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79年,辦公樓坐落於江東區徐戎路126號。法院內設政治處、辦公室、監察室、立案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庭)、法警大隊、審判管理辦公室共13個部門。全院共有在編幹警89人,本科以上學歷達95.5%,其中28人擁有碩士學位。法院不僅擁有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同時還配置了一流的硬體設施。法院辦公大樓、審判大樓現代化氣息濃厚,網上閱覽室、黨團活動室等設施一應俱全。 自建院以來,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以追求司法公正和提高訴訟效率為指針,審結了大量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第一審案件,制裁了一大批違法犯罪分子,維護了廣大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安定團結,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2012年共收各類案件7073件,結案7421件。2013年共受理各類案件7057件,審結6789件。
機構設定
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內設政治處、辦公室、監察室、立案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庭)、法警大隊、審判管理辦公室共13個部門及一個審判保障服務中心。全院共有在編幹警89人,審判輔助人員等非在編幹警76人。
法院建設
2014年江東法院工作亮點1、成立寧波首家金融審判庭隨著江東金融核心功能區建設的不斷推進,區域內金融機構不斷增多。現江東區已擁有各類金融企業304家,分行以上銀行23家。受經濟形勢的影響,江東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數量不斷攀高。在此背景下,江東法院黨組著力推進金融審判庭成立。該院成立金融審判庭的計畫得到市中院、江東區委、區人大、區政法委、區編辦等多家單位支持。經多方努力,6月12日,江東區編辦批覆同意江東法院成立金融審判庭,增加中層領導職數3名。該院是全市首家成立金融審判庭的法院。金融審判庭成立後,審理的案件主要包括金融類商事案件和地方金融改革創新產品類案件。除專業型的法官審理金融案件外,還將專門成立一個訴訟保全專項組,並配套相應的評估、鑑定、拍賣人員和執行人員。此外,計畫從政府金融管理部門、大專院校、金融機構中聘請金融專家、學者和資深從業人員擔任專家人民陪審員,實現專家陪審員與法官優勢互補。 2、家事審判江東法院作為市中院指定的家事審判試點法院之一,該院高度重視,專門抽調4名具有豐富家事糾紛審判經驗的審判人員作為合議庭固定人員,與4名女性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並配備專門的書記員。同時,該院與還與江東區婦聯、區司法局合作,在江東區婦聯和江東各街道設立調解室,每周安排法院、婦聯及司法局人員接訪,受理化解一般的家事糾紛,參與化解區域內重大複雜家事糾紛。並推行立案速裁機制,採取當即調解、巡迴辦案、預約立案和節假日立案等便民舉措,儘量縮短案件審結時限,審結的婚姻家庭類案件簡易程式適用率達90%以上。3、會同區司法局出台短期社區矯正管理規定著力提高短期刑外地籍罪犯緩刑適用為有效解決短期刑外地籍被告人緩刑適用的監管難題,提高緩刑適用率,今年,江東法院會同區司法局出台《短期社區服刑人員工作管理規定》。對危險駕駛、故意傷害、盜竊、信用卡詐欺等案件,緩刑考驗期限、管制期限、暫予監外執行期限等社區矯正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社區服刑人員,在保證服從矯正工作室的監管和符合接收條件的情況下,不論是否具有寧波市戶籍,均可在社區矯正駐法院工作室接受社區矯正。並對服刑人員確實無法提供監護人的,由該院從人民陪審員中指定1人擔任監護人。目前,該院已將7名外地籍服刑人員交由矯正工作室接收進行社區矯正,外地戶籍且服刑完畢解除監管的總計4人,且無一再次犯罪。
所獲榮譽
2007年民一庭獲得市級巾幗文明崗,法警大隊獲全省優秀司法警察隊,該院被評為寧波市維護國防利益工作“維權”先進單位,全市 2006-2007年度創建收費規範先進單位;2008年獲得浙江省維護國防利益先進單位、寧波市立法諮詢先進單位、寧波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區勞動保障先進單位、區人民調解先進集體、2007-2008年度寧波市先進婦女組織、2006-2008年度寧波市三八紅旗集體等榮譽稱號,民一庭被寧波市中級法院授予集體三等功等榮譽稱號。榮獲2009年度江東區平安建設先進集體;被評為2009年度江東區“重大項目建設年”活動先進集體; 被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2010年度全市基層法院績效考評“優勝獎”;被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2011年度全市基層法院績效考評“優勝獎”和全市法院對外委託工作先進單位;被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2012年度先進法院,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2012年度紀檢監察工作先進集體;被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2013年度先進法院,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2013年度信息工作先進單位,被最高人民法院套用法學研究所評為2013年度案例工作先進單位。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