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本市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的統籌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健全人力資源開發機制和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機制,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和人力資源市場監管。
(三)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的創業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創業援助制度;負責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貫徹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負責統籌推進建立覆蓋本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統籌社會保障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推進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管理。
(五)負責本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本市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負責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承擔本市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的申報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市屬國有企業薪酬監測並開展監督檢查。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本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三)指導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信訪室)
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制定和實施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衛及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訪、保密、安全生產、政務信息公開、政務督查及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牽頭負責新聞宣傳和輿情應對工作,負責入口網站、微信平台等宣傳載體信息管理,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工作;統籌協調12345 服務熱線、應急管理等社會綜合事務工作;牽頭開展本系統行風建設工作。統籌做好定點扶貧和鄉村振興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老幹部服務、人才和群團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牽頭開展視窗單位作風建設。
規劃財務與政策法規科
負責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信息化和公共服務平台等重大項目建設;統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誠信體系建設,統籌社會保障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負責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和數據管理工作;統籌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各項基金,負責國家和省下撥專項資金項目的監管工作;牽頭編制本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預算編制和統籌局系統的預算編制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調查研究和專家諮詢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調整;負責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就業促進科(市農民工工作辦公室)
負責本市就業創業和農民工工作。負責落實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就業補助資金的執行和管理;指導協調本市就業與失業情況的監測,收集、統計、發布人力資源供求信息,提供人力資源服務;負責統籌指導本市失業人員的管理和再就業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牽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扶貧工作。
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進駐政府服務中心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督辦行政審批事項的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服務視窗建設。
直屬單位
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
(一)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市本級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業務管理工作。
(二)負責並指導、監督全市企事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三)負責市本級參保單位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審核工作。
(四)承擔市本級參保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從業人員和退休人員及在本市就業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參保檔案建立、參保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業務;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分帳核算以及個人帳戶的記錄與管理工作;
(五)按國家、本省和本市有關規定,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結算。
(六)負責市本級社會保險的統計與上報和本系統計算機信息管理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宣傳、諮詢工作。
(八)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口技師學院
除負責常規學歷教育、技能鑑定和推薦就業工作外,還積極承擔了海口市軍地兩用人才培訓、海口市公務員電子政務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企業在崗職工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
現任領導
局長:周威
副局長:王小燕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7日,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科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優質服務視窗”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