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坐落在浙江嘉興,公司資產4900萬元,被列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017年12月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晚間發布通知稱,鑒於醫務界部分醫生對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苄達賴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愛思)療效提出質疑,要求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有關規定,督促企業儘快啟動臨床有效性試驗,並於三年內將評價結果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外文名:Zhejiang Shapuaisi pharmaceutical Limited by Share Ltd
  • 所在地:浙江嘉興
  • 資產:4900萬元
  • 榮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 建廠時間:1969年
簡介,產品,榮譽,廠家信息,理念,企業事件,

簡介

公司自1969年建廠以來,在四十年的發展過程中,經歷了從“國營浙江平湖製藥廠”轉製成“浙江平湖製藥廠(股份合作)”,到“浙江平湖莎普愛思製藥有限公司”,再到“浙江莎普愛思製藥有限公司”,最終於 2008年12月15日更名為“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如今註冊資金為4900萬元人民幣。
公司作為一家專業從事藥品研發、生產、經營的綜合性製藥企業,被列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先後獲得了“浙江省名牌產品”、“浙江省最具有成長型中型企業100佳”、“嘉興市企業管理先進企業”、“ 2006年度嘉興市城市節水工作先進單位”、“嘉興市現場管理先進企業”、“嘉興市專利示範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等多項榮譽稱號。2009年3月公司“莎普愛思”商標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
公司占地面積53107平方米,建築面積33013平方米,現有員工700餘人,其中有高、中、初級技術職稱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近200人。
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產品

如今公司擁有大容量注射劑(玻璃瓶、塑膠瓶和多層共擠膜袋)、口服溶液劑、滴眼劑、片劑(含頭孢菌素類)、硬膠囊劑(含頭孢菌素類)、栓劑、顆粒劑(含頭孢菌素類)、原料藥(苄達賴氨酸、甘草酸二銨、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鈉)、乾混懸劑(含頭孢菌素類)、沖洗劑共10個劑型,近百種規格的產品批准文號。抗白內障新藥“莎普愛思”滴眼液和抗青光眼新藥“達靚”滴眼液被列入“國家火炬計畫項目”。“莎普愛思”滴眼液還榮獲國家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國家重點新產品、浙江省名牌產品等多個稱號,是國內第一個國家二類眼科專科新藥。
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榮譽

幾十年來,公司憑著優質的產品,良好的信譽,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贏得了市場,產品銷往全國各地,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公司的產品銷量與銷售額都呈現出逐年增漲的態勢,是平湖市重點扶持的股改上市企業。如今,公司總資產額達1.7億元。2009年銷售額為1.71億元,利稅總額3816萬元,利潤總額為2033萬元。在競爭激烈的醫藥市場中,我公司始終堅持科技興業、加強管理、保證質量,不斷推出各種自主研發的新產品。如今,公司藥物研究所正在投入研發的有國家一類新藥1個、國家二類新藥3個、國家三類新藥2個。公司秉承“科技創新、求是進取、優質高效、和諧健康”的企業精神,不斷尋求創新與突破,逐步使公司成為現代化、高科技製藥企業。
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GMP證書-浙江莎普愛思栓劑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GMP證書--片劑、膠囊劑(均含頭孢菌素類),顆粒劑、滴眼劑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GMP證書----口服溶液劑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GMP證書-----大容量注射劑(玻璃瓶、聚丙烯輸液瓶、非PVC多層共擠輸液袋)、沖洗劑
國家級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國家級火炬計畫項目證書(葛根素滴眼液)
浙江最具成長性中型企業100佳
浙江省著名商標證書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嘉興市專利示範企業

廠家信息

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證書編號:浙20000121
發證日期:2011-1-1
有效期至:2015-12-31
企業名稱: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德康
企業負責人:王友昆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橋
生產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橋*
生產範圍:滴眼劑、大容量注射劑、口服溶液劑、 片劑(含頭孢菌素類)、硬膠囊劑(含頭孢菌素類)、 栓劑、 顆粒劑(含頭孢菌素類)、乾混懸劑(含頭孢菌素類)、原料藥(苄達賴氨酸、甘草酸二銨、甲磺酸帕珠沙星)、沖洗劑。

理念

莎普愛思的未來將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發展為主題,科技創新為核心。以保護和增進人民健康、提高人民福祉為目標。我們確信莎普愛思的無限“關愛”會遍及中國,走向世界。

企業事件

2017年12月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晚間發布通知稱,鑒於醫務界部分醫生對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苄達賴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愛思)療效提出質疑,要求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有關規定,督促企業儘快啟動臨床有效性試驗,並於三年內將評價結果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為防止誤導消費者,該藥品批准廣告應嚴格按照說明書適應症中規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說明書適應症的文字內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