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偵察

海上偵察是指使用艦艇飛機在海面、水下和海空進行的偵察。其主要任務是查明:當面海上或有關海區的敵情;敵方兵力編成,艦艇、飛機的位置,運動要素,行動企圖及其行動海域的設施;作戰海區的地理、水文、氣象等。海上偵察通常由海軍組織實施,其基本行動方法是搜尋和跟蹤。

海上偵察最早使用的工具是船舶。例如,公元前405年,雅典斯巴達在赫勒斯滂海峽(今達達尼爾海峽)海戰中,斯巴達艦隊由其偵察船發現雅典艦隊大部水兵離艦登岸,遂及時發起進攻而獲勝。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潛艇和飛機套用於海上偵察,使海上偵察由海面擴展到水下和海空。現代海上偵察,充分利用科學技術的新成果,綜合使用光學、電子、水聲、 磁探、 熱探等偵察手段,增大了偵察的距離和範圍,能夠綜合處理偵察成果,提高了情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海上偵察主要分為水面艦艇偵察、潛艇偵察、海軍航空兵偵察和兩棲偵察,可用於執行戰略、戰役、戰術偵察任務。常用的技術裝備有:艦艇警戒雷達,聲納,各種紅外、微光、雷射、電視等光電偵測設備;潛望鏡等光學觀察設備,紅外搜潛儀,水聲偵察儀、雷達偵察儀、磁力探測儀,以及電子偵察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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