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證員協會

海南省公證員協會,於1992年9月15日經省民政廳依法登記成立,由公證員、公證處、公證管理人員和其他與公證事業有關的專業人員組成的全省性的社會團體法人,接受海南省司法廳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是廣大公證員的自律性行業組織。 目前我省通過年檢註冊的公證處有24個,其中省直處有2個;通過年檢註冊的公證員8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公證員協會
  • 登記成立時間:1992年9月15日
  • 接受海南省:司法廳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
  • 通過年檢註冊:的公證處有24個
簡介,職責,

簡介

海南省公證員協會,於1992年9月15日經省民政廳依法登記成立,由公證員、公證處、公證管理人員和其他與公證事業有關的專業人員組成的全省性的社會團體法人,接受海南省司法廳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是廣大公證員的自律性行業組織。  目前我省通過年檢註冊的公證處有24個,其中省直處有2個;通過年檢註冊的公證員80人。
2001年6月經海南省公證員協會第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現有常務理事4名、理事13名、會長1名、副會長1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名。

職責

(一)協助政府主管部門管理、指導全省公證工作;
(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支持會員依法履行職責;
(三)舉辦會員福利事業;
(四)對會員進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協助司法行政機關查處會員違紀行為;
(五)負責會員的培訓,組織會員開展學術研討和工作經驗交流;
(六)負責公證宣傳工作,主辦公證刊物,編印公證業務資料,為會員提供學習資料和信息;
(七)組織會員與各省公證組織進行業務交流,開展與國外和港、澳、台地區公證人員及團體間的有關公證事宜的研討、交流與合作活動;
(八)按照《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定》的規定,負責海峽兩岸公證書的查證和公證書副本的寄送工作;
(九)負責全省公證專用水印紙的訂購、調配和管理工作;
(十)受司法行政機關委託,對全省公證處和公證員年檢註冊提出意見;
(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司法行政機關和中國公證員協會委託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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