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加強科技興安工作的通知
- 印發時間:2014年10月23日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委),各高新園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促進安全發展的意見》(浙委發〔2014〕5號)精神,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引領作用,加大科技興安工作力度,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總體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大科技支撐安全發展工作的力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由廳主要領導負總責,全面部署科技興安工作,分管廳領導分工負責,相關處室具體落實日常聯繫指導工作,將相關工作列入處室年度工作責任制目標。
二、構建創新體系。以企業為主體、科研機構和高校為技術支撐,加強產學研合作,建設創新能力較強的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隊伍。發揮大型企業技術研究的帶頭作用,通過產、學、研結合和技術引進、技術推廣,提高安全生產自主創新能力。以高新園區和工業強縣(市、區)為重點區域,圍繞主導產業建設一批安全工程技術實驗與研發基地、安全設備檢測檢驗基地和重大事故技術鑑定基地,加快構建安全生產技術創新和支撐體系。
三、加大技術攻關。以高危行業如危險化學品運輸、市政工程如城市燃氣、供水管網等行業為重點,集中力量開展網路化智慧型控制技術,重特大事故預警預防、應急救援、事故分析處理技術,重大危險源監控技術等共性關鍵安全技術難題攻關,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安全科技項目,掌握一批具有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安全技術,研發套用一批專用智慧型化電子(軟體)等安全監控產品,全面提高事故預警預防、分析處理,危險源辨識監控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推廣先進技術。加大對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推廣使用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與套用,逐步淘汰落後和不安全的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科技諮詢機構和行業協會的指導、服務作用,督促和幫助加強先進、適用技術的創新和推廣套用,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強安全示範工程建設,樹立安全科技促進生產發展的典型。
五、落實創新政策。大力扶持安全產業發展,加快培育安全產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優先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繳納所得稅和企業研發經費15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等優惠政策。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加快安全產業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的審理速度,為安全生產技術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提供法制保障。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