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特色商業示範街
- 發布機構:浙江省人民政府
創建目的,基本條件,政策措施,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創建目的
通過合理布局、最佳化環境、提升服務和政策支持,努力培育一批集聚效應顯著、文化底蘊濃厚、建築風格鮮明、基礎設施完備、經營管理完善、拉動消費作用明顯的特色商業街,使特色商業街成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弘揚商業文明、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充分發揮示範街區的帶動效應,在全省逐步形成定位準確、特色鮮明、消費便捷、服務優秀的商業街網路體系,為引導消費,擴大內需,拉動經濟成長做出更大的貢獻。
基本條件
(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商業布局規劃,經營特色鮮明,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發展潛力。
(二)規模居全省同行業特色商業街前列,同類商品或服務高度集聚,主要行業銷售收入占特色商業街銷售總收入的70%以上,品牌店(特色店)數量占店鋪總數的50%以上。
(三)配套設施齊全,購物環境舒適,能為消費者提供完善服務;商業與文化、景觀與建築、特色與環境有機融合;是市民和國內外遊客在本地特色消費的首選。
(四)經營管理有序。當地政府對特色商業街有一套完善的管理辦法,保持生意興隆,購銷兩旺。
政策措施
培育特色商業街區是我省流通業十一五規劃確定的重要內容,省級有關部門將結合部門職能,對省級特色商業示範街區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一)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和省旅遊局聯合發文,對省級商業特色示範街區進行命名,可在示範街區懸掛或建設“浙江省商業特色示範街區”標牌。
(二)給予財政補助,對確定為省級特色商業示範街區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屬於寧波市範圍的,由市貿易局商市財政局確定資金補助事項)。
(三)作為旅遊購物街區予以重點宣傳推薦,對申報A級旅遊景區的給予重點指導培育並根據標準給予相應級別的A級景區評定命名。
(四)加強宣傳和指導,省級有關部門將對省級特色商業示範街提供智力支持,充分挖掘特色商業街的歷史文化內涵,保持傳統風貌的商業建築,發揮商業街在商業特色、產業特色、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等方面的優勢,促進商業街又快又好發展。
開展特色商業街創建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眾多的行政管理和執法部門。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是特色商業街建設的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指導下,加強同財政、規劃、工商、稅務、消防、交通、旅遊等部門的協作,形成長效機制,真正起到帶動示範作用。
第一批
2010年8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