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

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簡稱樂城管理局),是依照《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設立和運行規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3號)於2019年8月設立,採取市場化、專業化運作的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法定機構。

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樂城管理局)是依照《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設立和運行規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3號)於2019 年8月設立,採取市場化、專業化運作的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法定機構。
樂城管理局的職能是吸引高端專業人才,提供創新優質服務,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樂城先行區國際醫療旅遊、高端醫療服務、大健康產業高標準高質量發展,實現醫療技術、裝備、藥品與國際先進水平“三同步”;將樂城先行區打造成為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要先行區和制度創新高地。
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
設立和運行規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83號
《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設立和運行規定》已經2019年3月19日七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省長沈曉明
2019年4月3日
第一條為創新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以下簡稱樂城先行區)管理體制機制,規範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樂城管理局)運作,根據法律法規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樂城管理局是依照法規規章設立的樂城先行區法定機構,經地方性法規授權,履行相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
第三條樂城管理局在省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堅持企業化、專業化運作和與國際接軌的基本原則,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樂城先行區國際醫療旅遊和高端醫療服務的高標準高質量發展,實現醫療技術、裝備、藥品與國際先進水平“三同步”,將樂城先行區打造成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要先行區。
第四條樂城管理局實行局長負責制。樂城管理局應當按照精簡、效能原則設定內設機構和崗位,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市場化為主、多種用人方式並存的用人機制,建立與績效目標相適應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條樂城管理局日常運行和人員薪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算,其它相關收入全部用於樂城經濟發展。
第六條省政府主要通過樂城先行區領導小組對樂城管理局進行領導。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重大決策,樂城管理局負責執行,並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
第七條省直各部門根據樂城先行區開發建設需要,按照精簡高效和綜合設定的原則,依規定程式在樂城先行區設立派駐機構,負責相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
第八條樂城管理局根據工作需要,可設定業界協商共治平台和諮詢機構,為樂城先行區發展提供意見和建議。
第九條樂城管理局應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公開重大事項、財務預決算、年報等情況,接受省政府財務審計和監督。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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