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資產的核算

流動資產的核算是指對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的核算。流動資產的核算包括貨幣資金的核算、短期投資的核算、應收款項的核算、存貨的核算,預付帳款和待攤費用的核算等。為了更好地反映企業流動資產的核算,應設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壞帳準備”、“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材料採購”、“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異”、“委託加工材料”、“自製半成品”、“產成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和“待攤費用”等科目。企業發生流動資產增加時,借記有關流動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產品銷售收入”、“應付帳款”、“應付債券”等科目;企業流動資產減少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由於流動資產是企業資產中最具變現能力的資產,是企業短期償債能力大小的主要基礎,因此,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部分中,它是排列在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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