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縣水利局

洪雅縣水利局

洪雅縣水利局是洪雅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2月,被四川省水利廳表彰為2020年四川省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雅縣水利局
  • 辦公地址:洪雅縣洪川鎮修文路3段11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配套的有關實施辦法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擬定全縣水行政管理的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縣水利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全縣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防洪、防汛抗旱、水土保持、農村供水等方面評價論證等相關工作。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保障和監督管理。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資源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及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組織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發布《洪雅縣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和水源地保護規劃。負責水資源調度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參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工作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
(四)指導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負責除縣城建成區、現有(含原建制)鄉鎮政府駐地外(以下簡稱管轄範圍內)的節約用水工作。
(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負責全縣河道、水庫、湖泊、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道采砂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年度采砂方案,實施河道采砂許可管理。
(六)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預防監督、綜合治理和監測工作並定期公告。負責規定許可權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審批、監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備案工作。指導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七)負責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灌區建設與管理、水庫大壩安全鑑定及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庫安全運行、水利工程蓄水、農田灌溉和管轄範圍內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管理、污水處理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管轄範圍內農村安全飲水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有關水利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指導協調並仲裁部門、鄉鎮間的水事糾紛,查處水事案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應訴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承擔縣河長制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全縣河湖治理保護規劃,落實“一河一策、綜合施策、多方共治”。負責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組織對河湖長制進行統籌、督促、指導、考核。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和水利工程應急搶險的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一)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初審轉報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實施行業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行業經濟運行及效益分析。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負責編制全縣水利行業建設項目資金計畫。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管理、監督。
(十三)負責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科技交流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利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和職工隊伍建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水利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及其岸線、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局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住建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縣應急局按職責分工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負責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住建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縣應急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按職責分工承擔全縣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協調有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縣住建局等有關單位(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承擔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
2.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應急準備、應急回響和應急救援前期處置。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縣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保障工作和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3.必要時,縣水利局可以提請縣應急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人事、接待、保密、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目標管理、督查督辦、安全、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擬訂機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退休人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水利行業教育培訓、職稱評定、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組織指導水利行業隊伍建設。負責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水利科技項目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申報、引進、推廣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和科技外事、職工隊伍建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水利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職業健康等工作。
(二)規劃和項目股。擬訂全縣水利行業綜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組織編制全縣水利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組織有關全縣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防洪、防汛抗旱、水土保持、農村供水等方面評價論證等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全縣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申報、轉報和招投標工作。牽頭負責跟蹤銜接國家水利部、省水利廳、市水利局項目爭取工作。組織水利行業綜合統計工作。協助做好河道、河口灘涂及湖泊的綜合開發,工程項目的規劃、審批、建設工作。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為水利工程建設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全縣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的規劃、勘測、論證、設計、組織施工、安裝、以及建設項目的督促檢查、技術指導和預算編制。
(三)工程建設管理股。指導全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初審轉報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指導並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水利建設市場監督管理、信用體系建設和水利工程驗收。組織並監督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及強制性條文實施。指導灌區建設與管理、水庫大壩安全鑑定及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庫安全運行、水利工程蓄水和農田灌溉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綜合利用。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四)水旱災害防禦股(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落實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和水利工程應急搶險的技術保障工作。組織實施行洪論證。
(五)水土保持和河湖管理股(縣河長制辦公室)。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和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水土流失監測工作。負責縣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驗收工作。指導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依法徵收水土保持補償費。
負責河道管理工作。指導河湖、水庫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負責全縣河道、水庫、湖泊、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道采砂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年度采砂方案,實施河道采砂許可管理。
承擔縣河長制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組織河湖長制工作的統籌、督促、指導、考核。負責協調、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總河長、總河長辦公室會議確定的事項。擬訂全縣工作方案、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指導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督導縣、鄉、村同步全面落實河長制相關工作。督促縣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共同推進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負責水利信息化建設管理相關工作。
(六)水資源管理股(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保障和監督管理。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水資源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牽頭負責全縣水資源綜合開發規劃。擬訂全縣水資源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及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取水工程的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發布《洪雅縣水資源公報》。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參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工作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指導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節約用水工作。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規草案,並依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水利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並仲裁部門、鄉鎮間的水事糾紛,查處水事案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七)農村供水股。負責管轄範圍內農村供水、污水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供水、污水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改造、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村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定全縣管轄範圍內供水、污水行業的服務指標並實施監督檢查。指導、監督管轄範圍內供水、污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指導管轄範圍內供水水質日常檢測。參與管轄範圍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八)財務監督股。負責組織全縣水利行業財務核算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對水利行業資金進行調度與銜接。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銜接審計部門對全縣水利行業資金進行審計,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經濟責任、財務收支、國有資產管理的內部監管和審計工作。指導全縣水利工程水價改革、農業水費徵收及綜合經營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配合做好紀檢監察工作。領導局機關工、青、婦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劉衛權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9日,被四川省水利廳評為“四川省2016年至2019年水美新村建設先進集體”。
2021年2月,被四川省水利廳表彰為2020年四川省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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