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清源,1934年11月生,福建省南安縣人。大學文化程度,195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基本介紹 中文名:洪清源國籍:中國出生地:福建省南安縣出生日期:1934年11月 1957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85年洪清源利用職務之便,違反規定,為一港商在澳門的四名親屬辦理了通過安徽省去香港定居的單程通行證,收受對方賄賂2。4萬餘元。1986年4月18 日洪清源被依法逮捕。經中共中央批准,1986年9月19日中共安徽省委開除了洪清源的黨籍。因受賄罪,他於1987年2月11日,被合肥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