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產品特點,預混料一號,預混料二號,預混料三號,預混料套用標準,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產品分類和代號,要求,
百科名片
簡介
海參的最佳生長環境是海洋物種相對較多的海底岩石上,海參可從中攝取的營養成分很多,其中離不開多種微量元素。因此針對於海參養殖用餌料需要一種專門補充微量元素的產品,使其達到最佳的養殖效果。
海參餌料市場目前正處於一個探索階段,遠不到成熟期。各個單位針對常規餌料的配方經常在改進與完善,但是常規海參餌料中所含的大部分是常規營養成份,對於微量元素的套用於研發一直是國內海參飼料行業的瓶頸。
由中國水產協會、海福飼料及29家大型海參養殖單位三方共同努力,經過數年時間對海參自然生長環境的模擬研究以及無數次實地試驗,於2006年中國水產研究院新聞發布會上對外宣布了海參預混料研發成功,並出台了一系列預混料套用標準,目前被廣泛套用于海參養殖業中。
產品特點
預混料一號
預混料早期產品,用戶常年添加使用預混料可使海參具有生長迅速,體質健壯,體色純正,基本無疾病發生等特點。
預混料二號
在養殖過程中受水溫,水質或其他因素影響時,參體可能出現發黑、發硬、禿刺,海參長期浮池邊,有缺氧現象,俗稱“老頭參”;參體皮薄、發軟、參刺透亮,捎帶彎曲,俗稱“激素參”等情況。使用預混料二號有明顯的調節作用。
預混料三號
在以往養殖過程中,當海參出現吐腸、拖便、搖頭、化皮、爛體等現象時,養殖戶一般採用加藥停料的習慣,使海參生病時需要的營養嚴重缺乏,使用預混料三號能及時補充病參身體所需要的各種營養成份來協助病參恢復,從而達到痊癒的效果。
預混料套用標準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複合預混合飼料產品的分類和代號、要求、採樣、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規範性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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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917.1 飼料粉碎粒度測定 兩層篩篩分法
GB/T 6432 飼料中粗蛋白測定方法
GB/T 6435 飼料中水分和其他揮發性物質含量的測定
GB/T 6436 飼料中鈣的測定
GB/T 6437 飼料中總磷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
GB/T 6439 飼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測定
GB 10648 飼料標籤
GB/T 10649 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混合均勻度的測定
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
GB/T 13079 飼料中總砷的測定
GB/T 13080 飼料中鉛的測定 原子吸收光譜法
GB/T 13083 飼料中氟的測定 離子選擇性電極法
GB/T 13885 動物飼料中鈣、銅、鐵、鎂、錳、鉀、鈉和鋅含量的測定 原子吸收光譜法
GB/T 14699.1 飼料 採樣
GB/T 14700 飼料中維生素B1的測定
GB/T 14701 飼料中維生素B2的測定
GB/T 17812 飼料中維生素E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3 複合預混料中煙酸、葉酸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7 飼料中維生素A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8 飼料中維生素D3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8246 飼料中胺基酸的測定
GB/T 18397 複合預混合飼料中泛酸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8823 飼料檢測結果判定的允許誤差
飼料中維生素K3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
2005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75號令《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產品分類和代號
類別 | 通用名 | 代 號 | 飼餵階段 |
8% 複合預混合飼料 | 稚海參複合預混合飼料 | HS081 | 海參的體長<1cm |
幼海參複合預混合飼料 | HS082 | 海參的體長1-5cm | |
成海參複合預混合飼料 | HS083 | 海參的體長>5cm | |
稚鮑魚複合預混合飼料 | HF081 | 鮑魚的體長<2mm | |
幼鮑魚複合預混合飼料 | HF082 | 鮑魚的體長0.7-1.2cm | |
成鮑魚複合預混合飼料 | HF083 | 鮑魚的體長>2cm |
要求
4.1 感官指標
色澤均勻一致,無發霉變質、結塊及異味、異嗅。
4.2 水分
不高於12%。
4.3 加工指標
4.3.1 粉碎粒度
全部通過0.9mm的分析篩,90%通過0.45mm的分析篩。
4.3.2 混合均勻度
變異係數(C.V)不得大於7%。
4.4 衛生指標
重金屬(以Pb計)不大於30mg/kg;總砷不大於10mg/kg;氟不大於1000mg/kg;其它衛生指標按照GB 13078 的規定執行。
4.5淨含量
符合標識標註,偏差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之規定。
5 採樣
5.1 組批
原料不變,同一配方同一工藝同一生產日連續生產的產品為一個批次。
5.2 採樣
按照GB/T 14699.1的規定執行
6 試驗方法
6.1 感官指標
將樣品放置在白瓷盤內,在非直射日光、光線充足、無異味的環境中,用眼觀的方法觀察其色澤、是否有霉變、結塊及異物。用鼻嗅的方法檢查其氣味。
6.2 粉碎粒度
按GB/T 5917.1的規定執行。
6.3 粗蛋白質
按GB/T 6432的規定執行。
6.4 水 分
按GB/T 6435的規定執行。
6.5 鈣
按GB/T 6436的規定執行。
6.6 總磷
按GB/T 6437的規定執行。
6.7 食鹽
按GB/T 6439的規定執行。
6.8 混合均勻度
按GB/T 10649的規定執行。
6.9 總砷
方法1:按GB/T 13079的規定執行(仲裁法)。
方法2: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的規定執行。
6.10 鉛
方法1:按GB/T 13080的規定執行(仲裁法)。
方法2: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的規定執行。
6.11 氟
按GB/T 13083的規定執行。
6.12 其它衛生指標
按GB/T 13078的規定執行。
6.13 銅、鐵、鋅、錳
按GB/T 13885的規定執行。
6.14 維生素B1
按GB/T 14700的規定執行。
6.15 維生素B2
按GB/T 14701的規定執行。
6.16 維生素E
按GB/T 17812的規定執行。
6.17 煙酸
按GB/T 17813的規定執行。
6.18 維生素A
按GB/T 17817的規定執行。
6.19 維生素D3
按GB/T 17818的規定執行。
6.20 蛋氨酸
按GB/T 18246的規定執行。
6.21 泛酸鈣
按GB/T 18397的規定執行。
6.22 維生素K3
按GB/T 18872的規定執行。
6.23 淨含量
按JJF 1070的規定執行。
7 檢驗規則
7.1 檢驗分類
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2 檢驗
產品交貨時對外包裝、標籤、感官、水分、粉碎粒度、粗蛋白質、鈣、總磷、食鹽進行出廠檢驗。出廠檢驗採樣按本標準5.1、5.2方法執行。出廠檢驗由本企業化驗室進行,需有正式檢驗報告。
7.3 型式檢驗
7.3.1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規定的全部項目。
7.3.2 型式檢驗每年進行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進行型式檢驗:
a) 正式生產後,原料配方改變;
b) 正式生產後,工藝設備有較大改進;
c) 正式生產的產品停產3個月以上,重新恢復生產時;
d)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e) 產品批准文號的發放和到期複審時。
7.3.3 型式檢驗由本企業化驗室或委託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7.4 判定規則
檢測結果判定允許誤差按GB/T 18823的規定執行;GB/T 18823未包含的項目按大於或等於本標準規定技術指標標示量的80%判定產品合格。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規則要求,判定產品不合格。各項技術指標中的極限數值採用修約值比較法。
7.5 出廠檢驗與型式檢驗中有一項指標不合格時,再從雙倍量的包裝中抽取樣品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若仍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7.6 經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簽發“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後,方可出廠。
7.7 若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或選定法定飼料質檢機構按照本標準進行檢驗和判定,予以仲裁。
8 標籤
應符合GB 10648的要求。
9 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9.1 包裝
採用鋁塑袋包裝,密封整潔,標籤直接印刷在包裝袋上,以便查看。
9.2 運輸
運輸過程應避免雨雪浸濕,受熱受潮。搬運裝卸時小心輕放。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9.3 貯存
存放陰涼、通風、乾燥處,避免與有毒有害物質混合存放。
9.4 保質期
在符合運輸、貯存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原包裝產品保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