,重點研究了船舶物權、海事債權、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等領域存在的法律問題。由於目前我國海事衝突法立法總體模式是專章式立法,內容集中體現在199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4章中,該章只有9條內容,...
《環境保護法》第42條:“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起時計算。”及《海商法》第265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