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建民為海南省司法廳廳長。
決定免去:
李言靜的海南省司法廳廳長職務。
任命:
韓精華為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劉海平為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
王才東為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員。
批准任命:
苟守吉為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鮑劍為三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徐亞輝為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趙喜和為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偉軍為文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羅宗煌為萬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徐金明為東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徐亞軍為五指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唐名興為定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羅凡興為屯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華文中宋褚以海為澄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吳聿名為臨高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黃楊為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范建綏為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王巍為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曾廣津為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彪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佟莉莉為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
李庶成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於沆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陳海平的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批准免去:
李銘的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侯偉的三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吳彥的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任命:
鄒漢江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審判第一庭庭長;
孫斯霞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黃位國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吳雄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趙英華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
王華、林岱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王峻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
楊健、李濤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孫明宇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鄒漢江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孫斯霞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劉振勇的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黃思斌的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