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關於授予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局外事審批權的通知

《海南省政府關於授予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局外事審批權的通知》是1995年8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一則通知。

【發布單位】83002
【發布文號】瓊府[1995]52號
【發布日期】1995-08-28
【生效日期】1995-08-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授予
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局外事審批權的通知
(瓊府[1995]52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洋浦經濟開發區的投資環境,方便投資者出入境,簡化審批手續,省政府決定授權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局審批本區處級以下(含處級)人員的出國、赴港澳事項,並出具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出具的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應抄送省外事辦公室。省外事辦公室要切實履行歸口管理職責,對不符合政策和違反規定的,有權提出異議,拒發護照和辦理簽證。
其它有關事項仍按省政府《關於調整臨時因公出境審批許可權和簡化審批手續的通知》(瓊府[1993]16號)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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