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人民民眾防空隊伍建設和訓練、人民防空演習和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物資,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戰時組織人民民眾開展防空襲,配合要地防空和城鎮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承辦州政府和州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北州人民防空辦公室
- 榮譽稱號:文明單位
- 隸屬單位:人民政府的工作機構
- 機構作用:切實為人民服務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職責。
主要職責
(一)監督實施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擬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通信和警報建設。
(四)監督檢查和指導城鎮建設、基本建設和城鎮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
(五)擬訂人民防空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和督促檢查平戰結合工作;指導人民防空工程設施和指揮、通信設備開發利用及平戰功能轉換,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
(六)督促檢查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他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人民防空辦公室設1個內設機構:
綜合科。
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物資;承擔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有關管理規定和辦法;擬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措施;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等工作,擬訂人民防空平戰結合辦法和措施,實施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設備開發利用及平戰功能轉換,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民眾防空隊伍的建設和訓練;監督檢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戰時承擔發放防空警報和保障指揮通信任務;負責人民防空工作的綜合調研;承擔人民防空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辦機關黨群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監管、國有資產管理、統計、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人民防空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