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意見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瓊府[2010]3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意見》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海南省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意見

為充分發揮金融業在服務國際旅遊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最佳化我省金融運行環境,提升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金融業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經濟與金融共同繁榮,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海南省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意見,專家解讀,

海南省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意見

為充分發揮金融業在服務國際旅遊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最佳化我省金融運行環境,提升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金融業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經濟與金融共同繁榮,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一、支持的重點:在完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推進重大項目實施,緩解“三農”及中小企業融資難,強化保險保障功能,最佳化金融服務和改革創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管理部門。
二、適用的對象:在海南的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含總部及地區總部)及其高級管理人員。
所稱金融管理部門是指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海南的派出機構。
所稱金融機構是指經批准,依法設立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含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
所稱金融機構總部,是指註冊地址和主要辦公場所設在海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地區總部,是指金融機構設在海南的分公司、分行,以及直接隸屬於法人機構並單獨設立的業務總部、營運總部、資金中心、研發中心等。
所稱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以及對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具有決策權或對風險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員,主要包括獲得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國家金融管理部門資格認定,並在上述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行長、主任)、副總經理(副行長、副主任)、監事長等職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三、省級財政每年從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設立海南省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成長性獎勵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農業保險發展資金、農民小額貸款貼息資金,用於支持經濟金融發展。專項資金視財力狀況逐年增加。
四、海南省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獎勵在完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支持農村金融業發展,在本省信貸投放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金融機構及其高管班子,獎勵在海南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的金融機構及其高管班子,獎勵作出突出貢獻的金融管理部門領導班子。
五、中小企業成長性獎勵資金用於對全省中小企業年度上交稅收3年環比增長排在行業前10位的中小企業管理團隊和在資本市場新批准融資、再融資的企業管理團隊的獎勵。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對中小企業項目的無償資助和擔保貸款貼息、融資性擔保機構的風險補貼和獎勵、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貸款的獎勵。
六、農業保險發展資金用於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以及保險經辦機構的超賠風險補償等,支持保險公司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增加農業保險品種,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不斷完善我省農業保險體系。
七、農民小額貸款貼息資金主要用於扶貧貸款貼息、農民和林業職工個體營造林小額貸款貼息、農村婦女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農民小額信貸投放。
八、完善金融組織體系,全力推進組建包括農村商業銀行在內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各類新型金融組織或重組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地方財政積極參與地方金融體系建設,建立穩定長效的財政資本金注入機制。
九、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金融業發展創造良好的運行環境,規範行業自律行為,搭建和完善徵信平台。嚴厲查處各種非法金融活動,堅決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行為。
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金融機構在引進留學人員或外國專家、申請辦理工商登記及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金融管理部門負責人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便利。
十一、省財政每年安排工作經費,用於金融機構申報獎勵資金的評審、信息發布等。
十二、中小企業成長性獎勵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農業保險發展資金按照海南省政府已出台的相應管理辦法執行。海南省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由省財政廳會同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管理並制定實施辦法。農民小額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由省財政廳商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報省政府批准後執行。

專家解讀

省政府於1月17日頒布了《海南省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意見》。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王年生表示,這個《意見》全面闡述了省政府已出台和將出台的各項支持政策,是我省支持金融業發展的全局性、指導性檔案。
全面整合金融業支持政策
在剛剛過去的2009年,海南金融機構交出了一份可喜的成績單:銀行機構存款餘額增長35%,貸款餘額增長40%,不良率下降1.5個百分點,盈利比2009年翻了一番;農村信用社經營改革實現新跨越,總體盈利;海峽航運成功上市,募集資金13.27億元;人保財險公司和海南農墾簽署了我國最大的單筆橡膠樹保單……王年生告訴記者,海南金融業已發展走上了健康、良性、上升的軌道,正處於建省以來最好的時期。
王年生表示,在這個重大機遇期,從全局高度整合、落實我省支持金融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是謀劃海南進一步發展的重大舉措。其目的,一是促進金融機構更好地支持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二是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三是發揮政府增信優勢和金融機構融資優勢;四是促進經濟金融協調發展。
由於《意見》僅是一個指導性檔案,王年生表示,各有關部門將根據《意見》要求,制定出台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細則。對於小額貸款貼息資金、農業保險發展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成長性獎勵資金等已出台實施的政策,將在進一步完善細則的基礎上繼續實施。
財政掛擋、金融加油、經濟提速
《意見》的起草說明中用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話來形容政策的效用:“財政掛擋、金融加油、經濟提速”。
《意見》中最引人注目的政策,就是省財政每年安排資金設立5個專項資金,包括海南省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成長性獎勵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農業保險發展資金、農民小額貸款貼息資金,分別針對金融機構、中小企業以及農業、農民和農村的發展,加強金融支持、最佳化金融服務。
海南省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是剛出台的政策,省財政2010年安排2000萬元,其餘4個專項資金都是已經出台並至少實施了一年的支持政策。王年生透露,《意見》出台後,這些已有政策的覆蓋範圍會進一步擴大,2010年擬安排資金規模額度會普遍大幅放大,支持力度大幅提高。《意見》中也已明確,所有資金今後都會視財力狀況逐年增加。
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為例,2010年擬安排4500萬元,農民小額貸款貼息資金2010年擬安排7700萬元,相比2009年的資金規模都有50%以上的增幅,支持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其對相關行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同樣大幅增長:將分別撬動15億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貸款和20億元的農民小額貸款。
“中小企業和三農是優質金融服務不充分的領域,這些政策的出台,將對緩解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難起到極大的支持和促進作用。”王年生說,政府投入財政資金的方式,就是要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放大作用,“拿小錢撬動大錢,花小錢辦成大事”。
著力建設金融組織架構體系
《意見》中的第四條和第八條是此次新出台的政策。“這是《意見》起草過程中關注的重點。”王年生說,這兩條政策從兩個不同的角度關注著同一個問題,即著力破解我省金融組織架構不健全的難題。
我省仍缺乏自己的農村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等地方性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架構不健全、金融服務不充分,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制約當前海南金融業發展的主要問題。
王年生表示,海南省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獎勵有突出貢獻的金融機構、金融管理部門及其高管,獎勵範圍既有單位,也包括個人,這在以前是沒有過的。其目的,除鼓勵省內金融機構的發展,還在於調動更多的金融機構進入海南的積極性,滿足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需求。
《意見》第八條則明確要求全力推進組建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中還提出地方財政積極參與,並建立財政資本金注入機制。在這方面,海南已經邁出了第一步:2009年12月底,白沙農村合作銀行和文昌、瓊海兩家村鎮銀行獲批籌建。
地方政府在其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白沙黎族自治縣縣委書記嚴正表示,作為“白沙自己的銀行、農民的銀行”,當地政府對白沙農信社聯合社改制為白沙農村合作銀行給予了大力支持,並注入部分資產置換歷史包袱,使白沙農合行得以順利獲批。
海南銀監局副局長吳乾奮亦表示,白沙農合行獲批並非偶然。海南已經具備相應的條件,在地方政府的積極參與下,足以吸引多方社會資金投入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建設,必然會有越來越多的地方性商業銀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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