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七屆運動會

各市體育局:
浙江省運動會(以下簡稱省運會)由省人民政府主辦,地級市人民政府承辦,是全省規格最高,規模最大的綜合性運動會。舉辦省運會,對於培養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提高競技體育水平,推動青少年體育運動發展,加快體育強省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浙江省第十六屆運動會是湖州市人民政府在2014年初申請承辦,省體育局會同省級有關部門進行考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將於2018年9月在湖州市舉行。根據四年舉辦一屆省運會的辦賽要求,在第十六屆省運會閉幕之時,確定2022年舉行的浙江省第十七屆運動會的承辦單位,並交接省運會會旗。申辦第十七屆省運會是全省11個設區市的權利和義務。為便於各市開展申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申辦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當地黨政部門支持舉辦運動會。
(二)符合國際或國內技術標準的競賽場地設施和器材。
(三)具備較高的競賽組織管理水平。
(四)具有符合競賽需要的電子計算機、郵電通訊、電視轉播等技術條件保障。
(五)為參加者及有關人員、新聞記者等提供良好的食宿、交通等接待條件和工作條件的保障。
(六)可靠的財政保證。
(七)安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
(八)其他有關方面的保障。
二、申辦工作程式及要求
申辦工作的程式包括申請、考察、上報省政府批准和確定公布承辦單位等階段。
(一)申請
1.在接到申辦省運會的通知後,申辦地根據申辦工作的總體要求向省體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申辦報告。
2、書面申請須由市體育行政部門提請市政府同意並簽署意見。
3、申辦單位須於2018年1月31日前向省體育局提出書面申請,並於2018年2月底前向省體育局提交申辦報告。
4、申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辦單位概況。主要內容為:申辦市的歷史特徵、社會發展、經濟實力、社會治安、安全保衛、醫療衛生等。
(2)申辦單位體育事業發展情況。主要內容為: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體育產業發展和體育文化等情況。
(3)競賽基本條件。主要內容為:現有設施,修繕、改建、擴建或新建設施情況;各項目場館安排構想;場地設施、器材設備、住宿和交通、興奮劑檢查等。
(4)舉辦和參加體育競賽的經驗及組織管理水平。
(5)籌資計畫、經費來源、經費保障。
(二)考察
考察工作是在申辦單位提交申辦報告後,由省體育局會同發改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代表組成考察小組,根據申辦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對申辦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在充分考察、審核的基礎上,提交考察報告。
(三)評估承辦單位
由省體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在充分考察的基礎上,初步確定承辦單位。向省政府提出第十七屆省運會承辦單位的建設。
(四)申報批覆,並根據省政府的批覆,確定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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