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賣是在中國古代和近代買賣田宅等財產時,賣主保留贖回權利的一種交易方式。買賣雙方以口頭或訂立此類契約形式達成協定。有此項內容的契約稱為活契。賣方贖回權的保留有一定的期限。超過期限不贖,即成絕賣,不得回贖;個別情況下可以高於賣時的價格贖回。在賣方不超期限贖回其活賣田宅或財物時,買方要按約收取一定的息金。活賣價格一般要大大低于田宅或物品的實際價值。典當、典田均屬活賣性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活賣
- 拼音:huó mài
- 解釋:出賣物保留回贖的權利
- 性質:漢語辭彙
活賣是在中國古代和近代買賣田宅等財產時,賣主保留贖回權利的一種交易方式。買賣雙方以口頭或訂立此類契約形式達成協定。有此項內容的契約稱為活契。賣方贖回權的保留有一定的期限。超過期限不贖,即成絕賣,不得回贖;個別情況下可以高於賣時的價格贖回。在賣方不超期限贖回其活賣田宅或財物時,買方要按約收取一定的息金。活賣價格一般要大大低于田宅或物品的實際價值。典當、典田均屬活賣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