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和推動幼稚園自製玩教具活動健康發展,提高學前教育質量,茲定於2010年7月舉辦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本次活動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省教育技術中心和省教育學會學前教育分會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由省教育技術中心具體承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舉辦全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機構: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 發布時間:二○一○年六月八日
浙教辦函,附屬檔案,
浙教辦函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二、各地要加強領導,按照《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方案》(附屬檔案1)要求,認真、及時地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推薦工作。
三、本次活動評選出的優秀自製玩教具將被推薦參加在我省舉辦的第二屆全國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展評活動。
聯繫人:省教育技術中心蔣輝, 電話:略,地址:杭州市定安路128號,郵編:310002。
附屬檔案:
1.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方案
2.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參評作品申報表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屬檔案
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方案
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審委員會制
為組織好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特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活動目的
(一)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發展全面提升學前教育質量的意見》要求,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質量。
(二)充分發揮自製玩教具在幼稚園教育與遊戲活動中的作用,鼓勵和提倡製作易於幼兒操作、有助於幼兒在玩具遊戲活動中健康成長的玩教具。
(三)調動廣大幼教工作者設計製作玩教具和運用玩教具開展教育活動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宣傳和推廣簡單製作自製玩教具的經驗,搭建廣大教師相互學習、相互借鑑的平台,推動學前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四)選拔推薦一批優秀作品參加第二屆全國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展評活動。評選活動堅持公益性原則,不收取幼稚園參評費用。
二、組織領導
本次活動由省教育廳基教處、省教育技術中心和省教育學會學前教育分會共同組成的評審委員會組織,省教育技術中心具體承辦。
三、評選範圍、分類
(一)幼稚園教育教學活動中使用的,由幼稚園教師、學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設計製作,或對工業化產品進行改造的自製玩教具。工業化生產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評選範圍之內。
(二)在全國或浙江省幼稚園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曾獲得一、二、三等獎的自製玩教具作品不得申報。
(三)自製玩教具作品按所套用的領域分類為:(1)運動類(YD),(2)科學類(KX),(3)結構類(JG),(4)語言類(YUY),(5)美工類(MG),(6)表演類(BY),(7)社會類(SH),(8)益智類(YZ),(9)音樂類(YY),(10)其它類(QT)。
作品類別由申報者按照作品的套用領域在以上10類中自行選擇,每件作品只能申報一個作品類別。
四、申報要求
(一)參評方式
按屬地原則,以市為單位參評(以下簡稱參評市)。請各市教育局落實分管部門,組織推薦。
(二)參評作品數量
各參評市可推薦不多於20件的自製玩教具作品,參加本次評選活動。
(三)提交資料的內容
1.申報參加本次評選活動的作者需填寫《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參評作品申報表》(以下簡稱《參評作品申報表》,見附屬檔案2,可在浙江省教育技術中心網站下載)。《參評作品申報表》均需由市級教育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各參評市需向大會評審會提交本市《參評作品匯總表》(式樣如下,採用excel格式,檔案可在浙江省教育技術中心網站下載)。
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市參評作品匯總表
市內序號 | 作品名稱 | 申報單位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備註 | |
01 | 《參評作品申報表》紙質 3份 □ 《參評作品申報表》電子版2套 □ 作品的活動錄像 2套 □ | ||||||
…… | |||||||
20 | 《參評作品申報表》紙質 3份 □ 《參評作品申報表》電子版2套 □ 作品的活動錄像 2套 □ |
3.各參評市向評審會提交本市開展幼稚園自製玩教具活動的情況介紹(以下簡稱《活動情況介紹》),作為評選參評市組織獎的材料之一。
(四)提交資料的數量
各申報者提供《參評作品申報表》紙質資料3份;參評市編制《參評作品匯總表》紙質資料2份;參評市提供《活動情況介紹》紙質資料2份;以上三份資料的電子檔案2套;申報者可提供作品使用案例的活動錄像2套。
(五)提交資料的格式
1.文字資料一律用A4紙,宋體、小四號字列印。同時提供以上資料的電子檔案,在電子檔案名稱稱上註明各參評市和市內序號。文字材料採用word格式,照片採用jpg格式且不小於1M。
2.申報者可提供作品的活動錄像,採用mpg\avi\rm格式,每件作品所提供的活動錄像原則上不得超過10分鐘。
(六)提交資料的時間及方式
各參評市將本市的各項申報資料匯總,於2010年7月10日前寄送浙江省教育技術中心。信封註明“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申報材料”。
通信地址:杭州市定安路128號,郵政編碼:310002,
電話:略
聯繫人:蔣輝
網址:略
(七)不接受申報作品
屬於以下任一條的作品為不接受申報作品。
1.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道德規範有牴觸的作品。
2.涉及食品、藥品試劑和飲食安全類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壞環境的作品,有害於動植物保護、文物保護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作品。
4.與國家有關玩具安全標準相違背的作品。
五、獎項設立及評選條件
本次評選活動將進行優秀自製玩教具作品獎、參評市團體獎、參評市組織獎三項評選。
(一)優秀自製玩教具作品獎
從教育性、科學性、創新性、趣味性、簡易性、安全性等幾個方面進行評價。
對符合獲獎條件的參評作品分別評出一、二、三等獎。
(二)參評市團體獎
獲獎作品按照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分別計入各參評市團體總分。
團體總分前三名的參評市獲得團體獎。
(三)參評市組織獎
參評市在組織本地區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中,發動面廣、深入,組織程式嚴謹,方法公正、公開、規範,上報了本地組織幼稚園開展自製玩教具活動情況的書面報告。積極參加本屆評選活動,組織有序,善始善終。在本次評選活動中取得較好成績。
參評市組織獎獲獎名額不限。
六、評選程式
(一)評審會根據本次評選活動的範圍和申報條件組織專家對各參評市報送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及終評的有關具體事宜由評審會另行通知。
(二)通過初審的作品名單將在浙江省教育技術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期為10天。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公示的參評作品持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郵寄或傳真)向評審會具名提出(如實提供姓名、工作單位、聯繫電話)。經查明確有弄虛作假者或不符合參評條件者,取消其參評資格。
(三)各參評市組織相關人員攜帶全部通過初審的作品實物,參加終評活動。因故不能參加終評,且未向評審會說明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參評資格。
(四)評審會在閱讀資料、觀看演示的基礎上進行評議,根據評選條件提出獲得一、二、三等獎作品的名單,經評審會批准確認。
七、表彰、獎勵
(一)向獲得優秀自製玩教具作品一、二、三等獎作品的作者頒發證書。
(二)向獲得參評市團體獎的單位頒發獎牌。
(三)向獲得參評市組織獎的單位頒發證書。
八、智慧財產權
浙江省第二屆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評選活動評審會不負責辦理專利申請和技術轉讓事宜。申報者本人應在申請材料中簽字同意主辦單位根據需要公開、採用或出版所申報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