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洪湖市委、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洪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洪發〔2010〕4號)精神,設立洪湖市交通運輸局,正科級機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湖市交通運輸局
  • 級別:正科級機構
  • 地位:市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市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單位地址,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原市建設局指導管理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二)加強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三)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四)繼續探索和完善職能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建設,進一步最佳化組織結構,完善綜合運輸行政運行機制。
(五)加強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六)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地方性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和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承擔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和服務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的統計工作。
(三)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四)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制定有關規定、管理辦法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鄉客貨運、物流發展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和養護市場監管。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養護相關制度、技術標準,結合實際,制定本市相關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建設項目,編制年度計畫和財政性資金預算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查、審批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財務管理;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增值保值的監督;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開發工作。負責行業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協調全市交通規費徵收、公路通行費徵收、使用的監督工作。
(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指揮重點物資運輸,防汛救災、春運等緊急客貨調運。指導重點幹線公路網的運行監測,會同上級和有關部門做好本市高速公路管理、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檢測分析運行情況,做好有關信息上報。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的科技、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掌握全市交通運輸工作的信息、動態,協助領導科學決策;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工作;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負責綜合協調督辦、文秘、政務信息、對外宣傳、調研、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和機關後勤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全局性活動的組織工作和接待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值班保衛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負責交通政策法規的研究,擬定政策性意見;起草制定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合法審核工作;負責交通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訴訟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法制建設和培訓;依法解釋和指導交通行政執法中的法律問題;負責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交通方面招商引資工作;協調全市交通企業改制等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負責對局所屬單位的行政審批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計畫統計科
組織編制交通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涉及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擬定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設項目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計畫的實施;按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負責建設項目的工程立項、工程可行性審查等事項報批以及建設工程前、後期評估工作;負責有關科技環保和行業統計工作;做好全市交通戰備工作。
(四)建設管理科
組織擬訂全市交通建設和養護市場、工程質量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按許可權負責全市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開工備案)、竣(交)工驗收等工作;監督指導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程造價的行業管理;負責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管理;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
(五)運輸安全監管科(掛應急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方面的有關法規政策;擬訂交通運輸、物流行業標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物流的行業管理;負責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檢驗、航道航政工作;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及駕駛員培訓等相關輔助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城鄉客貨運、公交、計程車及站場設施的規劃和管理;指導路政、運政管理;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全市交通企業運輸生產的安全管理;擬訂全市道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獎懲、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勞動工資的統計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和組織工作,承辦局黨委日常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設、共青團、社會保險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領導幹部因公(私)出國(境)的政審工作;做好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
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擬訂財務和審計管理內部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徵收、管理的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政府投資交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承擔部門預算、政府採購、投資融資、銀行信貸等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參與審查重要經濟契約;負責國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
紀檢監察和工會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監察組組長1名(派駐),工會主席1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
另核定機關工勤崗位1個。

單位地址

地址:烏林大道36
洪湖市交通局第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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