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土資源監察總隊主要負責調查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立案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獲取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立案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證據,提出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立案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處理建議。
單位簡介,單位職責,
單位簡介
直屬事業單位:浙江省國土資源監察總隊
單位負責人:潘俊國 總隊長(兼廳執法監察局副局長)
單位職責
調查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立案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獲取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立案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證據,提出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立案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處理建議,監督當事人依法履行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貫徹以“預防為主,預防和查處相結合”的方針,督促市、縣(市)動態巡查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檢查市、縣(市)動態巡查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指導市、縣(區)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工作,指導市、縣(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市、縣(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市、縣(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協助做好國土資源信訪工作,承辦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