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鄉村旅遊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是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4年4月26日印發的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鄉村旅遊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
- 頒布時間:2024年4月26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通知,計畫全文,
印發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鄉村旅遊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的通知
瓊府辦函〔2024〕53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鄉村旅遊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計畫全文
海南省鄉村旅遊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千村示範、萬村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和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有關部署,高質量推進我省鄉村旅遊發展,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生態優先、因地制宜、豐富內涵、融合發展、市場運作、利益共享”原則,學深學透、用活用好“千萬工程”經驗,注重海南鄉村和市場特點,強化政策扶持,創新發展方式,圍繞客源市場最佳化配置資源,挖掘文化內涵,提高鄉村旅遊產品質量,推進鄉村旅遊由觀光休閒為主向度假康養為主轉變。開展“旅遊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計畫”,使旅遊業成為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抓手。
二、總體目標
到2026年,我省鄉村旅遊高質量發展取得重大進展,打造一批主體類型多樣、品牌特色鮮明的鄉村旅遊點,較2024年全省鄉村旅遊接待遊客人次和旅遊總收入實現增長35%。推動鄉村旅遊助力鄉村振興,使廣大人民民眾共享旅遊發展成果。
(一)最佳化鄉村旅遊空間布局和產業發展格局。以客源市場為導向,突出鄉村旅遊資源“環城、沿路、傍景”空間布局和貼近民俗文化特色,策劃精品項目,做好產業招商;圍繞海口、三亞、儋州等人口較多的城市構築近郊鄉村旅遊圈;圍繞環島旅遊公路和環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公路,打造以海洋旅遊和生態旅遊為特色的鄉村旅遊帶、和美鄉村風景線;圍繞大型景區、旅遊度假區和產業園區打造鄉村旅遊集聚區,構建鄉村旅遊的“展示視窗+度假基地”的產業格局。
(二)以鄉村旅遊度假區為抓手實施鄉村旅遊和休閒農業創新發展試點。選擇一批具備相應條件的鄉村區域,因地制宜制定鄉村旅遊度假區培育試點方案,按照市場化原則組建鄉村旅遊資產運營公司,通過政策與機制創新,最佳化整合資源要素,圍繞海南鄉村旅遊和休閒農業的特點、難點和堵點先行先試,打造一批具有全國知名度的鄉村旅遊集聚區。到2026年,根據我省出台的鄉村旅遊度假區評定標準,創建5家具有品牌效應和地方特色的鄉村旅遊度假區。
(三)以民族地區鄉村旅遊推動“旅遊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計畫”落地。實施“旅遊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計畫”,加快推進民族地區旅遊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民族地區聯手打造更多品質化、特色化、定製化,體現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民族團結進步價值理念的旅遊產品和精品線路,吸引更多遊客到民族地區旅遊;著力扶持一批紮根農村、心繫農民的鄉村旅遊企業,創新“企業+農戶”“合作社+農戶”等經營模式;推介一批鄉村旅遊重點村鎮、民族特色村寨,突出旅遊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義。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鄉村旅遊設施提升行動。將椰級鄉村旅遊點、共享農莊所在村莊納入和美鄉村建設,完善停車場、旅遊廁所、標識標牌、供水供電、污水處理、新能源汽車充電、信息網路等鄉村公共設施和鄉村旅遊設施的規劃、建設、改造和管理。積極拓展“運游一體”客運服務,開通連線鄉村旅遊度假區、旅遊集聚區、旅遊村鎮等地的鄉村旅遊客運專線,提升鄉村旅遊交通便捷度。各市縣將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建設納入公共設施建設範圍,為鄉村旅遊商品銷售等提供寄遞服務。
(二)實施非遺傳承利用賦能鄉村旅遊行動。深入挖掘民族民間文化價值和精神內涵,講好海南故事,傳承海南歷史文脈,結合客源市場消費趨勢對鄉村旅遊開發項目進行全程文創;用特色文創激活鄉村資源,以文化藝術打造差異化鄉村旅遊主題,以非遺技藝豐富鄉村旅遊體驗。到2026年,全省形成一批文化藝術特色鮮明的鄉村旅遊品牌和成果,設立10家具有突出示範帶動作用的非遺工坊,推出10個具有市場效應和旅遊吸引力的非遺傳承村。
(三)實施鄉村民宿特色化行動。培育一批具有海洋、生態、民族等鮮明個性與主題特色的鄉村旅遊民宿,引導連點串線集聚發展,打造品牌化、集聚化、規模化的旅遊民宿海南樣本,提升海南民宿在客源市場特別是島外市場方面的吸引力。到2026年,金、銀鄉村民宿達到50家,培育200名以上民宿管家。
(四)實施鄉村旅遊商品幫扶行動。支持鄉村旅遊經營者依託當地特色鄉村資源,開發具有鄉村和地方特色的商品。鼓勵旅遊商品研發、設計、生產企業與鄉村合作,加強對鄉村旅遊商品的開發、包裝策劃。支持鄉村旅遊經營者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網路直播、雲展覽等方式,促進鄉村旅遊商品、農副產品展示和銷售。實施鄉村旅遊“後備箱”升級工程,提升鄉村農產品的商品轉化率,帶動鄉村旅遊商品銷售。到2026年,形成100個具有知名度的海南鄉村旅遊商品,一批鄉村旅遊商品成為特色化的旅遊吸引要素,鄉村旅遊商品收入大幅度提高。
(五)實施鄉村旅遊餐飲提升行動。深入挖掘瓊菜文化內涵,創新開發具有地方風味的鄉村旅遊美食菜品,挖掘打造“百道海南菜”,著力培育本地餐飲品牌創新發展。培育一批特色鄉村美食店,加大鄉村旅遊餐飲從業人員培訓力度,提升從業人員烹飪技藝,鼓勵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培養一批“鄉村大廚”。開展海南鄉村美食宣傳推廣活動,加強線上線下宣傳推廣力度,策劃製作海南鄉村美食數字地圖。到2026年,實現不低於60%的旅遊鄉村或鄉村旅遊點都能有一道“獨家菜”、十道“特色菜”。
(六)實施體旅融合助力鄉村旅遊行動。加強鄉村健身路徑、排球場、籃球場、騎行道等體育設施和道路建設。依託體育旅遊示範區和體育旅遊示範基地,帶動鄉村特色體育旅遊發展。鼓勵鄉村旅遊點積極舉辦“村VA”“村BA”等各類鄉村群體性運動,依託軍坡節、端午節、鄉村排球、鄉村武術等海南傳統節慶和民間競技活動,培育一批鄉村民俗體育旅遊精品賽事。
(七)實施交旅融合助力鄉村旅遊行動。實施鄉村風景旅遊道建設,推動鄉村道路建設與旅遊遊憩、景觀功能、生態保護等有機結合,加快建設通達鄉村旅遊點的道路,美化提升道路沿線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合理布局服務區、觀景台、標識標牌等配套設施,因地制宜發展完善滿足旅遊體驗的“慢游”交通網路。圍繞旅遊公路建設,將沿線旅遊小鎮、特色村寨、傳統村落、共享農莊、休閒漁業示範基地等串珠成鏈,打造鄉村旅遊風景線。
(八)實施鄉村旅遊數字賦能行動。實現和美鄉村旅遊數位化升級,引導鄉村發展智慧旅遊,拓展鄉村旅遊數位化套用場景,支持鄉村旅遊點運用5G、雲計算、大數據、擴展現實等技術開發體驗型、沉浸式旅遊項目。支持鼓勵市場主體加強與網路平台合作,接入線上旅遊平台,促進鄉村網上銷售、預訂、交流等功能,同時開展鄉村數位化培訓,組織鄉村專場直播、孵化鄉村旅遊網紅產品等,助力鄉村旅遊發展。
(九)實施鄉村旅遊人才引育行動。依託鄉村文化和旅遊帶頭人支持項目,每年培養一定數量的鄉村文化和旅遊帶頭人。每年分批組織鄉村文化和旅遊帶頭人培訓,交流推廣致富經驗;繼續實施“旺工淡學”項目,培養對象向鄉村旅遊從業者傾斜,擴大招生規模。鼓勵各地整合農業農村、人力資源、鄉村振興等部門資源,以線上線下等多種學習形式培訓鄉村旅遊從業人才。
(十)實施鄉村旅遊宣傳推廣行動。策劃設計海南鄉村旅遊形象標識,將鄉村旅遊和休閒農業行銷納入海南旅遊推廣體系,加大推介力度。編印包括鄉村旅遊自駕游的海南鄉村暢遊手冊,開拓鄉村自駕游、騎行游、健康徒步游等市場。打造鄉村旅遊節慶品牌,充分利用“海南鄉村旅遊文化節”和“共享農莊大會”整合鄉村旅遊節慶資源,支持各地舉辦有地方特色、文化內涵和市場影響力的鄉村旅遊主題行銷活動,培育海南四季果園、美麗鄉村、鄉味美食、開漁節等系列旅遊主題活動,形成全省鄉村旅遊節慶品牌聯動效應。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保障。加強工作任務梳理與責任分解,建立清單化推進機制,形成工作閉環管理體系。建立省地聯動的抓落實工作機制,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財政金融政策保障。積極支持鄉村旅遊和休閒農業發展,重點支持和美鄉村基礎設施提升,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對新評定的省級鄉村旅遊度假區、椰級鄉村旅遊點、鄉村民宿等給予獎補。探索建立優質鄉村旅遊和休閒農業企業的評估與認定機制。加大對鄉村旅遊和休閒農業企業的融資擔保增信支持,鼓勵保險機構針對鄉村旅遊的生產經營與發展需要,研發保險產品。積極探索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村居民信用貸款等特色信貸產品,支持鄉村旅遊企業積極拓展債券等融資渠道,滿足鄉村旅遊多元化資金需求。
(三)用地政策保障。對符合國土空間管控規則且有明確用地界線的鄉村旅遊及其配套設施用地,各市縣政府要列入鄉村產業發展用地保障範圍,納入村莊建設規劃或鄉鎮單元詳細規劃,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騰退的建設用地,在保障整治區域內農民居住、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公益事業、農產品加工和倉儲物流等用地的前提下,優先用於發展鄉村旅遊產業。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用於發展鄉村旅遊產業。可按規定採取先租後讓、彈性年期等供地方式支持鄉村旅遊產業發展。
附屬檔案:《海南省鄉村旅遊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任務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