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縣農業農村局

洞口縣農業農村局

洞口縣農業農村局(以下簡稱縣農業農村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洞口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12號),縣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洞口縣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Agriculture and rural Bureau of Dongkou County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職能調整

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農辦)設在縣農業農村局,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及相關要求。設定縣委農辦秘書股,負責處理縣委農辦日常事務。縣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農辦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研究全縣農業、農村發展和改革中的問題,提出農業、農村發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發展和改革工作。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組織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信息。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組織參與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相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負責局所屬場所、公司和企業的管理。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職責分工

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維穩、新聞宣傳、網站建設、網路安全、績效考核評估、建議提案辦理、文明創建等工作。牽頭指導協調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起草農業農村工作方面的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材料。負責收集、綜合、反映農業農村工作動態與信息。
(二)政工股。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職稱評審及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負責局系統黨建、黨風廉政、統戰及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業勞動模範管理工作。參與農民體協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提出全縣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縣規劃和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省、市規定的項目申報、下達和監督管理;監察所有項目的資金管理。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四)法規股。承擔農業農村經濟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貫徹落實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農村行政執法體系建設,配合組織實施農業農村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農業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指導與服務工作,組織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局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推進農業依法行政;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改革工作;承擔畜牧水產、農業機械化、獸醫和生豬定點屠宰等行政管理及相應行政審批工作。
(五)政策與改革股(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貫徹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研究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貫徹執行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六)鄉村產業與發展規劃股(縣農業產業扶貧辦公室、縣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貫徹國家鄉村振興戰略有關政策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執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七)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縣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辦公室)。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八)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組織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市場與信息化股。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十)資源保護與利用股(縣農村能源服務站)。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與管理;指導農業資源保護與利用;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節能減排、市場監管;指導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組織指導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和安全利用工作。
(十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十二)種植業管理股。起草種植業、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安全、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承擔縣內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發布相關農情信息。
(十三)畜牧獸醫股(縣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和規模飼養。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市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四)漁業漁政管理股。起草市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五)農業機械化管理股。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監督管理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組織農機安全監理及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指導農機作業組織發展及作業安全。
(十六)農田建設股。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農墾經濟發展戰略、政策、規劃。
(十七)農場公司管理股。指導局屬農場、漁場、牧場、公司工作,幫助協調各方關係,總結交流推廣場所、公司建設與管理的新典型和經驗;負責局屬企業、廠場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困難職工生活待遇,負責局屬企業、廠場各種矛盾的調處,指導局屬企業、廠場產權制度改革和安全生產工作。

行政編制

洞口縣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農藝師1名,股級職數18名(含縣委農辦秘書股股長1名,其中4名實行兼任)。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餘一減一。
洞口縣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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