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兵役月刊》1946年1月創刊於浙江,屬於軍事類刊物,刊物繼承自《浙江兵役》;刊物由浙江省軍管區司令部兵役刊物編輯室負責編輯,由浙江省軍管區司令部總務科負責發行,由泰昌印刷所負責刊印;刊物為月刊,每月三十一日出版一冊,發刊時間相對固定,主要面向浙江全省發售;刊物零售定價為一百元;館藏現存最後一期為1946年4月第4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兵役月刊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46年
- 出版周期:月刊
刊登內容,文化傳統,
刊登內容
《浙江兵役月刊》相較於早先的《浙江兵役》進行了較大程度的改版,首版上方印有兵役訓練標誌,該標誌以雄鷹為主要內容,寓有“全國皆兵”的意思,強調“凡是健壯男兒,均應該回響國家號召參加兵役訓練”,寄希望通過兵役訓練來重振國威;首版下方印有刊名、期號、出版時間和發行者,刊名為黃紹竑所提;封底一般印有刊物的發行信息、征訂信息和稿約通知;刊物設有固定的欄目,具體包括“專載”、“法規”、“訓令”、“代電”和“法令解釋”等欄目,其中“專載”一欄主要刊登國民政府的兵役計畫和兵役綱領,介紹抗戰勝利後全國兵役訓練的情況,代表性文章有《為抗戰勝利告全國役政人員書》;“法規”欄則主要刊登浙江省各級政府頒布的兵役整訓辦法,涉及兵役整訓過程中的規定、辦法、詳細細則和考核辦法;“訓令”一欄則發布國民政府向各級政府頒布的兵役訓練指示。“法令解釋”欄則特別對兵役訓練的條文和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解釋,詳細介紹了兵役訓練章程的立法原因、立法依據和實踐規定,以此為兵役訓練提供了紮實的法律基礎;此外,該刊還有“文藝”一欄,該欄目主要通過散文和小品文介紹了關於兵役整訓的文章,生動形象反映了兵役訓練的景象。
《浙江兵役月刊》作為軍事類刊物,現存刊物數量較少,但在發刊時間上集中於抗日戰爭勝利後初期,呈現了國民政府為應對與中共的軍事鬥爭所進行的軍事動員準備,為研究者探討抗戰勝利後國民黨兵役整訓的措施和成效提供了紮實的參考資料。
文化傳統
《發刊詞》徐宗武
溯自民二七年,當本部在金華成立之翌歲,因兵役法則屢有增刪,慮宣達未周,曾於是年九月創行兵役半月刊一種,定名為《浙江兵役》。蒐輯各種專著法規令文解釋等項,備供執行役政人員,及社會民眾之研討。迨是刊發行至九十七期,時在三十一年夏季,值敵寇竄逼金華,本不轉遷龍泉,僻處山城,印刷困難,緣是中輟,日月不居,已亘三載。茲巳本部移駐會垣,且值敵寇勝利,役政刷新,繼往開來,亟有復刊之必要。爰自本年一月起,損益體裁,酌增篇幅,繼續刊行,並改定名稱,為《浙江兵役月刊》今當發刊伊始,檢討過去役政之得失,並策今後設施的動向,聊贅數言,牟諸篇首。
(甲)過去工作的檢討
本省戰時役政,始自民二十七年迄三十四年抗戰勝利,為期適足八載,在此階段中,關於征補編訓諸端,就天體觀察,在東南各省中,尚能不落人後,惟其間優劣互見,弱點暴露,亦難諱言。舉其□點言;如征補方面,八年來本省實撥兵員數字,為□□萬名,按令撥比率,達百分之八點二,約占全省壯丁數百分之一六,尚能符合標準。編訓方面,載至三十三年度止,本省編組之自衛隊,計共十四總隊,九十八大隊,三二四中隊,十獨立分隊,官佐二九O三員,士兵之下,尚能直接參加抗敵剿匪工作,歷年來對敵偽鬥爭,及地方治安,均有相當成效。又各縣區鄉鎮任務隊,全省組織完成者,計一五一O隊,隊士一七七一一一名,後備隊組成者。一六九中隊,結訓國民兵七五O二九O人。上述征編數字,不可謂非各級工作人員之努力,及地方人士之協作所成就。惟一方返顧以往役政,流弊尚多,尤以各級徵兵人員,及接兵幹部不良行為,未盡根絕,為可惋惜,其構成原因,撮其要點:
(一)鄉鎮保甲組織未臻健全。
(二)壯丁調查,與戶政聯結,未能確實。
(三)人民畏懼當兵心理太強。
(四)免緩役原因解釋寬泛。
(五)國民兵組訓,未為社會所重視。
(六)優待出征軍人家屬,在物質與精神兩方面,均甚菲薄。
(七)社會缺乏切實協助,及正當監察。
(八)兵團官佐待遇菲薄,致缺乏優秀幹部。
(九)師區一下各級人事更動,未盡合法,致業務攜弛。
(十)不對待遇過低,新兵備嘗痛苦。
(乙)本年役政設施的動向
本年兵役行政方針,在未舉中央核示以前,固未便作具體的計畫,惟為適應當前需要,及針對過去缺點,不能不預策設施,茲舉其□□大者如左:
(一)辦理復員:我國八年抗戰,為適應前方需要,繼續不斷徵兵,對於役法規定之退伍歸休回役,未暇舉辦,茲擬建中樞,凡出征壯丁,已屆滿役年齡者,逐次辦理復員。而地方團隊之服役期滿者,亦一律予以退役,一面清查共有田地荒產,及工廠工場,以謀退休士兵生計之維持。
(二)整理役政:此一年之停徵時期,為各縣役政整理之良好機會,舉凡國民兵之調查。壯丁體檢,與免緩徵召之情理,役弊案件之結辦等,平時因全力應付徵兵,不無疏漏者,可趁此及時整理。並令各師區酌開兵役會議,詳加審討,以期盡善。
(三)加強國民兵組訓:國民兵團裁撤後,關於國民兵之編組,教育,管理事項,統由縣政府繼續辦理,區鄉鎮保隊應加強其組織,兵專設隊附,使負普訓之責。
(四)及時督□進修。役政之末盡上軌道,要由人事不減,本省各級兵役人員,在停徵期內,對於役政設施得失之檢討,兵役法令之講習,以及學術道德之修養,實為空前難得之良機,擬即訂頒布月研讀綱要,督□實施。並視經濟可能,舉辦各級乾訓,以求幹部質的充實,使兵役之成員,益堅定其從事役政之信念,鼓舞其服務之精神,以提高役政之效率。
(五)整編自衛隊:各縣應確遵核定隊數整編,汰弱留強,不得超額。一面提高士兵待遇,期與警察同等,並分期輪流集訓,依照原頒教育計畫施行。
(六)加強學校軍訓:嚴格實施軍事管理。一面充實各校軍訓設備 甄別教官及助教,並舉辦高中以上學校學生的集訓。
(七)充實優待業務。恢復縣優待會,建議繼續徵收優待殺,擴充征屬生產事業,每縣至少設工廠農場一所,並創立軍人子弟及遺族學校,由縣優待經費開支。
(八)加強宣傳工作:抗戰勝利,華夏重光,在停徵期內,為提高民眾國家意識,保持從無量數血汗中換來國際地位,及對我國樹立徵兵制度之國策,與人民對於國防及世界和平應負之責任,此後為求國際生存,及國內安寧,更應服兵役之重大意義,亟有加緊宣傳之必要。在此期內,宣傳工作,定為重要部門之一環,當策動全體役政人員盡力推行。
上列各端,不過略述梗概,至如何,規劃實施,自非本文所及。惟查我國徵兵制度萌芽於二十五年,末歲抗戰軍興,補充驟亟,在一般兵役人員既乏修養時機,又值社會基礎未臻健全,欲翼一蹴盡善,自所難能。茲幸更詩既久,役政癓結,在所洞明,往者不追,來者可及,此後役政轉入新的階段,不難本已往經驗,為未來改革張本,除舊污而日即光明。語云:“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此則願與役政同人及地方賢達共資策勉,亦即本刊發行之趣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