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村夫王玉龍

《浙中村夫王玉龍》講述了“鄉土法傑”系列為鄉土法人立傳,為群體規範樹碑,為民間社會存檔,為基層秩序寫照。在作者看來,中國社會美在鄉野,根在基層,力在草民。鄉村社會有著自身固有的社會規範,其秩序維持依賴有公心有能力的傑出人士。這些人數量不多,作用卻巨大,在社會秩序的維繫、鄉土社會的接續、中華文化的傳承中擔當了不可或缺的角色。王玉龍為浙江省東陽市魏山鎮嶺典村民委員會嶺腰村民小組人,1936年11月2日出生。王玉龍是一位熱心公益的人,一位樂意助人的人,一位知俗懂法的人,一位看重面子的人。王玉龍自己說:“做了一輩子村幹部,官不大,但是管著村里幾十年,沒有對不起別人,也不貪別人的東西。我當村幹部的初衷也好、目的也好,為的是民眾背後能說一句好,我就很滿意很高興了。我認為我做到了這一點。

基本介紹

  • 書名:浙中村夫王玉龍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頁數:255頁
  • 開本:32
  • 定價:28.00
  • 作者:高其才 王凱
  • 出版日期:2013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62047094 
  • 品牌: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後記,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浙中村夫王玉龍》的材料主要來源於對王玉龍和其他村民的訪問談話、王玉龍所寫的各種文書、對王玉龍的觀察等。《浙中村夫王玉龍》是對王玉龍的全面描述和東陽巍山嶺腰社會秩序、社會規範的真實反映。
浙中村夫王玉龍

作者簡介

高其才,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省慈谿市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主要從事法理學、法社會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著有《野行集——與法有緣三十年》、《法理學》(第2版)、《中國習慣法論》(修訂版)、《中國少數民族習慣法研究》、《瑤族習慣法》、《多元司法——中國社會的糾紛解決方式及其變革》、《國家政權對瑤族的法律治理研究》、《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等,主編“中國司法研究”書系、“習慣法論叢”。  王凱,男,1985年生,祖籍浙江東陽。生長於鄉野,三面環山,來往只一道,民風卻是淳樸。少時體質欠佳,父母亦不捨,故不善農活,枉為農民兒子,所幸肯讀書識字,得以走出山門,盼日後感恩師長。曾就讀於浙江師範大學和清華大學,現供職於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科學研究所。
浙中村夫王玉龍

圖書目錄

“鄉土法傑”緣起
王玉龍印象
王玉龍自述
一、嶺腰鄉情
二、山村能人
1.世代務農
2.讀書恨少
3.村官生涯
4.美滿婚姻
5.重病見情
三、感知鄉規
1.人生禮規
2.訂婚結親
3.家有家規
4.分家析產
5.祭祀宗教
6.喪葬禮俗
7.節慶儀規
8.宅基約規
9.承包規範
10.借錢用物
11.相鄰互助
12.刑事約規
四、熱心公益
1.搞好生產
2.勤於村務
3.二修省道
4.通電通水
5.為眾信訪
五、解紛扶弱
1.戲稱“總理”
2.調解委員
3.幫立遺囑
4.樂善好助
5.對抗“蠻”人
六、眾人看王
1.王玉龍看自己
2.妻子眼中的丈夫
3.女兒眼中的父親
4.村民眼中的村長
5.外孫眼中的外公
附錄:浙江東陽巍山嶺腰行
後記

後記

本書由我與王凱合作完成。2011年7月12日下午,法律碩士生王凱來找我在他的開題報告上籤字時,提到了他的外公王玉龍,我很感興趣。我簡單了解了一下後覺得這也是個“鄉土法傑”的合適人選。
2011年7月22日在王凱陪同下專程去浙江東陽嶺腰村訪問了王玉龍。這次,我們白天觀老房新廟、看舊校老廠、訪農家村鄰,晚上住在王家,與王玉龍長談漫聊,進一步加深了對他的了解和理解。我還根據“鄉土法傑”系列的構想與王凱討論了訪問、調查和寫作的有關事宜,就本書的基本目標、風格進一步進行了溝通。
之後,2011年8月~9月王凱按照我們擬定的提綱進一步訪問王玉龍,繼續進行田野訪談和資料蒐集,逐漸形成了本書雛形。之後,我與王凱就進一步調查、修改進行了多次討論,就本書初稿提出了我的意見。2012年7月王凱赴浙江杭州工作,我也忙於其他事務,修改初稿的事情就停頓了一段時間。2012年12月31日起我開始集中時間進行本書初稿的修改,完成了全稿。本書中“王玉龍印象”、“附錄:浙江東陽巍山嶺腰行”由我所寫,其他部分由王凱撰寫初稿,我負責修改;有的部分我進行了比較大的改寫。書中的照片均由我和王凱分別拍攝。全書文責由我承擔。
本書的材料主要來源於對王玉龍和其他村民的訪問談話、王玉龍所寫的各種文書、對王玉龍的觀察等。比較遺憾的是,由於時間等因素所限,我們對其他村民、人士的訪問談話不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們對王玉龍的全面描述和東陽巍山嶺腰社會秩序、社會規範的真實反映。
本書所述可能是部分的、片面的,僅僅是我們所見所聽所思的記載,不一定反映王玉龍和嶺腰地區的真實情況和社會全貌;本書的最後定稿也沒有經過王玉龍的審閱。因此,書中的判斷、表述完全是我們個人認識的表達,存在的錯誤由我承擔責任。我們盡力而為,但願沒有辜負王玉龍對本書抱有的期待。除王玉龍及其家人外,書中的大多數人名為化名,特此說明。
感謝王玉龍及其家人的配合和支持。在我們到嶺腰調查、訪問期間,王樟龍君給予了大力幫助,特致謝意。
在“鄉土法傑”系類的調查、寫作過程中,我的耳邊常常回想起艾青《我愛這土地》中的詩句:“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這寫於1938年11月17日的詩句非常能夠代表我的心態和追求,我也是土地的歌者。

序言

這套“鄉土法傑”系列的編撰是在不經意間開始的。2011年7月8日上午,我在法律出版社朱寧君的辦公室向朱君、董飛介紹我主編的《當代中國婚姻家庭習慣法》時,向她們推薦了該集中由何心主要根據訪問她爺爺何培金而寫成的文章。當時我脫口而出有時間應該跟何培金好好待一個月,全面了解他,這是一位有故事的長者,這是一位值得寫的人。朱君聽後馬上說:“以後你去時,也帶我們一起去,權當旅遊。”她說她老家在湖南,但現在極少回去,對湖南她還是有感情的,也極想有更多了解。我非常高興,即滿口答應。雖然八月時由於時間安排問題,她們未能成行,但這次聊天直接促成了本系列編撰的發動。
回學校後,我的腦中一直浮現這一偶然起意。我越考慮越覺得可以努力弄一“鄉土法傑”之類的系列,十來萬字一本,一人出一本。這些民間的鄉規村法熟習者、糾紛解決者,在十里八村富有地位,極有權威,對地方習慣法了解頗多,於鄉村秩序極有價值。我的書架上有外國的著名法官如卡多佐等的傳記,有中國優秀法官如宋魚水的介紹集子,有中國著名律師如張思之的自傳體文集,但是沒有民間社會秩序維持人的傳記,也缺乏鄉村解紛者的自傳,這不能不說是個遺憾。由此我萌發了進行這一工作的想法,並越考慮越有信心。
2011年7月12日下午,法律碩士生王凱來找我在他的開題報告上籤字時,提到了他的外公王玉龍,我很感興趣。我簡單了解了一下後覺得這也是個“鄉土法傑”的合適入選。同時,我又想到廣西金秀下古陳的盤振武,於是“鄉土法傑”首輯的三本基本確定。當時我也初步考慮了四川等地的其他幾個人選,但因為工作量等因素暫未列入。2011年7月16日我專門去湖南臨湘何家沖訪問了何培金,7月22日在王凱陪同下專程去浙江東陽嶺腰村訪問了王玉龍,8月6日在何心的陪同下又訪問了何培金,8月8日去廣西金秀下古陳訪問了盤振武。我與何、王兩位老人進行了初次接觸,進行了初步訪問,了解了有關情況;與盤進行了進一步的交談,蒐集了不少相關材料。這三位被調查人都非常支持這一工作,並給予了大力的配合。此後,這三本書的訪談、撰著工作正式開始。我逐漸梳理出撰寫該系列書目的基本宗旨和寫作要求;與合作者進行了基本分工,王凱按照要求進一步訪問王玉龍、何心按照提綱進一步訪問何培金,他們繼續進行田野訪談和資料蒐集,逐漸形成了各集雛形。之後,我分別與王凱、何心就進一步調查、修改進行了多次討論,就初稿提出了我的意見。2012年暑假,我集中時間進行了盤振武集的寫作工作,基本完成了初稿。
關於本系列的名稱,我當初擬定為“鄉土法人”,但是“法人”兩字容易引起誤解,可能使人聯想到民事方面的企業等;雖然我是頗傾心這一名稱的。用“鄉土法律人”也不妥,因為他們非國家法律工作者。我還想到“鄉土法老”,但似乎太過老氣橫秋;也考慮過“鄉土法者”,又感覺有點文縐縐,不合本意。後來定為“鄉土法傑”,這比較能夠表達本系列的基本追求。我認為中國社會至今仍為鄉土社會,不僅在農村地區,即使城市也在社會結構、社會規範方面體現著明顯的鄉土特質。本系列是為民間的傑出人士而歌,因為他們在基層社會有著不可輕視的秩序維持作用和規範傳承價值。
我希望“鄉土法傑”系列能為鄉土法人立傳,為群體規範樹碑,為民間社會存檔,為基層秩序寫照。在我看來,中國社會美在鄉野,根在基層,力在草民。鄉村社會有著自身固有的社會規範,其秩序維持依賴於有公心、有能力的傑出人士。這些人數量不多,作用卻巨大,在社會秩序的維繫、鄉土社會的接續、中華文化的傳承中擔當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我們應當肯定他們的存在,重視他們的價值,弘揚他們的精神。中國社會的特質決定了中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進程仍然需要他們的積極參與,中國正進行的現代法治建設並不能否定鄉土法人的未來存在,同時,全球化時代同樣需要本土人才,職業化的專業人士絕不可能取代鄉土法人的地位。在當今中國社會,我更相信“禮失求諸野”的必然性、正確性。失去本根、遠離本根的社會是可怕的、缺乏活力和持續力的。
所以,我選擇把生活在中國社會底層的在世鄉土精英列為本系列傳記的主人。他們現在或生活在農村,或生活在城鎮,正直、熱心、善良、能幹、自信是他們的共同特點。他們非常熟悉鄉土規範,廣泛參與民間活動,熱心調解社會糾紛。他們是鄉村社會規範的創製者、總結者、傳承者,也是草根立法者、民眾法學家。他們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能力突出、影響深遠、口碑良好;他們有著獨特個性、富有擔當、充滿活力;他們給人以溫暖,給社區帶來溫情,讓弱者有安全感。他們是平凡人,自然也有自身的缺點和不足。這些有血有肉的鄉土法人深受固有規範的影響,身上流淌著華夏兒女的血液,他們的所思所為維繫著中華文明的根脈。本系列力求表達民間社區法人的獨特人生、民間智慧者的法事生活、特定社區的秩序維持、中國普通人的文化情懷。
我希望“鄉土法傑”系列為關於“這裡”的法學作品。人物的確定,環境空間的選擇,地域的生活場景的展現,乃至人文風俗和文化景觀的呈現,甚至是在方言的使用上,我們都在表達這樣一種態度:這是關於我們“這裡”、關於“中國”的作品。“這裡”有著濃郁的煙火味,它可能是雜亂的、粗俗的,但是這是真實的生活,反映著我們中國人的七情六慾,表達著普通人人生中的喜怒哀樂。我們記載“這裡”,我們表達“這裡”,我們歌頌“這裡”,我們為“這裡”而自豪。中國的法學工作者有責任、有義務為“這裡”的法者做些事情,讓更多的人真正了解我們“這裡”中國的規範和秩序。
我追求“鄉土法傑”系列的“在這裡”。“在這裡”強調“在地性”、“在中國”。霍米·巴巴曾將“在地性”歸於“價值的區域性、美感的獨特性、觀眾或原住民的自發性、激情的原發的力量”,我以為法學作品的“在地性”是一種對在作品中簡單地嵌入地方規範元素和中國秩序符號否定之否定式的超越,又是“原型”於“在地操演”與“跨地流動”的平衡中獲得的一種豐滿,是價值觀念、行為模式、思維方式在具體中國秩序語境中的景觀化和意象化。我們需要思考的是中國的規範、中國的秩序、中國人的幸福。我希望“鄉土法傑”系列是接地氣的作品,傳達的是原汁原味的地方情狀。
“鄉土法傑”系列每本在十萬字左右,以平實的文字、通俗的辭彙、富有個性的表達反映鄉土法人的人生經歷、法事經歷。撰著突出真實、細節、個案,體例方面各輯有所側重。我傾向選擇由與傳主相熟者作為作者,在既有個人認識基礎上通過進一步的訪問,加深了解和理解,儘可能地走入他們的內心,體會他們的歡樂悲傷,從而全面反映鄉土法人的主要活動,描述鄉土規範的運行場景,思考中華本土法文化和民族文化的源流發展。
“鄉土法傑”系列首輯定為三集,以後會選擇合適人選不斷推出其他各集。本系列的編撰是開放性的,我們將不時選擇、確定全國各地區、各民族、各類型的代表性鄉土法人,陸續進行訪問和調查,不斷充實和擴大本系列的規模。
感謝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的丁春暉君,他對學術的熱心令我感動,他的敏銳的判斷力令我欽佩。他對本系列的肯定令我有遇到知音之感。“鄉土法傑”系列的順利出版有賴於春暉君的大力支持。感謝他的認真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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