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執法者

流氓執法者,浙江寧波海曙區出現一批神秘“執法者”,他們身上有文身,還帶電警棍巡街。對於商戶放在路邊的東西,要么收走要么踢飛,商戶拍照留證,相機被砸,抱怨又遭掌摑。他們自稱受僱于海曙城管。海曙城管局回應稱,不存在這種現象。不過,海曙區城管局段塘中隊林隊長表示,確實加派了人手,如果存在暴力執法,一定會介入調查。

浙江寧波海曙區出現一批神秘“執法者”,他們身上有文身,還帶電警棍巡街。對於商戶放在路邊的東西,要么收走要么踢飛,商戶拍照留證,相機被砸,抱怨又遭掌摑。他們自稱受僱于海曙城管。海曙城管局回應稱,不存在這種現象。不過,海曙區城管局段塘中隊林隊長表示,確實加派了人手,如果存在暴力執法,一定會介入調查。
華商報發表龍敏飛的觀點:來歷不明的人上街執法,無疑是違規的。對於“神秘”執法人員,必須有一個真相,無論是誰聘來的,都必須給公眾一個答覆,查清真相併進行糾正。糾正也包括兩個方面,一則,對於神秘的執法人員,必須公開叫停,如此才能傳達出正確的導向,不至於讓別的地方“學習經驗”;二則,對聘用方也必須進行問責,畢竟,一群沒有執法權的“神秘”人上街執法,哪怕聘用方沒有直接參與,也應是授意者甚至是主導者。
廣州日報發表苑廣闊的觀點:用老百姓的“敢怒不敢言”來換得城市管理的秩序,顯然不是長久之計,而且從現實情況來看,並不是每一個商戶都會被“黑社會式執法”所嚇倒,所以導致當地城管與商戶之間的矛盾糾紛不斷,時不時就鬧到派出所。這樣的局面,難道當初雇用這些“神秘執法者”的部門沒有想到,還是要的就是這種效果?改變城市管理的理念,推翻原有的管理體制,確實比較難,為此我們可以循序漸進,但無論如何不應該開倒車,又回到“暴力執法”、“野蠻執法”上來。
小蔣隨想:執法首先不能犯法,這是捍衛法律的基本底線。無論這幫所謂的“執法者”是何來頭,打砸踢商戶肯定不“合法”。如果他們真的受僱于海曙城管,後者恐怕還是想搞“出事就讓臨時工扛”那一套。這樣的脫責企圖,在坊間與輿論看來,早已不能矇混過關,可一些地方管理者依然“樂此不疲”。究其原因,“臨時工”出問題,鮮有正式工以及領導承擔連帶責任;即便鬧出惡性事件,賠償也由公款埋單。既不用自己出面,又不必實際擔責,還能花公款“平事”,何樂而不為?無視法治原則,不顧民意質疑,醉心一意孤行,直接導致官民紛爭。更大的隱患在於,一些流氓地痞或真或假地披上“執法”外衣,成了“名正言順”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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