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成立於2005年5月。社團聯合會秉承“團結、務實、創新、高效”的核心理念,堅持以“豐富校園文化,提高學生素質 ”為宗旨,努力構建社團文化品牌活動,積極推動學生社團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為把我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建設成為思想先進、管理正規、團結務實、朝氣蓬勃的社團聯合會而不懈奮鬥。近幾年來,社團相繼舉辦了“English 主題秀”、“我為歌狂音樂晚會”、“青蘋果劇團專場演出”、“裝點青春、亮出個性-首屆時裝設計大賽“等一系列大型活動,均為我校相關活動之先創,深受廣大同學的喜愛和好評。 “主席團”視為社團聯合會最高管理機構,負責社團重大事物決策。主席團下設辦公室、組織部、外聯部、督導部、宣傳部五個部門,協助主席團處理社團的各項日常工作。 社團聯合會下屬正式註冊社團總計107個,其中校級社團34個,系級社團73個。社團組織健全,領域眾多,涵蓋理論學術類、科技創新類、興趣愛好類、體育健康類、素質拓展類和文化藝術類等六大門類。各社團在推廣大眾化活動的同時,也以專業化方向作為自我發展理念。
章程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校社團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總綱
第一條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簡稱社聯)是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學生社團的管理組織,隸屬校團委,是與校學生會平行的一級機構。接納在校學生組織的社團。社聯既是一個執行機構,又是一個監督機構。
第二條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在工作過程中本著遵守《浙江水利水電學院社團管理條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原則,力爭將水院的學生社團建設為杭州市高校中的一流社團。
第二章宗旨
第一條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工作宗旨是:"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團結協作、攜手並進"為原則。
第二條在校黨委、校團委正確指導下,秉承“團結、務實、創新、高效”的核心理念,堅持以“豐富校園文化,提高學生素質 ”為宗旨,努力構建社團文化品牌活動,積極推動學生社團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為把我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建設成為思想先進、管理正規、團結務實、朝氣蓬勃的社團聯合會而不懈奮鬥。
第三章工作內容
第一條校社團聯合會負責校級各學生社團的日常活動同時監督管理系級各社團,保證各學生社團高效有序的開展工作。
第二條負責在每學期組織學校各社團進行註冊,對各社團的各項規章制度,會員檔案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備案管理。
第三條邀請其他兄弟院校的平行學生機構或在校的學生機構(如校學生會等)的有關人員進行工作經驗交流,組織校內所有社團幹部進行培訓,與學生社團合作舉辦各項重大活動。
第四條在社團活動開展之前,對校級社團活動進行審批,以保證社團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預期目標。在審批過程中如發現社團活動存在隱患,立即予以糾正,防止社團活動產生負面影響。
第四章社團聯合會幹部管理
第一條實行新制定的幹部培訓制度,每學年開學初對各社團的主要負責人進行培訓,統一安排時間地點請老師進行講座,組織優秀社團優秀幹部進行經驗交流。
第二條學期末進行社團幹部考核,對違反校規校紀的社聯幹部,一舉相應的制度加倍懲罰,並根據情況進行任免。
第三條對有降級、退學試讀等嚴重學籍處理的社聯幹部,無條件的撤換。在每學期初由社聯主席團制定幹部調整方案,對於不符合社團聯合會要求的成員進行調整。
第四條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規範的執行貫徹學校的各項管理條例。社聯幹部要有強烈的工作熱情和高度的主人意識,認真完成社聯下達的各項任務。不斷的加強自身專業知識的學習,提高工作水平,在工作和學習上都能發揮社聯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
第五章組織機構、職能及產生
第一條社團聯合會組織機構
(一)內部機構
(1)主席團:主席1名, 3名副主席。
(2)辦公室:部長1名,副部長1名,幹事若干。
(3)督導部:部長1名,副部長1名,幹事若干。
(4)宣傳部:部長1名,副部長1名,幹事若干。
(5)策劃部:部長1名,副部長1名,幹事若干。
(6)外聯部:部長1名,副部長1名,幹事若干。
(7)財務部:部長1名,副部長1名,幹事若干。
(8)
人力資源部:部長1名,副部長1名,幹事若干。
(9)社團文化中心:部長1名,副部長1-2名,幹事若干。
(二)委員會:各系社聯主席
(三)校級各社團:各學生社團總部設會長(社長)1名,副會長(副社長)1-2名,其餘按各社團章程規定自行設定。
第二條社團聯合會組織機構職能
(一)內部機構
(1)主席:負責主持聯合會的各項日常工作,在各項活動中擔任中心協調角色,並負責召開各級會議;領導和監督各協會及副主席開展工作,負責審批社團工作計畫和新社團成立的審批工作。
(2)副主席:負責協助主席搞好各項工作,聽取各部長的意見和建議,並協調好主席團和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包括:校社團聯合會的工作計畫、總結和重大檔案的起草;定期對社團幹部機型考核,並及時將考核情況向團委指導教師、社聯主席匯報;協助主席團加強各協會之間的聯繫,發揮社團聯合會與各協會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兩個副主席分管校級社團的活動和社聯內部機構的日常工作。
(3)辦公室:工作主要分為“寫”和“存”。“寫”具體的工作內容是“以校社聯的名義對外發出通知、公示以及制度”,以及需要書寫各種通知的初稿。“存”的工作內容大致為保管社團的規章制度;全校每個社團成立的章程、申請書和申請表;歷屆評比的檔案;各個活動的策劃書、座位表以及通訊錄。辦公室保管著有關檔案的電子稿(紙質稿由督導部保管)。辦公室還對屬於辦公室的物品的借還負有責任。辦公室保管著校社聯的公章。在平時如有社團以及校社聯部門需要申請場地以及申請懸掛橫幅的情況,需要辦公室的蓋章才可通過申請。每個社團的成立以及解散也需通過辦公室的審核。負責統一領導校社團聯合會各部門的會議的組織、會議記錄、人員簽到,各類活動的總結。
(4)督導部:負責溝通聯繫各個學生社團的部門。部門的主要職能就是對校級社團舉辦的活動進行督導打分,以及對全校學生社團信息表進行更新,同時要收集保存社團的成立或註銷的紙質檔案。負責每學期考核明星社團,社團積極分子及社團導師,制定考核調查表及監督校級社團每學年會費收繳情況,學期結束公布社團經費使用情況。
(5)宣傳部:是一個聯繫著社團、社聯與學校的部門。配合社聯的各部門開展各項活動,主要以海報的形式,對我院各項活動及重大事件進行宣傳,以擴大活動影響力。此外宣傳部的職能還有負責社團聯合會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以海報、橫幅、宣傳板等形式進行有效宣傳;運用手繪、彩噴或者PS技術製作舞美;和各部協調工作,完成各種活動場地的布置和結束後的整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好社團聯合會屬下各社團的宣傳工作,使各社團的宣傳走向規範化等等。
(6)社團文化中心:是一個為服務我校學生社團開展新媒體技術宣傳工作,滿足各社團日益增長的網路宣傳需求而成立的部門。
(7)外聯部:搞好與杭州市其他高校聯合會的友好關係,加強與社會的聯繫,傳播我校社團的訊息;負責由校社聯或校級社團的活動經費的贊助。
(8)策劃部:旨在配合社聯以及社團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策劃部主要職能為組織策劃各類由校社團聯合會以及全校社團舉辦的活動,負責審查校級社團活動申請及活動策劃書,負責申請活動場地與橫幅。
(9)
人力資源部:職責主要分為三大部分:一是績效考核,對每個部門進行會議記錄以及出勤率統計;二是人員安排,負責日常活動的人員調配,以及人員安排表、座位表的製作;三是幹部培訓,來增強社聯及社團負責人的綜合素質。同時部門還負責社聯生日工程,社團公物借用等工作。
(二)各系社聯或社管:統一校系社聯規章制度,實行統一管理,傳達學校各項任務,反饋系內社團各種活動開展情況。
(三)校級社團:完成每學期社團活動,例會時及時反饋社團內活動信息,及時上交活動計畫及總結,參加社團考核。
第三條從2006年開始,校社聯所有部長級幹部以上的職務在學生社團代表大會上進行公開選舉,實行民主監督,上報校團委審批;副部長由部長提拔,主席團考核後產生。
第六章例會制度
第一條部長以上級會議:除舉行重大活動增加的會議外,會議每兩個星期舉行一次。主要內容是討論在此時間內各項活動的開展情況,是否存在問題,如何解決問題等。部長以上級會議,正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長,如有特殊情況須向辦公室請示,否則按缺席論,如三次缺席會議,經主席團大會討論可予以開除。
第二條各系社聯主席會議:每兩周召開一次例會,由主席對本學期
工作進行綱領性指導,反饋系內大致活動安排及系級社團活動計畫。學期末,由主席及委員對本學期工作進行總結,主要在於指出問題所在,如何解決等。將學校活動指示傳達給各系。
第三條部門會議:部門會議由各部長定,主要檢查本周工作進展情況如何,如有問題及時指出並解決。傳達上級指示,並研究工作如何進展。
第四條校級社團會議:每兩周召開一次,參加人員社聯主席、副主席、社聯內部機構的負責人及校級各社團會長(若會長有事可由副會長代替出席);主要內容是討論在此時間內各項活動的開展情況,是否存在問題,如何解決問題等。
第七章財務制度
第一條社聯財務由社聯辦公室管理,社團會費由社團管理。社聯及各社團資金單獨設立賬戶,獨立作賬。
第二條各社團活動所需經費由社團負責人總體掌握。由社團內辦公室統一編制財務報表。活動過程中的每一筆較大(100元)費用都要出具完整的書面申請,必須寫明費用項目
和所用數目,由經手人簽字,並報請校團委批准方可使用。活動所需物品及獎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並保存購物發票。定期公開財務報表,以示公正。
第三條財務審核:由主席定期或不定期對辦公室的財務情況進行審核,如發現差錯,則追究辦公室的主要責任人的責任。辦公室在學期末向主席團作財務工作匯報,督導部對各社團進行財務公布。
第四條社團經費來源為會費收繳,外聯拉贊助所得,活動收益,大型活動經費申請。根據《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社團管理條例》中關於各學生社團收繳會費的辦法和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學生社團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規定。
第五條校團委和校社聯允許社團收繳會費,會費的收繳應在半數以上會員同意或自願的基礎上方可收繳。
第六條會費收繳標準:各學生社團組織每學期或每學年收繳一次會費;收取費用數目上報社聯,進行監督管理。各社團的會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年檢時上交財務支出情況,由校社團聯合會督導部審核後統一公布一次,以使賬目明確。
第七條社團財產為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成員不得擅自處置。
第八章文檔管理制度
第一條社團聯合會的辦公室負責對校各社團的章程、學期工作計畫、學期工作情況、大型活動總結等各種檔案進行存檔管理,檔案管理要嚴格化、規範化、制度化,存檔資料要保證每式三份(一份社團自己保存,一份上交社團聯合會,一份上交校團委),分類清晰,定期檢查、整理。宣傳部對各社團出版的刊物進行備份。
第九章附則
本章程經浙水院校團委批准後生效,最終解釋權歸校社團聯會及校團委所有。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