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專屬經濟區是沿海開發中國家在其領海以外的鄰接海域劃定的專屬經濟區。沿海國可制訂專屬法律規章並擁有專屬經濟區內的一切自然資源擁有所有權和專屬管轄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上專屬經濟區
- 地位:專屬經濟區
海上專屬經濟區是沿海開發中國家在其領海以外的鄰接海域劃定的專屬經濟區。沿海國可制訂專屬法律規章並擁有專屬經濟區內的一切自然資源擁有所有權和專屬管轄權。
海上專屬經濟區是沿海開發中國家在其領海以外的鄰接海域劃定的專屬經濟區。沿海國可制訂專屬法律規章並擁有專屬經濟區內的一切自然資源擁有所有權和專屬管轄權。海上專屬經濟區,開發中國家在當前海洋權鬥爭中提出的一個權益概念。它主張沿海國有權在其領海以外的鄰接海域,劃定一個專屬經濟區。經濟區的外緣界限,最寬不...
主要任務是:查明和制止未經允許的外國船隻在專屬經濟區內進行勘探、開發和捕撈等活動;保護專屬經濟區內本國生產作業船舶與設施的安全;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對人工島嶼及海上設施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學研究和海洋環境保護等進行管理監督;維護國家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向在專屬經濟區作業的船舶通報...
第二節 國家海上管轄權概念 第三節 國家海上管轄權原則 第二章 國家海上主權 第一節 國家內水管轄 第二節 國家領海管轄 第三章 國家海上專屬管轄 第一節 沿海國對毗連區的管制權 第二節 沿海國對專屬經濟區的管轄權 第三節 沿海國對大陸架的管轄權 第四章 國家在國際海域中的權利 第一節 公海內的權利及...
專屬經濟區內的所有資源歸沿岸國擁有。中日兩國之間的東海海域很多海面的寬度388海里,日本主張以兩國海岸基準線的中間線來確定專屬經濟區的界線,即所謂的“日中中間線”。但日方提出的中間線主張沒有依據。中方一直沒有承認。而東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結構決定了中日之間的專屬經濟區界線劃分應該遵循“大陸架自然延伸”...
(1)關於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邊界的劃分,這要求參與劃界的國家建立的有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制度。這是最常見的情況,如中日東海劃界。(2)關於其他海洋制度的劃分,如朝鮮未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建立的是“經濟水域”制度,在黃海和我國出現水域重疊,需要劃界。基本情況 我國有8個海上鄰國,...
到了2006年,中越北部灣海上邊界問題終於解決,專屬經濟區和領海基線已確定,中國和越南簽訂協定,劃分了北部灣的領海和專屬經濟區,使得北部灣地區的邊界糾紛不復存在。法定邊界 北部灣(越南稱東京灣),北部灣是我國大西南的海上通道,油氣和海洋生物資源豐富,也是著名漁場。上世紀70年代以前,北部灣沒有劃界,...
70年代以來,開發中國家為保衛本國的海洋權和海洋資源,相繼採取了擴大海上管轄範圍的措施,產生了“承襲海”、“專屬經濟區”、“國際海底”等新概念,聯合國經過多年準備後於1973年12月召開了第三次海洋法會議。這次會議歷時9年,先後召開了11期會議,是聯合國系統規模最大的、全面編纂海洋法的一次國際會議。會議...
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在實踐中是指連線兩面公海或兩面專屬經濟區而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海洋法公約》規定在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中,所有國家的船舶和飛機可以通過和飛越,沿岸國不應妨礙和不應予以停止,但可為通過制定法律和規章,通過中的外國船舶和飛機必須加以遵守,這制度稱為“過境通行制”。但如果這海峽有穿過公海或...
,要求中國調查船停止活動,但未得到回應。日本方面稱,中國“擅自”在日本“海上專屬經濟區”進行科考。然而,沖之鳥礁只是一組珊瑚環礁,無法稱之為“島”,更不存在所謂的“專屬經濟區”。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對此回應稱,根據我所掌握的情況,中國向陽紅一號科考船依法在沖繩島附近海域開展海洋科考活動。
當然,僅僅去宣示一個國家的決心,對於維護國家海上權益是遠遠不夠的。接下來還要有具體的手段和舉措。這些手段和舉措實施起來,就需要一個雄厚的經濟技術基礎。第二,維護國家海洋權益,需要有雄厚的經濟和技術基礎。海洋權益,包括海上島嶼的歸屬、領海、海上專屬經濟區、國際海上通道的通行權、國際公海的使用權等一...
中國涉及邊防的相關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
此公約對內水、領海、臨接海域、大陸架、專屬經濟區(亦稱“排他性經濟海域”簡稱:EEZ)、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對當前全球各處的領海主權爭端、海上天然資源管理、污染處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導和裁決作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誕生和順利通過與中國著名外交家厲聲教的努力分不開。2014年12月07日《中國政府關於...
中國漁政東海總隊,負責組織實施東海區專屬經濟區漁政巡航工作和海上漁業執法聯合行動。(一)依據國家漁業法律、法規,代表局行使漁業行政執法權和處罰權,負責漁業違法案件的查處。(二)負責制定本局漁政船年度巡航計畫並組織實施。(三)負責組織實施東海區專屬經濟區漁政巡航工作和海上漁業執法聯合行動,代表局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