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辦法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由海南省住建廳公布,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海南省住建廳
發展歷史,社會影響,

發展歷史

2022年,海南省住建廳公布《海南省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社會影響

徵求意見稿提出,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遵循客觀公正、分類分級、動態調整、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根據信用主體的信用狀況,評定其信用等級。信用主體的信用等級分為A級、B級、C級三個等級。申請A級未通過的或B級、C級之外的信用主體,統一標記為N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對信用等級實施動態管理,有效期為5年。
其中,住房公積金信用主體評定信用A級的,在信用等級有效期內,可按其類別分別適用不同激勵措施。評定為A級的繳存單位享受包括承諾規定期限內補齊材料的,容缺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享受綠色通道服務,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等。評定為A級的繳存職工享受綠色通道服務,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等激勵措施。
評定為B級的信用主體,在信用等級有效期內,按其類別分別適用不同約束措施。評定為B級的繳存單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加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資格和材料的審核;暫停網上業務辦理資格,或減少網上業務辦理事項等。評定為B級的繳存職工適用暫停網上業務辦理資格,或減少網上業務辦理事項等約束措施。評定為C級的繳存單位被採取列入監管重點對象、取消網上業務辦理資格等約束措施;評定為C級的繳存職工適用於取消網上業務辦理資格等約束措施。被列為N級的信用主體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實施正常管理。
海南省擬將實施聯合激勵的A級和實施聯合懲戒C級信用主體的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統一向社會公布。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6月10日,社會公眾有相關意見和建議,可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反饋至信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