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招商引資年度目標考核辦法》為進一步落實招商引資工作責任制,科學、準確地統計、考核全州招商引資到位資金情況,實事求是地反映招商引資成果,不斷提高招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結合海南州實際制定的辦法。
概要,內容,
概要
海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海南州招商引資年度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南政辦〔2013〕86號,各縣政府、州政府各部門:《海南州招商引資年度目標考核辦法》已經州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海南州人民政府,2013年9月3日。
內容
海南州招商引資年度目標考核辦法
一、目標任務
根據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招商引資指標,綜合考慮各縣人口、資源、區位及州直有關部門業務性質等因素,由州經商委提出年度全州招商引資到位資金目標任務,報經州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審定後,每年初同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一併下達。
二、考核對象
各縣人民政府、州直各有關部門。
三、考核內容
各縣人民政府:年度從州域外引進的投資項目實際到位資金(含實物投資);當年列入州縣招商項目儲備庫推介項目不少於20個;簽約項目要有協定、有投資、有統計、有報表、有進展、能落地;招商活動年初有安排、年終有總結、落實有措施、日常報信息、客商投訴案件處理情況;積極參加省州組織的各類經貿洽談推介活動、組織開展上門招商引資等。
州直各有關部門:年度從州域外招商引資項目的實際到位資金,招商引資日常工作情況和服務協調情況。
四、考核原則
1.堅持注重實效的原則。有投資商、有引資項目、有資金到位額、當年簽約項目當年實施、當年統計。
2.堅持注重實際的原則。以報送的資料為基礎,結合考核認定、現場勘查評估進行確認,客觀、全面、公正地反映到位資金。
3.堅持制度約束的原則。實行招商引資聯席會議制度、重大項目領導聯繫制度、分析例會制度、季度通報制度和年終考核制度。
4.堅持激勵促進的原則。招商引資考核作為地區、部門年終評定優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提拔任用的依據之一;對招商引資做出突出貢獻的地區、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五、到位資金認定
從海南州行政區域外引進的有法人單位資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經濟運營效益並在項目實施區註冊的業主單位投入的資金及實施項目。以查驗項目合作協定、企業立項審批、驗資報告、到位資金資信證明、銀行進帳單,以及統計部門認可的項目建設投資額為認定依據。
項目年度到位資金:新建項目資金到位率達到30%的金額。續建項目當年到位資金為本年度新增到位數。項目由兩個單位聯合引進的,統計上報時須向州經協辦出具共同簽字蓋章的書面分配比例意見。
六、考核組織機構
1.州考核辦、州監察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統計局、州財政局及州經商委負責考核招商引資工作,年度考核由州經商委牽頭。具體日常工作由州經協辦負責。
2.各縣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招商引資考核工作。
七、考評程式
1.聽取匯報。聽取招商引資情況匯報,包括基本情況、招商實績、存在問題、採取措施以及對招商引資工作的建議。
2.查閱檢查。採取實地抽查和查閱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查看招商引資到位資金、項目庫建設及各項制度建立等相關資料,現場查看項目進展情況,依據統計報表,並對照進行核實。
3.考評打分,滿分為100分。加減分以《海南州招商引資年度目標考核表》為準(見附屬檔案)。
4.綜合評價。考核組對各地區和各部門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分匯總,其分值作為年度招商引資考核依據。
5.考核結果:考核組將考核結果向州考核領導小組匯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後,其結果作為各縣和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依據。
八、考評獎懲
(一)考核結果劃分。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根據考核分值91分以上為優秀,61--9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二)獎勵措施
1.從每年財政安排的招商引資專項資金預算中,拿出10%作為獎勵資金,專項用於招商引資先進地區、單位和個人的獎勵。
2.根據招商引資考核結果,從進入優秀檔次的地區中確定1個縣,從州直部門中確定2個單位,由州政府授予“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地區”和“招商引資先進單位”稱號,並給予一定的獎勵。
3.對各縣、州直各部門在招商引資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一定的獎勵。
4.對在成功引進項目資金過程中起決定作用的引薦人給予一定的獎勵。
5.招商引資工作考核連續3年不合格的縣、州直單位由州大督查機制辦公室在全州範圍內予以通報。
九、其他
1.本考核辦法由州經濟協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海南州招商引資目標考核辦法》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