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放活收帳戶亦稱“透支帳戶”、“存貸合一帳戶”。原來規定為在同一帳戶上記載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增減變化過程及其結果的帳戶。銀行允許開設該帳戶的企業在規定的貸款限額內超過存款餘額支取款項,而不需逐筆申請貸款來增加存款金額然後支取款項。我國銀行信貸業務根據商業系統各單位在商品流轉過程中進銷調存業務頻繁、自有資金少、貸款數量多的特點,同意其在允許的貸款指標內,進貸銷還,不必逐筆申請貸款,分別管理存、貸款資金。
為此銀行會計核算專設往來帳戶,以辦理進貨貸款、銷貨還款的業務。該帳戶的收方 (貸方) 餘額表示存款,付方 (借方) 餘額表示貸款。由於該帳戶既可以反映存款,還可以反映貸款,故又稱之為“存貸合一”帳戶。隨著信貸管理體制的改革,施行存貸款分開管理,這種帳戶已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