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15日學校在浙江大學校報上公布了浙江大學校標設計稿的二個方案。根據校領導的意見,校長辦公室同時委託工會和團委,發放了1200份印有兩個方案的選票,分別徵求教職工和學生的意見。通過比較,大多數師生員工傾向於方案一,即以傳統的"求是鷹"為主體所構成的校標設計稿。認為表現剛健、博擊個性的"求是鷹"已作為浙大的象徵,並在廣大師生員工和校友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保留二三十年代浙大校徽中求是鷹的基本形狀,在一定程度上也體現了歷史的繼承性。同時有些專家認為,通過對傳統"求是鷹"圖形結構的簡化,強化了求是鷹形象的氣質特徵,這也是有意識的再創造的典型化過程,但騰飛的氣勢刻劃得還不夠。
校長辦公室匯集了有關意見後,向校長作了匯報。在1991年1月22日舉行了校務會議上,學校黨政領導對校標方案作了審議,認為二個校標設計方案在設計思想和表現形式上各具特色;同時肯定了方案二在形式上有一定新意。
經過討論,校務會議基本確定方案一作為校標,提出對求是鷹圖案應再作適當修改,並略放大些,英文校名採用黑體。據此,校長辦公室在方案一的基礎上重新作了調整和繪製。1991年1月31日的校務會議再次審議了修改後的校標。
校標,是學校的象徵。可套用於學校重要活動場合、有關宣傳媒介、信箋、信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