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海口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印刷業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主要任務是負責對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稽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印刷業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印刷、廣播電視影視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二)負責對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稽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三)根據管理許可權,直接或會同區級文化行政部門對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進行稽查。(四)負責對各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人員培訓等。(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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