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國在主權管轄的海域內劃定的禁止或限制艦艇、船舶、航空器等活動的海區。根據武器試驗和軍事演習的需要,也可在公海上劃定臨時禁區。目的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保護水產資源和海底設施。按時限,分為臨時性禁區和永久性禁區;按性質,分為禁航區、禁錨區、禁漁區。禁航區,主要用於海上封鎖、武器試驗和實彈射擊;禁錨區,主要用於保護海底電纜、管道及其他水下設施;禁漁區,主要用於保護水產生物資源等。海上禁區劃定後,通常由國家政府機關或軍事當局批准,並提前發布公告,其永久性禁區通常標繪在本國出版的海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