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省、州、縣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動各有關部門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實施綜合治理。
2、編制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評估,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3、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縣人口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同相關部門組織計畫生育科研成果和避孕節育新技術的評審、鑑定,進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
4、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並指導縣、鄉服務站、所的工作,做好優生優育、避孕節育工作,大力推進優質服務。
5、組織和深化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申報以及相關工作。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審批、辦理全縣計畫生育行政管理、技術服務機構和計生事業發展方面的各種事務。
6、會同縣財政部門編制中央、省、州、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預、決算;編制計畫生育的藥具計畫,指導、監督避孕藥具的供應與管理;對全縣計生系統的財務、基本建設進行巨觀管理和監督、指導,對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7、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幹部培訓。
8、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9、積極爭取國際、國內計生援助項目,擴大計生工作對外交流與合作,擬定合作項目實施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10、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州人口計生委交辦的其它工作和事項。
領導信息
杜燦銳局長:主持全局工作,簡歷:大學文化,1982.04-1990.11在煉鐵鄉新莊村工作,1990.11-1993.08在煉鐵鄉政府工作,任組織幹事;1993.08-1995.01在茈碧鄉政府工作,任婦聯主席;1995.01-1995.11在洱源縣計畫生育委員會工作;1995.11-1998.04在右所鄉政府工作,任黨委副書記;1998.04-2003.11在洱源縣經貿委工作,任黨委副書記;2003.11-2006.02在洱源縣工商聯合會工作,任會長;2006.02-2007.12在洱源縣直屬機關黨委工作,任黨委書記;2008.01至今任洱源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局長。
宋紅軍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宣傳科技股、服務站。簡歷:大學文化,中共黨員,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1.07-1993.08在雙廊鄉人民政府工作;1993.9-2008.02在縣旅遊事業局工作;2008.03至今在洱源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工作。
李偉鋼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法規統計股、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所、計畫生育協會。簡歷:大學文化,中共黨員,1997.12-2000.11在雲南消防總隊服役,2001.08-2007.10在牛街鄉人民政府工作,2007.11至今在洱源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1、承辦局務會議決定的各項事宜和局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和組織開展綜合調研工作,協調各股室工作關係。2、協助局領導組織制定全縣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參與調整、研究、擬定有關計生方面的政策、措施。3、負責局機關會議和每周政治理論學習的組織、籌備,機關文秘、文電處理、人事職改、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機關文印、接待和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4、編制省、州、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預決算,指導各鎮鄉計生部門落實所需經費投入,指導計生系統的財務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5、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以及年度幹部人事工作。
統計法規股:1、認真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雲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2、制定全縣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3、對各鎮(鄉)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指導各鎮(鄉)落實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4、搞好人口與計畫管理,及時、準確地做好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及時組織開展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年度檢查。5、組織實施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優免補”規定的政策兌現工作,指導基層加強對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化管理。6、研究、制定有關計畫生育的政策與法規,調查研究執行情況。7、制定執行地方性法規的實施細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和改善對流動人口、下崗職工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對有關計畫生育案件進行複議。8、協助局領導認真接待和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9、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搞好普法宣傳,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培訓、考核、審批辦理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證件。
宣傳教育科學技術股:1、負責協同縣科技局等有關部門組織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成果的評審、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2、 負責組織節育手術後遺症、病殘兒鑑定。3、 會同有關部門對避孕藥具和節育技術的推廣、使用和藥具市場進行監督管理。4、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政策、法規、規章,指導縣鎮(鄉)計畫生育服務站、所的業務工作。5、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宣傳教育規劃,組織開展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的宣傳普及;組織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經常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6、研究制定全縣計畫生育幹部培訓規劃和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負責各類人口報刊、雜誌的征訂工作,協同廣電部門開辦好人口與計畫生育廣播電視欄目。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所: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流動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條例。2、負責轄區內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3、行使《大理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條例》賦予的行政處罰權。4、辦理、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建立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及時掌握並反饋全縣流動人口動態信息。
縣計畫生育服務站:計畫生育服務站是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領導下的事業單位,是綜合的計畫生育專業機構,其服務方向是:面向基層、深入鄉村、方便民眾、服務上門;其任務是:做好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幹部培訓、節育技術服務、生殖保健服務和優生優育諮詢、服務、避孕藥具管理、發放,並指導培訓鎮鄉計畫生育服務所開展多種業務工作,為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