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汀

本品主要成份為加巴噴丁,其化學名稱為1-(氨基甲基)-環己乙酸,本品為硬膠囊,內容物為類白色顆粒和粉末。

適應症為癲癇。用於成人和12歲以上兒童伴或不伴繼發性全身發作的、部分性發作的輔助治療。也可用於3~12歲兒童的部分性發作的輔助治療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派汀
  • 別名:加巴噴丁膠囊商
  • 化學名稱:為1-(氨基甲基)-環己乙酸
  • 主要成份:為加巴噴丁
基本信息,藥理作用,適 應 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 忌,特殊患者用藥,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性 狀】本品為硬膠囊,內容物為類白色顆粒和粉末。

藥理作用

加巴噴丁抗驚厥作用的機制尚不明確,但動物試驗提示,與其他上市的抗驚厥藥物相似,加巴噴丁可抑制癲癇發作。小鼠和大鼠最大電休克試驗、苯四唑癲癇發作試驗以及其他動物試驗(如遺傳性癲癇模型等)結果提示,加巴噴丁具有抗癲癇作用,但這些癲癇模型與人體的相關性尚不清楚。
加巴噴丁在結構上與神經遞質GABA相關,但不與GABA受體產生相互作用,它既不能代謝轉化為GABA或GABA激動劑,也不是GABA攝取或降解的抑制劑。放射性配體結合試驗發現,加巴噴丁濃度達到100μM時,對許多常見受體位點無親和力,包括苯二氮受體、谷氨酸受體、NMDA受體、quisqualate受體、海人草酸受體、番木鱉鹼-不敏感性或-敏感性的氨基乙酸受體、α1、α2或β受體、腺苷A1或A2受體、M或N受體、多巴胺D1或D2受體、H1受體、5-羥色胺S1或S2受體、阿片μ,δ或k受體、尼群地平或地爾硫標記的電壓敏感鈣通道位點、蛙毒素A 20-α-苯甲酸鹽標記的電壓敏感的鈉通道位點。由於在評價藥物對NMDA受體作用的幾個常用試驗所得出的結果是相反,故目前尚無任何關於加巴噴丁對NMDA受體作用的統一認識。
體外研究顯示加巴噴丁在大鼠腦內的結合位點分布於新皮層和海馬,其高親和力的結合蛋白被證實為電壓激活鈣通道的輔助亞單位,相關功能尚未闡明。

適 應 症

癲癇:用於成人和12歲以上兒童伴或不伴繼發性全身發作的、部分性發作的輔助治療。也可用於3~12歲兒童的部分性發作的輔助治療。

用法用量

加巴噴丁可與其它抗癲癇藥物合用進行聯合治療。 加巴噴丁的給藥途徑為口服,分次給藥(每日3次)。給藥方法從初始低劑量逐漸遞增至有效劑量。12歲以上患者:在給藥第一天可採用每日一次,每次0.3g;第二天為每日二次,每次0.3g,第三天為每日三次,每次0.3g,之後維持此劑量服用。據國外研究文獻報導,加巴噴丁的用藥劑量可增至每日1.8g,還有部分病人在用藥劑量達每日2.4g仍能耐受。每天2.4g以後劑量的安全性尚不確定。 3~12歲的兒科患者:開始劑量應該為10~15mg/kg/d,每日3次,在大約3天達到有效劑量。在5歲以上的患者加巴噴丁的有效劑量為25~35mg/kg/d,每日三次。3~4歲的兒科患者的有效劑量是40mg/kg/d,每日三次。如有必要,劑量可增為50mg/kg/d。長期臨床研究表明劑量增加到50mg/kg/d耐受性良好。兩次服藥之間的間隔時間最長不能超過12小時。為減少頭暈、嗜睡等不良反應的發生,第一天用藥可在睡前服用。

不良反應

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嗜睡、疲勞、眩暈、頭痛、噁心、嘔吐、體重增加、緊張、失眠、共濟失調、眼球震顫、感覺異常及畏食。 偶有出現衰弱、視覺障礙(弱視、復視)、震顫、關節脫臼、異常思維、健忘、口乾、抑鬱及情緒化傾向。 在臨床研究中以下情況偶有發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尿失禁、食慾增加、鼻炎、咽炎、咳嗽、肌痛、背痛、面部和肢端或全身水腫、勃起功能下降、牙齒異常、牙齦炎、瘙癢症、白細胞減少症、骨折、血管擴張及高血壓。 另外,在12歲以下兒童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攻擊性行為、情緒不穩定、多動(過多的運動,部分不能控制)、病毒感染、發熱。 加巴噴丁膠囊治療的患者中有發生出血性胰腺炎的報導。(見注意事項) 有個別病例服用加巴噴丁膠囊治療時發生過敏反應的報導(Stevens-Johnson綜合徵,多形性紅斑)。 實驗室檢查 臨床對照研究中,有16%的患者出現可能與臨床相關的血糖波動(<3.3mmol/L或者≥7.8mmol/L,正常值範圍3.5~5.5mmol/L)(見注意事項)。與其他抗癲癇藥同時使用,有肝功能試驗結果升高的報導。

禁 忌

已知對該藥中任一成份過敏的人群、急性胰腺炎的患者禁服加巴噴丁膠囊。 加巴噴丁膠囊對於原發性全身發作,如失神發作的患者無效。

特殊患者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目前尚無孕期婦女使用本品的經驗,只有在充分評估利益/風險後,才可以使用本品。 本品在母乳中有分泌,因尚不能排除本品可致嬰兒嚴重不良事件的可能,所以哺乳期婦女在必須使用本品時,應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考慮到對母親進行抗癲癇治療的必要性)。
【兒童用藥】
有關兒童的用法用量參見“用法用量”項下。
【老年患者用藥】
65歲以上的人群,未進行過系統的研究。然而臨床觀察表明,該年齡段人群中不良事件的表現與較年輕者未見不同。

其他信息

【規 格】
(1) 0.1g (2)0.3g
【有 效 期】
暫定二年。
【包 裝】
鋁塑包裝。10粒/板。
【貯 藏】
密閉,避免高溫保存。
【批准文號】
(1) 國藥準字H20030662
(2) 國藥準字H20050271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江蘇恆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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