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正華(雲南省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洪正華(雲南省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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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正華,男,漢族,1967年4月生,江西樂平人,博士研究生,1987年9月參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雲南省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2年9月,洪正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正華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樂平
  • 出生日期:1967年4月 
  • 畢業院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提起公訴,依法雙開,公開通報,人物榮譽,

人物履歷

1985年10月至1987年09月,在江西景德鎮教育學院學習;
1987年09月至1994年09月,在江西省第三監獄工作;
1994年09月至1997年07月,在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原理專業攻讀碩士研究生;
1997年07月至1998年09月,任湖北省清江水電投資公司科長;
1998年09月至2001年08月,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專業攻讀博士研究生;
2001年08月至2013年12月,歷任國家開發銀行綜合計畫局資產負債管理處副處長、經營管理處處長、資產負債管理處處長、副局長,國家開發銀行研發中心副主任、研究院副院長,信息科技局局長;
2013年12月至2020年03月,任國家開發銀行雲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0年03月至2021年04月,任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廳長,省中小企業局局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兼),省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兼);
2021年04月至2021年09月,任紅河州委書記;
2021年09月,任雲南省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中國共產黨雲南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11月2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訊息:雲南省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洪正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21年12月1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洪正華省體育局局長職務。
2022年1月17日,紅河州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罷免洪正華的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

提起公訴

2022年8月,雲南省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正華(正廳級)涉嫌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依法雙開

2022年9月8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省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正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洪正華喪失理想信念,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串供、偽造證據,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思想異化,追名逐利,參加迷信活動,搞政治攀附;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公款吃喝,在交通出行時謀求特殊待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干預和插手國家專項補貼資金分配,致使國有資產面臨損失風險,打探、竊取檢舉控告材料;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靠金融吃金融,大肆進行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務影響,為他人在企業貸款、工程款催收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巨額財物;隱瞞不報境外存款。
洪正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洪正華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15年至2021年,洪正華收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10人所送禮金4.5萬元及高檔香菸9條、高檔酒186瓶;2015年下半年,洪正華帶隊外出考察時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期間飲用高檔紅酒,用餐及酒水費用均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2016年初,接受某公司負責人的旅遊安排,產生的1.5萬元費用由該公司支付;2014年至2019年,工作及出差期間20次安排下屬用公款支付其個人餐費,金額總計3.02萬元;2020年,在乘坐公共運輸工具赴外地出差時,3次要求同行私營企業主調換座位,將本人乘坐的火車一等座調換為私營企業主的商務座,將本人乘坐的飛機經濟艙調換為私營企業主的頭等艙,謀求特殊待遇。洪正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人物榮譽

先後在《經濟評論》《武漢大學學報》《金融研究》《經濟縱橫》等著名經濟金融類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及開發銀行《融資研究》上發表內部研究報告共一百多篇。
2003年,獲安子介基金優秀著作二等獎;
2002年、2003年、2005年,獲“國家開發銀行優秀員工”稱號;
2005年,獲武漢市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一等獎、“國家開發銀行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2006年,獲“中央國家機關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2011-2012年,連續兩年獲“年度銀行科技發展二等獎”;
2012年,獲“年度中國優秀首席信息官”稱號;
2016年,獲“雲南省脫貧攻堅社會扶貧獎”表彰;
2014-2019年,期間五個年度被評為國家開發銀行優秀正局級幹部;連續三年獲董事長獎勵基金;國家開發銀行雲南省分行獲得五個年度優秀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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