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雅縣民政局
- 外文名:Hoanya county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余松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牽頭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縣鄉鎮以上行政區劃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申報工作,組織並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縣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統籌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城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承擔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協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依法依規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養老服務、社會福利、救助管理、殯葬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民政局應強化基層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民眾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會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1、與縣衛健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健局負責擬定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健康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民政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洪雅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合作、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科技管理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負責縣民政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信訪事項的接待、處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承擔民政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二)救助福利慈善股
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承辦中央、省級、市級、縣級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負責精簡退職職工救助工作。
擬訂殘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難群體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牽頭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指導、監督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依法對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和公開募捐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三)社會事務民間組織管理和行政許可股
擬訂全縣婚姻、殯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擔全縣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工作。協調跨縣(區)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指導、監督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承擔殯葬服務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
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監督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兒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推動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健康發展。
(四)基層建設區劃地名股
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村(居)務公開。
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公布洪雅縣行政區劃圖。承擔全縣鄉鎮、縣(市、區)行政區劃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
(五)養老服務股
擬訂全縣城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為老志願服務基本制度。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幫扶和關愛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監督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老年人教育工作。承擔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縣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中層職數5名。
縣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洪雅縣民政局局長:余松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洪雅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洪雅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8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