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天津舉行會談。會談中,雙方就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定協商達成該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協會與海基會關於推進兩岸投保協定協商的共同意見
- 活動時間:2011年10月20日
2011年10月20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天津舉行會談。會談中,雙方就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定協商達成該意見。
2011年10月20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天津舉行會談。會談中,雙方就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定協商達成該意見。內容兩岸投保協定協商經一年來雙方協商團隊多次積極、深入的業務溝通,已取得重要...
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九次會談於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舉行,雙方由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與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協定內容 協定規定了兩岸服務貿易的基本原則、雙方的權利義務,未來合作發展方向及相關工作機制等內容。協定...
協定內容 一、會談 海協會長與海基會董事長,視實際需要,經雙方同意後,就兩會會務進行會談,地點及相關問題另行商定。海協常務副會長與海基會副董事長或兩會秘書長,原則上每半年一次,在兩岸輪流和商定之第三地,就兩會會務進行會談。...
1993年4月29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和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在新加坡舉行兩會第一次會談。雙方簽署包括《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定》及《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定》《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定》及《辜汪會談共同協定》。焦唐會談 1994年1月...
1993年4月10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邱進益草簽了《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定》《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定》。《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定》共九條,主要內容包括:雙方同意相互寄送涉及...
《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定》於2014年2月27日在台北由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與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簽署。題頭 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定 為保障兩岸人民福祉及生命財產安全,提升兩岸地震防災減災能力,促進兩岸地震合作與發展,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
江丙坤率海基會代表團前往北京﹐時隔近10年的海協會與海基會兩會協商之門重新開啟。這次復談,將就“兩岸周末包機”等議題展開協商,兩岸協商大門於此正式打開。2008年11月,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率領代表團赴台灣,針對兩岸包機直航新航線及增加...
5月21日,國台辦發言人和海協會負責人表示,只有確認堅持“九二共識”這一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共同政治基礎,國台辦與陸委會兩部門的聯繫溝通機制,海協會與海基會授權協商和聯繫機制才能得以延續。五、兩岸和平發展論壇在北京成功舉辦。由...
“汪辜會談”是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標誌著兩岸關係的發展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海協會與海基會雙方聯繫與溝通渠道的建立,也開啟了兩岸溝通正常化、制度化的大門,對此後雙方人員互訪及解決兩岸交往中存在問題起到至...
陳,是指陳雲林,即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縮寫ARATS)會長。江,是指江丙坤,即時任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Straits Exchange Fundation,縮寫為SEF)會長。2...
雙方表述文字都包含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內容,但因文字表述有歧義,以致會談結束後兩會仍沒有達成協定。11月3日,海基會正式致函海協會,建議“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海協會16日正式回函通知海基會,海協會的口頭表述要點是:“...
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七次會談於2011年10月20日上午9時在天津迎賓館舉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將就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定》、繼續推進並早日商簽兩岸投保協定、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等事宜展開協商。兩會領導人第八次...
2008年11月4日,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在台北就兩岸海運直航、空運直航、直接通郵簽署了協定,這些協定於2008年12月14日生效。從此,兩岸開啟全新的“大三通”時代。根據海協會與海基會台北會談達成的協定,兩岸海運直航、空運直航、直接通郵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