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業廳關於印發2014年養殖環節畜產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畜牧獸醫局,海口農業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經管局,廳屬有關單位:

目前我省畜禽養殖過程中投入品尤其是藥品、添加劑使用不規範等事件時有發生,人藥獸用現象沒有根本杜絕,為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按照《農業部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4】8號)精神,2014年我省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養殖環節畜產品安全的專項整治行動。現將《2014年養殖環節畜產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南省農業廳

2014年4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農業廳關於印發2014年養殖環節畜產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海南省農業廳
  • 發布時間:2014年4月15日
2014年養殖環節畜產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目前我省畜禽養殖過程中投入品尤其是藥品使用不規範等問題時有發生,為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按照《農業部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4】8號)精神,2014年我廳將在全省範圍內繼續開展養殖環節畜產品安全專項整治,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和《海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為主題,圍繞畜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強化執法監管,嚴厲打擊在畜產品養殖環節非法使用投入品尤其是藥品等危害畜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促使養殖企業依法飼養,誠實守信,確保向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產品,維護消費者權益。
二、整治任務
(一)整治範圍
對全省範圍內畜產品養殖場(戶)實施拉網式排查,不留監管盲區,不留隱患死角。
(二)整治重點
1、檢查養殖場(戶)料藥庫房,依法清繳違禁藥品(如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黴素、已烯雌酚、呋喃唑酮等)、人用藥品,假劣獸藥(含獸用生物製品及抗菌藥)、違規使用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等。
2、對養殖場(戶)育肥期生豬尿、動物飲用水、自配料等實施“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檢測,飼料原料重點監督監測黃麴黴毒素等。
3、檢查養殖場(戶)養殖檔案,督促建立健全飼料獸藥使用記錄台帳,進一步完善溯源機制,規範養殖環節安全用料用藥。
4、嚴格監督及重點打擊人為非法添加,超範圍、超劑量使用限用獸藥、抗菌藥、飼料添加劑、不遵守動物休藥期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主要措施
1、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教育指導轄區內養殖場(戶)嚴格按照無公害畜產品生產技術標準進行規範飼養,堅決杜絕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添加農業部、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176號公告所列的藥物品種,建立健全真實、可信的獸藥購進、使用等相關記錄;遵守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不濫用獸藥抗菌素藥物,不使用人用藥品,不使用違禁藥物,嚴格執行獸藥停藥期的規定,以確保動物及其產品在用藥期、休藥期內不被用於食品消費。
2、各市縣要與規模養殖場(戶)簽訂畜產品生產質量安全承諾書,督促養殖場(戶)在飼養過程中積極配合畜牧管理部門開展的藥物殘留檢測工作,不銷售含有違禁藥品或獸藥殘留量超過標準的食用動物及其產品。自覺接受畜牧管理等部門作出的整改意見或處理處罰決定,因飼養的動物及其產品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各市縣要加強對養殖投入品尤其是獸用抗菌藥的監管。要定期、不定期地對養殖場(戶)進行抽樣檢測,對違規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違禁藥物、違規使用原料藥、人用藥、超劑量超範圍用藥和不按規定執行休藥期等行為進行查處,以確保動物食品的安全。
4、各市縣要加大對獸用處方藥的執行監管力度,加大督查指導和巡查工作力度,嚴格施行《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和《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第一批)》,嚴厲打擊無獸醫處方使用獸用處方藥等違法行為,整治和規範獸藥市場
三、任務分工
省農業廳飼料獸藥管理處負責全省畜產品養殖環節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工作,負責行動的總體安排、日常管理和檢查考核;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配合廳飼料獸藥管理處工作;各市縣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的行動實施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4月)
制定下發全省畜產品養殖環節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通知,對全省工作進行部署,明確工作重點、活動分工,完成整治工作的準備、動員和組織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4年4月28日-5月28日)
1、自查自糾。根據本方案和各市縣具體方案的有關要求,組織轄區內養殖場(戶)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或造成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嚴厲查處。
2、組織實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對轄區內養殖場(戶)按方案要求逐一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檢查階段。省農業廳飼料獸藥管理處根據各市縣專項整治工作進度情況,以抽查的形式開展檢查。
(三)總結上報階段(2014年5月下旬)
各市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要及時總結和推廣專項整治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好典型,將本市縣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報省農業廳飼料獸藥管理處。
五、工作要求
(一)各養殖場(戶)要高度重視整治行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法飼養,嚴格按照畜產品養殖環節投入品尤其是藥品使用規範,針對自身情況加強自查自檢工作。
(二)各市縣畜牧獸醫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制定本市縣實施方案,嚴格執法,狠抓落實,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各市縣畜牧獸醫局及時將本市縣實施方案、工作進展情況、查處的典型案件以及經驗做法報省農業廳飼料獸藥管理處,並於2014年5月30日前,將整治行動總結報省農業廳飼料獸藥管理處。
(四)強化信息報送。根據農業部《農業部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各市縣畜牧獸醫局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報送機制(表格見附屬檔案)。常規信息(附表1)實行季報制度,2014年4、7、10月和2015年1月10日前報送前一階段整治的統計信息;案件信息(附表2)實行月報制度,每月10日前報送案件查處信息,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報送詳細案情。各市縣畜牧獸醫局要切實做好信息統計報送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請於4月25日前確定一名同志作為信息聯絡員,並將其個人信息情況(見附表3)報送廳飼料獸藥管理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